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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试行)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子项法定依据事项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权限是否联合检查1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各类企业资质许可后监督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研可后的监督检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1 .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情况;2 .企业资质条件及资质标准执行情况;3 .企业的市场行为;4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
2、,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单独实施,市县住建、城管部门可以和行政审批局联合抽查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否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是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级)许可后的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否5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核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否6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许可后监督检查建设领域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
3、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人员的监管内容:是否存在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以注册师的名义从事相关业务活动的行为。取得注册证书人员的监管内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况: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注册管理规定:执业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是否执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是否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
4、密;是否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是否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否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子项法定依据事项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权限是否联合检查7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许可后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河北省
5、建筑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3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8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建筑企
6、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9建筑市场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7、建筑法第七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三条。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建筑企业、工程造价企业市场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否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子项法定依据事项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权限是否联合检查10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8、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三条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职责情况;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否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9、;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抽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双陵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其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否12工程建设标准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条、第五条、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河北省房屋建筑和
10、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否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子项法定依据事项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权限是否联合检查13房地产市场监
11、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机构及注册人员开展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日常经纪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其他需要监督管理的事项。专项检查、执法检查、跟踪督办、年度报表审查、备案审查等方式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其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
12、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n否14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七条;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是否违反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否按要求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翼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
13、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n是15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后的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四十四条O是否符合许可内容。现场检查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县人民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否序号检查事项检查子项法定依据事项范围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权限是否联合检查16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后的监督
1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是否符合许可内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市、县人民政府城市市政主管部门否17燃气、供热监督检查燃气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是否符合燃气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罐、站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技术力量是否达到相关标准;是否存在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执行了国家有关燃气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及规章制度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不同的检查频次。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2)54号),结合工作实际,对信用等级不同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否18县级以上城市供热监督检查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四条。是否符合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和标准,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