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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债权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考查分值近三年本章平均考查分值约22分,2019年为18分考查题型单选题、多选题、综合分析题(可单独考查,也可与第7章、8章结合出题)2020年教材主要变化1.根据民法典对教材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本章结构框架图1.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掌握一债的发生原因(掌握)债的分类(熟悉)第九章 第一节债(1) T法基本理论A债的效力(掌握)A债的保全(掌握)债的担保(拿腹)债的转移(拿!)A债的消灭原因(掌握)第九章(2)第二节合同法律IM度第三节侵权法律制度合同的分类(熟悉)一合同的订立(掌提)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锥权(掌握合同的解除(拿麒)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提)f典型
2、合同的主要类型:率耀)L侵权行为与侵权费任法(了解侵权法的归责原则(掌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掌握)一免责和双较贵任事由(掌握)j法律特别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熟悉)第一节债法基本理论【考点U债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掌握)(P211)1.概念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民事法律关系。2 .债的构成要素(1)主体债的主体,是指参加债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类型含义举例对待给付之债双方当事人互为给付,互为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互为对方的债权人和债务人非对待给付之债一方当事人只单方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只单方承担义务如赠与合同、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2)客体
3、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债务人则须应债权人的请求而为特定行为。债权人的债权与债务人的债务共同指向的这一特定行为即为债的客体。该特定行为在民法理论上称为“给付”(如交付财物、支付金钱、移转权利、提供劳务、提交成果以及不作为等)(3)内容债的内容即债权和债务。债权特征财产权;请求权;对人权;相对权;相容性;平等性;债权的类型既可法定也可约定;期限性债务特征特定性,或由当事人约定或由法律规定;期限性;强制性【总结】债权特征物权特征财产权财产权请求权支配权对人权对世权相对权绝对权相容性排他性平等性优先性债权的类型既可法定也可约定物权法定期限性部分物权永久性【考点2债的发生原因(掌
4、握)(P212)3 .合同(1)当事人双方基于合同产生约定的债权债务关系。(2)合同是引起债的发生的最主要原因。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我国民事法律中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2020年新增)4 .缔约过失(1)缔约过失,是指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人一方所具有的,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并因此使对方遭受损害的过失。于是,在受损害方与过失方之间产生以赔偿信赖利益损害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造成对方损失的缔约过失行为主要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
5、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者信息;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5 .单方允诺(1)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所有人今晚8点准时发红包,最佳手气送一张5元优惠券,购买水果可以直接抵扣。快出来呀(2)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据此,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有权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悬赏人也应当向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允诺的报酬,双方遂形成债权债务关系。(2020年新增)6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致害行为。被侵
6、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侵权人也应当向被侵权人进行赔偿,双方因此形成的债的关系。7 .无因管理(1)无因管理,是指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其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的人,称为本人。无因管理作为事实行为,一旦发生,即依法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2)无因管理类型(2020年新增)正当无因管理管理事务有利于本人,并且不违反木人明示或者可推知意思的无因管理;管理事务虽然违反本人的意思,但其管理系为木人尽公益上的义务或者为其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或本人的意思违反公序良俗的无因管理不当无因管理是指虽符合无因管理的形式要件,但管理事务不
7、利于本人,或者管理行为违反本人明示或者可推知的意思(3)无因管理的效力(2020年新增)正当无因管理管理人的权利(八)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B)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C)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管理人的义务(八)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更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B)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时,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C)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
8、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D)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不当无因管理不当无因管理的法律效力:本人主张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受益人不主张享有管理利益的不发生费用偿还问题。一般可按不当得利处理受益人遭受损害的可依侵权行为请求管理人赔偿【补充】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也无劳务费用请求权!(白干)8 .不当得利(1)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致他人受损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发生后,在得利人和受损人之间依法发生以不当利益返还为内
9、容的债权债务关系。(2)不当得利的类型类型产生原因给付不当得利因法律行为无效、不成立、被撤销、不被追认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因合同解除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因非债清偿而发生的不当得利【例外】下列给付不适用不当得利(2020年调整)(八)为履行道德义务而进行的给付(如养子女对亲生父母并无赡养义务而赡养)(B)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C)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非给付不当得利受益人的行为(擅自在他人墙壁上张贴广告牌)受损人的行为(如误将他人的家畜当作自己的家畜饲养)第三人的行为(如送报员将甲订的报纸投入乙的报箱)自然事件(如因连降暴雨致鱼塘水位升高,甲鱼塘中的鱼跃入相邻的乙鱼塘中)(3)不当得利的效力(
10、2020年新增)得利人善意得利人恶意返还范围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请求第三人返还得利人已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例题1单选题】根据民法相关规定,下列给付中,能够引起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是()。(2017年,经调整)A.非债清偿给付B.债务清偿期届至前的给付C.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的给付D.明知无债务的给付【答案】A【例题2多选题】在民法上,能引起债发生的法律事实有()。(2013年)A.侵权行为B.纳税C.不当得利D.生产E.先占【答案】AC【解析】(1)选项AC: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包括合同、缔约上的过失、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2)选项B:属于所有权消灭的原因之一;(3)选项DE:属于原始取得所有权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