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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绍兴市袍江新区洋泾湖江号地块商住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绍兴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一月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1 项目由来11.2 编制依据21.3 项目概况31.4 规划符合性分析111.5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1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简况132.1 自然环境简况132.2 绍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概况142.3 绍兴污水处理厂概况152.4 周围污染源情况调查17三、环频量状况18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18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20四、标准214.1 环境质量标准214.2 污染物排放
2、标准224.3 总量控制指标25五、工S分析265.1 施工期主要污染分析265.2 营运期主要污染分析29六、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8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397.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97.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447.3 项目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497.4 周边污染物对项目的影响497.5 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57八、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8九、结论与建议618.1 基本结论618.2 综合评价结论688.3 建议68附图:I项目地理位置及空气、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示意图2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环境保护目标布点图3项目周围环境照片4项
3、目平面布置图5绍兴市区环境功能区划图6绍兴市区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图附件:1浙江省备案项目登记赋码基本信息表2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5 污水入网证明6 项目环境监测报告7 企业承诺书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项目名称绍兴市袍江新区洋泾湖22号地块商住项目建设单位绍兴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绍兴袍江教育路66-9号205-2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312000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新区群贤路以南、越秀路以东、越英路以西、安城路以北立项部门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项目代码2017-
4、330600-70-03-079405-000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口技改口行业类别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占地面积198255m2绿化率30%总投资(万元)450000环保投资(万元)4685环保投资占noz总投资比例104/)评价经费(万元)建设起止年限2018-1到2021-11.1项目由来为促进盘活越城区土地资源,集约节约用地和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越城区腾出新的发展空间,促进绍兴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绍兴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投资450000万元,实施绍兴市袍江新区洋泾湖22号地块商住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的商业、物业、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5、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录,该项目属于“三十六、房地产-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中“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本项目属于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因此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拟建地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
6、环境保护法(2015.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2018.1.1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9)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10)浙江省水污染
7、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本);(1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订)(2016.5.27);(12)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本);(13)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2014.3.13);(14)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15)绍兴市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绍政发2011)41号);(16)越城区行政区域工程渣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4)3号;(17)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绍政办发201298号);(18)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58号);(19)浙
8、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省环保厅浙环发200976号);(21)绍兴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制度(绍市环发201025号文附件);(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2013.2.16;(23)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24)环保部关于拆迁活动是否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0250号);(25)关于发布实施V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华
9、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5.23;(26)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11.1);(27)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2016.11.1);(28)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2.1.1)。1.2.2 技术规范(1)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6,HJ2.2-2008,HJT2.3-1993,HJ2.4-2009,HJ610-2016,HJ19-2011以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2)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5.4修订,2005.5施行。1.2.3 技术文件及其它依据
10、(1)浙江省备案项目登记赋码基本信息表;(2)绍兴市环境功能区划(浙政函2016Ill号);(3)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号);(4)绍兴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5)绍兴豪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我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合同。1.3 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1)建设地点:绍兴市袍江新区群贤路以南、越秀路以东、越英路以西、安城路以北。(2)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98255方米,总建筑面积574546.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6161平方米,包含住宅399002.84平方米、配套用房6886.46平方米、商业30271.69平方米
11、;地下室建筑面积137625.30平方米。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3-1表1.3-6o表1.34项目22号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建设用地面积M2198255.002总建筑面积M2574546.30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M2436161.004其中住宅M2399002.845配套用房M26886.466其中社区配套用房M2872.327居家养老服务用房M2872.328物业经营用房(住宅)M21596.019物业办公用房(住宅)M21197.0110变电站(住宅)M22248.8011消控室M2100.0012商业M230271.691311商业用房M230181.6914
12、物业管理用房(商业)M290.0015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架空层)M2760.0016地下建筑面积M2137625.3017其中机动车库M2119516.4918非机动车库及住宅地下室M218108.8119容积率-2.220建筑密度%23.121绿地率%30.022总户数户374223总人数人11974按3.2人/户计算24建筑高度40mW住宅W80m25机动车总停车位数辆443726其1地上停车辆665占总车位数的14.99%27地下停车辆377228自行车停车位辆839929其地上停车辆4254占总车位数的50.65%编号Wr-小MM/JL-十IZL业心口虫生备注30地下停车辆4145表
13、132项目22-1号地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编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1建设用地面积M292497.082总建筑面积M2272183.583地上计容建筑面积M2203493.584其中住宅M2170172.845配套用房M23320.736居家养老服务用房M2872.327物业经营用房(住宅)M2680.698物业办公用房(住宅)M2510.529变电站(住宅)M21207.2010消控室M250.0011商业M230000.0012其中商业用房M229910.0013物业管理用房(商业)M290.0014地下建筑面积M268690.0015其中机动车库M257700.0016非机动车库及住宅地下室M210990.0017容积率-2.218建筑密度%29.019绿地率%30.020总户数户162221总人数人5190按3.2人/户计算22建筑高度40m住宅8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