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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鉴定: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在职职工;在本专业(工种)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熟练工;试用期满的各类职业学校毕业生;取得指定培训机构初级职业培训证书的。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鉴定:初次鉴定者,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7年以上;取得本专业(工种)初级工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3年以上的高职、中职、技工学校毕业生。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鉴定:取得本专业(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7年以上;技术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工班毕业生,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取得本专业
2、(工种)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毕业生,并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初次鉴定者,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15年以上的生产技术骨干。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鉴定: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工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连续在技能操作岗位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初次鉴定者,在生产一线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17年以上的生产骨干和技术带头人,其他工种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22年以上的。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鉴定:取得本专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在技能操作岗位从事本专业(工种)工作10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