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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项目编号:SQG201212010招标人: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二O一三年一月第一章投标人须知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61 .总则61.1 项目概况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6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61.4 现场条件61.5 投标人资格要求61.6 费用承担71.7 保密61.8 语言文字71.9 计量单位71.10 踏勘现场71.11 投标预备会72 .招标文件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82.3 招标文件的修改83 .投
2、标文件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83.2 投标报价和计价方式93.3 投标有效期IO3.4 投标保证金IO3.5 备选投标方案Il3.6 投标文件的编制Il4 .投标1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4.2 投标文件的递交Il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24. 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125 .开标12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25.2 开标程序136 .评标136.1 评标委员会136.2 投标文件的澄清136.3 投标文件的审查136.4 定标147 .合同授予157.1 中标通知167.2 履约担保157.3 签订合同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68.1 重新招标168.2 不再招标
3、179 .纪律和监督16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7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6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69.4 对监管人员的纪律要求169.5 投诉1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6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7第三章保洁服务范围及技术标准和要求21第四章其他事项39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0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8二、投标报价明细表49三、项目经理简历表51四、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机械52五、人员配置与机构设置表53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3七、授权委托书54八、投标保证金54九、近三年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表55第七章特别说明55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4、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歹IJ内容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联系人:薛平电话:0527-82868425,13605248186;传真:0527-82868400项目名称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项目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1.2资金来源自筹1.2出资比例100%1.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区内道路、河道、公园、绿化带、临时绿地、待开发地块的日常保洁并包含上述范围内的各类杆线、公共设施、建筑物、围墙上乱贴乱画清理工作及建筑雕塑、公交站台、果皮箱、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保洁及垃圾的清运,区内公共厕所的日常保洁及管理维护,公共
5、厕所内日常保洁管理、四害消杀及零星维修等。1.3保洁服务期2013年3月50-2014年12月31日1.3质量标准合格1.5.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企业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资质条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物业管理资质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物业管理师执业证书且无在管项目;企业级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9年12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150万元或30万平方米的已完工的道路保洁经验;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场准入资格证或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1.5.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时间: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7
6、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20分至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宿工业坊四楼联系人:薛平联系电话:0527-82868425136052481861.10.1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人直接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范以加联系电话:0527-828684891.11.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3年2月10日上午10:30时1.11.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3年2月10日17:30时前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2月20日14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内3.2.5投标报价方式工程
7、量清单计价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1、所有入围投标单位的报名保证金转为投标保证金;2、工本费600元/标段(不退),缴至户名: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行宿迁分行账号:483258209529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或表式中已表明需盖章或签字或签章(指签字或盖章,下同)的各个部分均应按要求盖章或签字或签章。由委托代理人签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8、投标文件份数每标段书面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1、除特别说明外,全套投标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书面部分的正本、副本;并在每个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者由委托代理人签章;装订要求4、投标人应按每个标段分别编制、装订、标记、密封、提交投标文件。5、投标人应在每个投标文件封套的封面上标明:(1)招标人的地址:青海湖西路和通湖大道交叉口。(2)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苏宿工业园区2013年市政道路、河道保洁服务标段投标文件
9、(4)在2013年2月20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2月20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6.4定标顺序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2个标段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按如下规定定标:按从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7.2.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10需要补充的其他
10、内容:1、将所有投标预备会纪要、招标补遗、答疑材料、设计变更补充图纸(若有)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二、投标须知1.总则项目概况1.L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本招标项目工程招标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东至为民河、北至清水河、南至西湖路/古城路,西至普陀山大道。其中道路面积约66.7万平方米,河道
11、及临时绿地面积约30.7万平方米,公园7.5万平方米,公厕3座。投资估算约460万元。第二标段:东至普陀山大道、南至古城路、北至蔡庄大沟/皂河总渠、西至九支渠。其中道路面积约76.7万平方米,河道及临时绿地面积约20.1万平方米,公厕2座。投资估算约434.5万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1.3 现场条件(1)作业现场情况场地平整基本满足作业要求。(2)作业用水、电作业用电、用水由招标单位提供电源接入点,作业用水中标单位自行解决(投标要进行考虑)(3)场内外道路场外道路已开通,场内施工便道自行考虑.(4)其他:见特殊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1.5.1投标人
12、应具备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 费用承担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中标人需按规定缴费评委费。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6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 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投标人应直接与招标人联系。联系人:
13、范以加联系电话:0527-828684691.8.1 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 10.5若因投标人未勘察现场而造成的后期费用增加,招标人将不予签证认可。1.11投标预备会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14、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人须知;(2)评标办法;(3)保洁范围及技术标准和要求;(4)其它事项;(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特别说明。根据本须知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