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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城镇中心小学校园防欺凌安全工作考核制度根据有关校园防欺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防欺凌安全工作的监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电城镇中心小学校园防欺凌安全工作考核制度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二、组织领导安全考核及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由黄辉福校长任组长,杨景汉副校长任副组长,学校其余行政班子、各班班主任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一室,具体负责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三、考核对象电城镇中心小学全体教
2、职员工四、考核内容1.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对每个责任人在处置过程中的推诿、拈轻怕重、玩忽职守,不处置的工作人员将在评比、职称晋升、绩效考评等方面,依据学校的考核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3,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校园欺凌事故在我校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晋升挂钩。4.有以下情况,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区行政服务局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2)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报告,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伤亡的;(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县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五、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