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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YC/ZD39版号2009标题:公司职工子女就业规定第1页共3页职工子女就业规定1.目的解决在职工子女就业问题消除或减少在职工的后顾之优稳定公司职工队伍。2 .适用范围公司在编的合同制职工和离、病、退休职工符合就业基本条件的。3 .就业基本条件3.1 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不超过30周岁。3.2 取得专科以上公办学历且专业符合公司当年招聘人才条件的。3.3 在公司范围内已有一名子女就业的公司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子女在公司范围内就业,除公司所需紧缺人才外。3.4 职工子女已在外单位正式就业(包括下岗)即使无子女在公司内工作均不考虑安置问题。3.5 凡患呆、
2、傻、精神病、残疾超过4级以上病患者明显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一律不招用。4 .就业招用程序4.1 凡取得专科以上公办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可直接招用。4.2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确定的数额内按条件逐批次招1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YC/ZD39版号2009标题:公司职工子女就业规定第2页共3页用。4.3 满足公司无专业限制批次招工资格条件的可优先考虑参加公司招工考试考试合格者优先录用。4.4 同批次无专业限制职工子女招用顺序为:职工厂外工龄(含军龄)每年度按0.5分计,公司内工龄按1分计;子女公办学历,本科按30分计,专科按20分计,中专(中技)、高中按10分计公办外
3、的专科、本科学历按15分计,毕业后待业年限每年按2分计,独生子女加5分,双职工的另一方工龄按1/2合并计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办理。4.5 调查、核实、公示。对招聘范围内的职工子女就业条件逐项调查核实并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4.6 办理招聘手续。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置。5 .考核与辞退5.1 按公司同类人员考核机制执行。对违反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被公司辞退或自动辞职的公司不再招聘。5.2 对不服从分配以及在试用期内表现不好和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的应予辞退。6 .职工子女完成学业后在家待业的应自行到公司组织人力资源部备案。2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YC/ZD39版号2009标题:公司职工子女就业规定第3页共3页7(本规定经2009年5月10日首届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