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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控制程序文件编号:1 .目的为确保本院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使设计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满足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工程设计(含装饰设计)项目的全过程的质量活动(从设计策划开始直至设计变更为止)。3 .职责3.1 院长任命设总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签署(内封面)3.2 技术经营部a.总师、副总负责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文件签署(内封面);确定项目管理的等级;主持A级项目的设计评审;审定A级项目的设计大纲/质量计划,并进行事先指导;审定A级项目设计文件及设计质量评定;主持各阶段设计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和处理。b.经营人员参与设
2、计策划,下达“设计任务通知单”(QS209-B)及“工程计划进度表”(QS209-C)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设计文件用印及设计文件的发送;负责向顾客/业主发出工程设计、服务质量意见征询表;3.3 设计部实施设计控制程序,确定项目组人员,配备相应的资源。3.4 主师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的设计大纲,并进行事先指导; 主持B级工程项目的设计评审; 审核工程项目各设计阶段文件及进行设计质量评定; 负责处理本室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3.5 设总 对外代表院负责有关设计和技术工作的洽谈和联系; 负责设计大纲/质量计划的编制及实施; 组织协调内部与外部接口; 组织各专业编制与评审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文件); 组织
3、设计文件的汇编; 审查设计文件; 主持施工图设计会签; 组织参加设计确认/施工图技术交底和竣工验收; 负责设计文件归档; 组织施工服务,参与设计回访; 负责组织设计有关人员对设计监理审查意见修改及整改回复; 组织填写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控制的有关表格;3.6 设计人员、校审人员及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的职责详见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4 .措施/方法4.1 设计策划4.1.1 由总师确定项目管理等级,工程项目管理登记分A级和B级,工程项目管理等级划分方法详见工程设计分级管理规定(QS302)。4.1.2 确定项目的设总和项目组成员院部领导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大小、复杂程度,配备合格
4、的设总、专业负责人和设计人员,以保证设计质量和计划进度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a.设总A级项目由一级注册建筑师(民用类)/一级注册结构师(工业建筑类)资格,副设总也可由独立承担过工程项目全过程设计的高级工程师担任。B级项目由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民用类)/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师(工业建筑类)资格,副设总也可由独立承担过工程项目全过程设计的工程师担任。b.专业负责人A级项目专业负责人由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工程师任职5年以上者)担任;B级项目由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人员担任;校审及设计人员资质详见设计及验证人员资格及职责规定(QS301)中
5、的规定。C.人员配置的程序:A级项目的设总由设计部推荐,由技术经营部研究后,报主管副院长批准,由院长任命;B级项目的设总由设计部推荐,报技术经营部批准由主管副院长任命;A级项目专业负责人:由专业主师/设总推荐经专业室主任批准;报设计部备案;各专业设计人,由设总会同专业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商定报设计部备案。d.破格使用必须填写“设计及验证人员破格使用申报表”(QS209-A)413技术经营部下达的“设计任务通知单”(QS209-B)到设计部交设总,并由技术经营部组织项目进度会议,讨论项目设计进度并填写“工程计划进度表”(QS209-C)虽双方对合同条款已有一致意见,但由于种种原因,合同暂不能签订,
6、而顾客/业主又要求及早交付设计成品的情况下,应由顾客/业主来文/来电提出提前设计要求,经技术经营部确认后,来电必须填写“顾客/业主电话或口头信息记录单”(QS209-K),经部门主管审核院长批准,顾客确认后,方可下达“设计任务通知单”(QS2094);设计文件交付顾客期限与合同的规定一致;计划进度应包括设计输入文件下达日期、专业间互提资料日期、设计评审时机、校审日期、施工图会签日期,可能需要设计验证时间、设计成品交印日期和院发日期等:经营人员填写“工程计划进度表”(QS209-B)后,经各专业负责人、技术主管、设总、设计部主任、档案室主任等签署后交技术经营部批准后生效;技术经营部将批准的“工程
7、计划进度表”(QS209-B)印发至有关部门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进度时,设总应报技术经营部,当该调整影响到延迟成品交付日期时,应征得顾客/业主的认可。4.1.4编写“设计大纲”由设总编写等“设计大纲”/“质量计划”,“设计大纲”按阶段编写,具体填写内容按“设计大纲(首页)(续页)(QS209-DiD2)要求逐条填写。42接口控制a.外部接口院与顾客/业主、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审批主管部门分承包等外部接口应以书面形式规定接口双方的职责分工、相互传送文件资料的种类、内容及进度、必要的联络安排及会议文件等内容,并由双方责任人签署确认。在设计过程中需外部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参数、技术合作和分工、现
8、场技术要求等各种对外联系活动,由项目组织实施,所有技术接口应由双方签署认可后,在设计中贯彻执行。顾客提供的资料包括会同规定应由顾客提供的各种设计依据性输入资料,如各种协议文件,勘察报告、规划后成图、气象资料及设备资料等,由设总统一对外接受。收到顾客提供的资料后,设总应予以编号,登记在“顾客提供资料验证记录表”(QS209-G)上。对顾客提供的设计输入资料应组织验证,综合性资料由设总验证;专业性资料可由设总责成专业负责人验证。验证结果应填写在“顾客提供资料验证记录表”(QS209-G)上。验证合格资料上应加盖“已验证”章和验证人的签署及验证日期。验证时若发现顾客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发现损坏丢
9、失等情况,应及时书面报告顾客,要求进行修改、补充或重新提供。本院对顾客提供资料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受资料的责任。当顾客不能及时提供某一资料,又要求及早提交设计成品的情况下,可填写“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申请认可单”(QS307-A),并按设计应急措施管理办法(QS307)执行。b.内部接口:包括各专业间互提资料、专业分工等,所有接口间联系必须填写“设计资料提交表”(QS209-F)形式传送。1 .一般先由建筑向结构、设备各专业提出平、立剖面图,作为主要资料。2 .给排水、暖通、动力设备专业如有电气要求向其提出任务资料。3 .结构、设备、电气等专业在收到建筑提出任务资料后,应将本专业的设计
10、要求反馈给建筑专业。4 .根据本院实际情况互提资料可以通过上阶段设计的校审图纸形式经修改提交,重大工程项目除必要的图纸外,还要对主要数据提出书面资料,提出后设计人(专业负责人)、校对人及设总应加以签署认可,接受专业负责人负责收验后签收。5 .设总应将所有专业互提资料作为质量记录,并填写“各专业互提资料登记表”(QS209-E)予以汇总,一并保存。6 .接受设计任务资料的各专业,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需经提出方会签确认。4.3设计输入4.3.1 设计依据性资料a.政府部门、主管上级单位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业主方批准的任务书;b.签订的设计合同、合同评审的结果和双方认可的有关协议;C.上阶段设计外部评
11、审结果的文件;d.主管部门对环卫、节能、消防等要求或认可的批示;e.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4.3.2 设计基础资料a.建设地区地形图:b.地质勘察报告;c.有关动迁、赔偿等应列入概预算内的经济资料。4.3.3 能源供应部门对水、电、煤气等供应及接口位置等协议文件。4.3.4 国家、地方、行业颁发的有效法令、法规、标准、图集、手册、软件等应用资料。以上设计输入的各种资料,应由项目设总组织有关专业进行验证,如有不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顾客。4.3.5 由于设计输入内容已分别在“设计大纲”“各专业互提资料”及“顾客提供资料验证记录”中表述曾经评审,故不再重复进行设计输入评审。4.3.6 当设计
12、输入资料不全,顾客又要求及早交付设计成品,而又有参照资料进行设计时,在这种情况下,可按设计应急措施管理办法(QS307)并填写“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申请认可单”(QS307-A),但此做法应得到顾客的确认,并采取相应措施。4.4设计输出4.4.1 设计输出应形成文件,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其内容、深度应符合国家、地方或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的规定。4.4.2 设计中套用的标准设计和类似的重复使用的设计,设计人员在选用前应事先验证是否适用,保证其技术条件和使用标准、规范适用于本工程。4.4.3 计算书是工程设计的输出文件,应满足输入要求并经校审。4.4.4 对设计中有重大的施工、安全等重大设计特性都应
13、在文件中明确标出或说明。4.4.5 所有设计中的中间产品和最终设计产品在交付前都必须经过验证(校审)。4.4.6 有消防设计要求的工程必须编制消防设计专篇及执行防火自审制度的规定,详见工程设计编制消防设计专篇及执行防火自审制度的规定(QS305)4.3.7本院设计的施工图均应报请审图公司进行设计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印制后交付施工,详见施工图设计报审图公司审查的规定(QS306)。4.5 设计评审4.5.1 在设计的适当阶段适当时机应进行设计评审,如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对设计方案的评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对建筑布置总图及结构的评审等。452A级项目由技术经营部组织评审,总师/副总主持会议,主
14、管副院长参加;必要时可请院内外专家或顾问代表参加:B级项目的设计评审由项目设总组织进行,主导专业主师主持,各有关专业负责人参加。4.5.3 设计评审会应签到,并认真记录,填写“设计评审表”(QS209-H),评审结论的实施情况亦应予以记录。4.6 设计验证4.6.1 设计成品的校对和审核是设计验证的基本形式,所有设计文件都应进行校审,A级项目三级校审(校对、审核、审定),B级项目二级校审(校对、审核),认真填写“校审记录单”(QS209-1.2)和“设计质量评定表”(QS209-J),详见设计校审规定(QS303)及设计质量检查与质量评定规定(QS304)。4.6.2 对重大项目电算的输入数据
15、和电算结果,应认真校审外,还可根据具体内容,采用变换计算方法(也可部分变换)或与已证实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4.6.3 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必要时需采用小样试验或模拟试验进行验证,如顾客提供这方面的资料,应请顾客签署验证。4.6.4 项目施工图设计应组织各专业之间的会签,在最终成品交付顾客前应签署完整消除专业之间的矛盾和错、漏、碰、缺。详见工程设计施工图会签提纲(QS308)4.6.5 设计验证过程中的记录,由项目设总保存,最后随同设计文件归档。4.7 设计确认4.7.1 顾客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政府主管部门、以及施工组织对本院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方案设计评标、初步设计审批和施工图报审图公司审查活动都是设计确认的形式,我院应做好事先准备,委派能胜任的人员厂参与确认活动。4.7.2 项目设总组织各专业准备提供必须文件和资料。4.7.3 设计确认活动中有关需要解决的问题由项目设总负责处理,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长/总师报告。4.7.4 施工图设计应报审图公司进行施工图审查,详按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