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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设在(公司住所),如该地址变更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主营业务),允许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活动。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应在设立之日起一次性缴足。第五条公司成立和运营本公司于(成立日期)在(注册地)依法注册成立,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运营。第二章股东及出资情况第六条股东的名称、股份及出资额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名称、股份及出资额)第七条股权转让本公司股东如需转让股权,应在
2、符合法律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向其他股东进行优先转让。若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转让权,则该股东可以向第三方转让股权。第八条股东会议本公司股东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本公司的核心事项。除特殊情况外,股东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第九条股东会议决策方式本公司股东会议决策方式为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比例达到半数以上即可作出决策。第十条董事选举本公司不设董事会。第三章监事会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设置本公司不设监事会。第十二条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利本公司不设监事会。第十三条监事会的撤销本公司不设监事会,故无监事会的撤销程序。第四章公司财务、税务第十四条财务管理本公司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核算准则开展财务管理
3、。第十五条财务审计本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股东会。第十六条纳税义务本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及时足额纳税。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原因本公司解散原因包括:1. 公司的经营年限届满;2. 公司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破产;3. 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本公司;4. 公司发生了重大事故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等其他事由。第十八条公司解散决定程序根据本章程第十七条所述的原因,公司应当召开股东会,对公司进行解散决定。第十九条清算组成和职责公司应当依据股东会的决定成立清算组,负责对本公司进行清算。具体职责包括:1. 对财产进行清点;2. 对债权进行清理,并按照法律规定偿还债权人的债务;3. 删除公司登记。第二十条清算期限及结果报告本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应当进行清算,完成清算程序并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清算报告。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其他本章程未尽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解释权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