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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建设项目城建费用统一征收原则建设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1、由规划管理部门审批H勺项目总平面图。2、由计划部门审批H勺立项计划。3、建设单位填写西安市建设项目城建费用统一征收登记表。4、其他有关资料(有特殊规定的建设项目)。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发出西安市城建费用缴款告知书;建设单位缴纳费用资金到帐后,当日发出建设项Fl城建费用统一征收缴纳证书、西安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工程项目建设审批登记表和合法财务票据。联络人:焦燕魏桂花联络:8721404987286249西安市建设项目城建费用统一征收原则收费项目单位收费原则收费根据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平方米主城区150元/肝(备注:住宅建设配套费新原则推迟至
2、10月1日开始执行)市政办发2023159号易地“结建”人防工程建设费平方米9层如下按总面积14元/户10层以上按一层面积1500元陕价费调发(2023)07号(已作废)6级防空地下室欢J收费原则为每平方米1500元)(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日勺45%核准);6B级防空地下室的收费原则为每平方米900元(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68%核准)市人防函(2023)27号工程定额测定费建安总造价1.3%。陕价费调发(2023)113号工程质量监督费建安总造价已监理1.0%o未监理1.8%。陕价费调发(2023)113号(已作废)建筑面积砖混1.4元11T;框架8层如下1.8元/11框架8层以上2元/肝陕价行发2
3、023208号劳保统筹基金建安总造价3.55%陕建政发(1993)483号陕建政发(1995)389号新型墙体材料专题费平方米6元/肝陕政发(1998)60号用陕政办发(2023)74号散装水泥专题资金平方米1.5元ffl*市政办发(2023)6号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审查发证费元/次甲乙级300丙丁级250申报费20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641号其他费用劳动协议签证费元/人3.5建安协议签证费元/人万分之一点四,最高2100元,最低1.40元各文献详细内容附后工程造价表建设工程造价表(资料来源于西安市建委)类别工程类别及特征工程范围举例原则(元/平方米)特1)、国家重点项目或国家级活动为
4、主的特高级大型公共建筑2)、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规定尤其复杂的中小型公共建筑3)、有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规定的建筑4)、25层以上或超过70米高口勺非住宅建筑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体育中心、国贸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院、美术馆、剧院、音乐厅、三级以上人防、综合商贸大厦等202311)、高级大型公共建筑2)、有地区性或技术规定复杂的中小型建筑3)、20层以上或超过50米高的非住宅建筑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省级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科学试验研究楼、高级会堂、高级俱乐部、300床位以上医院、医疗技术楼、大型门诊楼、大
5、中型体育馆、室内滑冰、游泳馆、火车站、航运站、候机室、摄影棚、邮电通讯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190021)、中高级、大中型公共建筑2)、技术规定较高的中小型建筑3)、16T9层写字楼、办公楼等非住宅建筑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部、省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位如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练厅、汇报厅、风雨操场、大中都市汽车客运站、中等都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住宅、锅炉房及附属建筑、构筑物等18003高层住宅、公寓、商住楼35层(含35层)以上住宅楼住宅楼、商住楼等180030-34层住宅、公寓、商
6、住楼170025-29层住宅、公寓、商住楼160020-24层住宅、公寓、商住楼150016-19层住宅、公寓、商住楼145041)、中高级、大中型公共建筑2)、技术规定较高的中小型建筑3)、12T5层写字楼、公寓、商住楼、住宅楼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等140051)、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2)、7-11层建筑及兔式住宅重点中学、中专学校教学试验楼、电教楼、办公楼、住宅楼等120061)、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2)、6层及如下框架构造建筑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学生公寓、单层食堂、单层汽车库、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如下别墅、住宅楼等90071)、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2)、6层及如下砖混构造建筑
7、一般办公楼、中小学教学楼、住宅等7008一、二单功能、一般小跨度构造建筑5009工业厂房(不含设备安装)跨度12米一般厂矿企业车间10001012米跨度18米120011跨度18米或框架构造150012园林建设、市政工程、单独新建的构筑物等二次装修、道路、堤防、桥涵隧道、给排水、燃气、供热等计划投资额注:未列入此表的特殊工程,可参照工程概算或可行性汇报。此表仅供建设项目缴纳城建费使用。附件I-A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有关收取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规定的告知市政办发(2023)1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制
8、定的有关收取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规定已经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同意,并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七月十一日有关收取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规定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财政局(二Oo五年六月二十日)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有关西安市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原则及有关问题的告知(陕价行发(2023)90号)的J规定,现就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下称“都市配套费”)收取原则及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都市配套费的收取范围及用途本市都市规划区和县城及试点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H勺工程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和个人均按规定缴纳都市配套费。
9、都市配套费用于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都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排污、排洪)、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环卫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都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二、都市配套费的收费原则都市配套费按建设项目的J建筑面积计征。详细收费原则如下:(一)西安市都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范围内(东到洪庆,西到纪阳,南至长安漓河,北至渭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50元计征。(二)临潼区、阎良区及泾渭新城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计征。(三)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40元计征。(四)国家及省政府确定的试点镇
10、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元计征。市属建制镇、试点镇可参照上述原则执行。(五)对不便于核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按工程总造价口勺5%计征。(六)对未建设天然气或集中供热设施的县(区),在收取或确定都市配套费详细收费原则时,要按IOM12%比例对应扣除天然气或集中供热部分收费。三、都市配套费管理措施都市配套费日勺减免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除此之外,都市配套费应足额收缴。(二)都市配套费属专题收费,征收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城建专题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都市配套费专款专用,收费资金的10舟用于都市天然气公网建设,12%用于都市集中供热公网建设,3%用
11、于消(三)都市配套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自觉接受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口勺监督检查。四、都市配套费征收新原则自2023年7月15日起执行。其中住宅建设配套费仍按原原则征收,新原则推迟至10月1日开始执行。附件I-B西安市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实行细则第一条为加强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下简称都市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加紧都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价行发(2023)90号有关西安市都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原则及有关问题的I告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行细则。第二条本实行细则所称的都市配套费是指政府为建设和维护
12、管理都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建设单位或个人征收的都市建设费用。第三条凡本市都市规划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实行细则缴纳都市配套费。第四条西安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如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都市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其下属的西安市城建费用征收管理处(如下简称收费处)详细负责城郊6区都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其辐区内H勺都市配套费H勺征收管理工作。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及西安沪濡河流域综合治理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接受市建委委托负责其辖区内的都市配套费口勺征收管理工作。规划、财政、物价、国土、房屋、市政等行政
13、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都市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第五条都市配套费专题用于都市道路、桥涵、供水、排水(排污、排洪)、公共交通、道路照明、环卫绿化、垃圾处理、消防设施及天然气、集中供热等都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第六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缴纳都市配套费。缴纳都市配套费时应提交具有核准职权的部门核准时建审平面图、建筑面积、投资概算等有关资料,并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收费处应当认真核验缴费人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日勺程序、原则和时限规定办理有关征收事项。第七条都市配套贽按建设项目口勺建筑面积或工程概算计征。详细征收原则如下:(一)西安市都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
14、区范围内(东到洪庆、西到纪阳、南至长安淌河,北至渭河)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50元计征。(一)临潼区、阎良区及泾渭新城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0元计征。(三)周至县、户县、高陵县、蓝田县都市规划区范围内H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40元计征。(四)国家及省政府确定的试点镇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10元计征。市属建制镇、试点镇可参照上述原则执行。(五)对无法核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与构筑物,按核准概算投资的5%计征。第八条下列建设项目经审查免缴都市配套费:(一)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指挥中心(所)、营房、训练场、试验场、军用
15、仓库、军用通讯、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国防设施;(二)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不含经营项目),中小学和幼稚园教学用房,为残疾人举行口勺社会福利事业等;(三)符合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23)40号有关加强“高新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有关问即的告知规定的“高新工程”项目;(四)符合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23)43号有关公布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暂行措施)的告知规定,用于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安顿村民的新建住宅项目;(五)列入本市年度都市维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且市财政城建资金全额投资或予以合适补助的都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符合国家及省、市人民政府文献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第九条下列建设项目经审芸减半缴纳都市配套费:(一)符合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