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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94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2月2日郴州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8)63号)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制
2、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要求,准确把握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的郴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不折不扣落实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机构改革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着力改革市县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创新体
3、制机制,合理划分事权,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为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深化机构改革要把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贯穿改革全过程,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对标对应中央和省级机构改革,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要立足地方实际,
4、更加突出民生,夯实基层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二、实施内容(一)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市委工作机关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职能总体上与省委、省政府机构职能基本对应。坚持一类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1.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1)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2)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3)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
5、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作为市委工作机关。(4)加强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审计局。(5)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委办公室。将市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的外事和港澳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6)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市纪委,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不再
6、保留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办公室牌子。(7)市委法治郴州建设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司法局。(8)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市财政局。(9)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职责由市教育局承担。2.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并入市
7、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可使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名称。(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3)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工作。将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管理等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4)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将市政府办公室的民族事务、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市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
8、部。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外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将市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市归侨侨眷联合会行使。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加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5)不再设立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6)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7)将市委老干部局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领导和管理。(8)组建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国家保密局牌子,由市委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管理。将
9、市委办公室相关保密工作职责划入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办公室不再加挂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牌子。(9)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并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子。(10)将市委机要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并入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对外可使用市委机要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名称。市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11)将市委机关老干部工作办公室并入市委办公室。3.统筹优化市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1)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职责,市城乡规划局的相关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
10、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在北湖区、苏仙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下放北湖区、苏仙区政府,实行分级管理。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2)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水利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
11、作部门。县市区参照上述职责调整要求,设立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不计入县市区机构限额。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实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不再保留市环境保护局。(3)组建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的相关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利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将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农业委员会(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4)组建市文
12、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将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市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的旅游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可使用市文物局名称。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关北湖区、苏仙区广播电视管理服务职责及市本级承担此项职责的相关单位分别下放北湖区、苏仙区政府,实行分级管理。不再保留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旅游发展和外事侨务委员会(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5)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
13、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7)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防汛抗旱指挥
14、部办公室牌子。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9)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查、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监事会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划入市审计局。不再保留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0)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职责,以及
15、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外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北湖区、苏仙区质量技术监督职责分别交由北湖区、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北湖区、苏仙区设立的派出机构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分别下放北湖区、苏仙区政府,实行分级管理。不再保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1)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
16、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2)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有关机构组建的具体事项待省政府批复市本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案后另行明确。(13)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市政府办公室的机关保卫职责,市财政局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责,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的相关管理职责,市委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市政府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处的相关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4)组建市政府研究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职责划入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