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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串讲讲义课程介绍一、课程性质知识产权法课程,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必考的一门专业课。要求考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框架以及几个重要分支的基本内容。由于知识产权法各编章之间关联性不是很强,因此跨章节的考题不多,即使有也不太难,主要考点在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之间的比较;但是,知识产权法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有些题目难度也会较大,学员在学习和备考中除了系统地阅读教材和精讲讲义,特别是精讲讲义中标注黄色的部分,同时要掌握精讲讲义中给出的例题,并能从例题中举一反三,变换为其他题型,甚至试题题目。二、教材的选用知识产权法课程所选用教材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该书由吴汉
2、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2010年版)。总体上看,2010年版教材与以往教材变化不大,坚持了以往教材的一贯特点,内容庞杂,篇幅偏大;理论部分偏多,实务部分偏少。但是,我国于2008年对专利法进行了修订,2009年、2010年又分别修订了专利法实施细则和著作权法,并且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相应的新版教材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与补充。三、章节体系本课程可分为六个大部分:第一部分总论,主要是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性质和特征。第二部分著作权,着重介绍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一主体、客体和内容,阐述邻接权的有关内容以及著作权的限制与利用等。第三部分专利权,着重介绍专利权的客体、内容,专利权授权的实质条件和
3、程序条件以及专利的期限、终止和无效宣告。第四部分商标权,着重介绍商标注册的相关规定、商标争议的裁定以及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五部分其他知识产权,着重介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植物新品种权、商号权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第六部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着重介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相关国际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协定。考情分析一、历年真题的分布情况知识产权法基础历年考题的分值分布情况如下:年份章名、题型2009年7月2010年4月2010年7月一、总论2分2分0分二、著作权32分33分31分三、专利权30分26分30分四、商标权28分28分29分五、其他知
4、识产权6分8分9分六、知识产权国际公约2分3分1分二、题型分析知识产权法基础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1 .单项选择题(30分,每题1分):在整个试卷中是难度较小的一种题型,多为各章重要知识点,主要考察考生的记忆力合理解力,每题分值低,题量较大,主要集中在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这三个章节。学员在阅读教材和讲义时,特别注意某些关犍措辞的理解。2 .多项选择题是客观题中拿分最难的部分,不仅考察学员的记忆,还侧重一定的分析能力,要想得高分必须建立在全面准确地掌握有关知识点的基础上。3 .简答题,相对比较简单,相对比较集中,出现跨章节的综合简单题的情况较少。考生要注意教
5、材和讲义中有比较系统但篇幅又不太长的阐述的部分。总之,回答客观题时考生应注意:(1)计划答题时间。针对客观题,重要的是合理分布做题的时间。(2)按题目要求答题。一定要审清题,将不全面、不完整的备选项放弃。(3)运用排除法。(4)运用猜测法。4 .案例分析题。重点考察学生运用法律规范和制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常集中在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方面。三、本课程的复习方法在最后的临考复习阶段,学员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1 .依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在前面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对重点章节要仔细阅读,注意本章的具体法律规定,对重考率高的考点要重点理解和记忆。2 .参考历年考题在对教材有一定的把握后,学员应当参阅以
6、前年度的考试试题,透过历年的考题了解题型、了解不同类型的考题的相关知识点。3 .系统训练解决应试教育的方法离不开习题的训练。到目前这个阶段,学员应多做综合性的模拟题,考查自己对整体教材内容融会贯通的掌握程度。回顾并复习以往的错题,弥补不足和弱点。第一编总论第一章总论一、复习建议本编属于知识产权法的总论部分,主要介绍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以及知识产权法德概念与体系。从历年历次考试中,本章并不是出题的重点,分值很少,且基本上是单选、多选等客观题。建议考生重点掌握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并把知识产权与一般民事权利进行比较的角度对其性质与特征予以理解。二、本编重要知识点4 、知识产权
7、的性质与特征5 、著作权与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相比较的异同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本节主要掌握以下内容:一、知识产权的概念.,.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二、知识产权的范围(1)广义的知识产权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2)狭义的知识产权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应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本门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一般来说,狭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IiteratUreProPerty
8、),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industrialproperty),主要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本节主要掌握以下内容:一、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法定权利,其类型、内容均由法律设定,不同于约定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1)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权利本体的私权性是知识产权归类于民事权利范畴的基本依据。私权是与公权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的是私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享有的各种民事权利。(2)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
9、),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二、知识产权的特征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学者们多有阐述,这些特征的概括在各种著述中虽多少不等,但其基本特征概为“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其实,这些特征的描述,是与其他财产权特别是所有权相对而言的,并非都是知识产权所独有的。(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其时间性
10、的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重要知识点: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例题讲解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A.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B.没有物质载体C.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D.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E.不发生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答案:A、C、D、E解析: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品(或称为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所在。与有形财产权相比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就表现在四个方面:1、不发生有形
11、损耗的使用2、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4、不发生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的概念与体系本节主要掌握以下内容: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二、知识产权法的体系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参照国外有益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I)著作权法律制度。(2)专利权法律制度。(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4)商标权法律制度。5)商号权法律制度。(6)地理标志权法律制度。(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12、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第二编著作权一、复习建议:本编主要介绍了著作权的概念以及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对著作权的利用与限制、邻接权都作了详细阐述。本编知识点多,也是考试重点,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都会在本编出现,因此要求考生准确记忆,而且要在理解的基础上灵活运用。二、本编重要知识点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以及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2、著作权的各类客体以及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的俄法律保护3、著作权的内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权财产权及其保护期限。4、各类邻接权人的权利和义务5、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的几种情况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6、著作权的转让与许可使用以及两者之间
13、的联系与区别第二章著作权概述第一节著作权概念及其特征本节主要掌握以下内容:一、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二、著作权的特征与相关民事权利相比较,著作权表现出其独特性。(一)著作权与所有权同为民事权利,著作权与所有权都具有绝对性、排他性等共同属性,但它们之间仍存在以下区别: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2 .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3 .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只能处分一次,而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却可以处分多次。4 .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5 .著作权具有人身性。(二)著作权与专利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存在以下区别:1 .
14、保护对象不同。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形式。2 .保护条件不同。专利权要求发明创造具有首创性,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3 .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专利权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式产生,著作权在大多数国家依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4 .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三)著作权与商标权著作权和商标权在权利属性、保护条件与权利取得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1、商标权仅为财产权,而著作权则包含人身权与财产权。2、在保护条件方面,商标权要求标识具有显著性与可识别性,而著作权则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与可复制性3、在权利取得方式上,著作权是自动取得;而商标
15、权商标权需要商标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重要知识点:著作权与所有权、专利权、商标权相比较的异同。第二节著作权法及其演进本节非考试重点,在考题中出现的情况很少,唯一要注意的是安娜女王法是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权法。第三章著作权的主体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本节主要掌握以下内容: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一定情况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容易成为考点)根据不同的标准,著作权主体可分为如下几类:(一)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二、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三、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由于著作权的地域性,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在著作权待遇上的差异相当明显。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区别在于: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依据著作权法即可取得保护:外国主体的作品若要在我国去的著作权会受到一些条件限制。如果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