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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招标项目编号:SDYG2013015招标单位: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二。一三年五月第一章招标原5第二投标单位须知7一、说明7二、招标文件8三、投标文件编写8四、投标文件递交11五、评审12六、授予合同12七、中标服务费13八、W#权13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九、其他13口kw三*附住双rlJ*o附件一:投标函包39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41附件三:报价一览表包43附件四:报价明细表包44附件五:货物描述一览表包46附件六:bft及商务偏离表包47附件
2、七:企业近三年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48附件八: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包49附件九:资格、资质证明部分50附件十:技术内容51附件十一: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52附件十二:封面四口格式54附件十三:评审细则55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1项目综合说明招标单位: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招标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交付使用时间: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过天内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分三个包:A包:10.5米LNG空调公交车48辆;B包:10.5米LNG空调公交车34辆;C包:10.5米LNG空调公交车18辆。招标范围:公交车辆采购,包含车辆的生产、运输、调试、质保期内的修、配、换
3、服务等。2合同名称: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招标项目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24日,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岱岳新区开元路2号)5投标文件有效期:60日历天6投标文件份数:柒份(包含正本一份,副本陆份),正本与副本用A4纸张打印。7保证金:A包: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B包: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C包:人民币玖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时可使用银行电汇、电子汇兑、行内转账或者网银。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6月3日下午4:00以电汇或者银行汇票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前将保证金
4、汇至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指定账户上并换取收据。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市岱岳支行账号:6222081604000766084开户名称:马虹翔其他要求:注明字样:“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招标项目保证金”8书面质疑时间:2013年5月20日17:00前(逾期送达及非书面质疑,概不同意)9投标文件接收单位: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8:30-9: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3010付款方式:签订车辆采购合同
5、后支付预付款1微,供应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付全部车款的8O,剩余10%车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以上款项由甲方直接支付。11联系人:刘建蕾电话:0538-85718781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3预算操纵价:A包:2400万元,B包:1700万元,C包:882万元,超出预算操纵价做废标处理。第一章招标公告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托,就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贵单位到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1、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2、项目编号:SDYG20130153、项目简介:A包:10.5米LNG
6、空调公交车48辆;B包:10.5米LNG空调公交车34辆;C包:10.5米LNG空调公交车18辆。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如投标单位投多个包只能中其中一包。4、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除满足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4.1产品具备客车上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说明及环保公告;4.2产品务必具备CCC认证证书;4. 3近两年内LNG公交车50台以上批量销售.业绩(是指是指年1月1日至20至年3月1日,以合同原件为准);5. 4投标单位须具备具09000系列或者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 5投标产品须具备产品检测报告。5、招标文件的领取领取时间:201
7、3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24日,招标文件售出不退。领取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岱岳新区开元路2号)若要以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加邮寄费60元。6、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8:30-9: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9:30地点: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环山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7、若有疑问或者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建蕾联系电话:0538-8571878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泰安市公共交通公司公交车辆采购公开招标项目。1.2定义1. 2.1“招标单位”是指泰安市公共交
8、通公司。1.2.2 “招标代理单位”是指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1.2.3 “投标单位”是指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中标单位”是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按照评审办法确定的取得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1.2.5“服务”是指是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承担的测试、检验、委托法定检测部门检测、试验、设备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培训、质保期内的修、配、换服务及其他应承担的义务。2. 合格投标单位合格投标人除满足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外还应具备:2.2 产品具备客车上国家汽车产品公告目录说
9、明及环保公告;2. 2产品务必具备CCC认证证书;2. 3近两年内LNG公交车5。台以上批量销售业绩(是指是指年1月1口至日至年3月1口,以合同原件为准);3. 4投标单位须具备具09000系列或者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 5投标产品须具备产品检测报告。5. 投标费用不管评审过程中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招标有关的所有费用。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构成4. 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构成。5. 2本次招标只同意报一个方案,不同意备选方案。三、投标文件编写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6.1 招标单位与招标代理单位就交换的文件与来往信函使用中文。6.2 除招标文
10、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定计量单位。7. 投标文件构成7.1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6.2报价一览表;6.3报价明细表;6.4货物描述一览表(附件五);6. 5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附件八)7. 6技术及商务偏离表(附件六)8. 7企业近三年同类经营业绩一览表(附件七)8.8 资格、资质证明部分(附件九)(下列材料除产品公告及环保公告外开标时须提供原件,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是否符合要求。)8.8.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者授权委托书、产品检验检
11、测报告、3C认证证书、业绩合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公告及环保公告。6.8. 2政府采购廉政承诺书(附件十一);8.9 技术内容(附件十)8.10 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9. 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务必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页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按照本“招标文件目录”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目录”。10. 投标文件编写方式8. 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8.2 报价一览表用A4幅面,黑体小四号字体。8.3 投标单位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盘或者光盘形式,如有条件)。9.投标文件签署9.1 投标单位务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投标文件。9. 2投标文
12、件正本与副本与附件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10.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记10.2 投标文件应分包单独密封,每包投标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下列内容:10.2.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10.1.2正本或者副本10.1.3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11 .投标保证金11.1 金额及递交方式见前附表第7项。11.2 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中标结果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 .投标有效期12.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12.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
13、理单位能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投标单位能够书面形式拒绝或者同意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2.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3.1投标单位有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出情形之一的;12.3.2投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的;12. 3.3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承诺的。12.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一且保证金不予退还:12.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
14、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者个人编制;(二)不一致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特殊一致或者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者抬高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