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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尼龙隔热条建设单位(盖章):江苏贝塔隔热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6六、结论58附表59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所在地周边环境概况图附图3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所在地水系图附图5生态红线图附图6沛北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5厂房使用证明及用地证明附件6技术服务合
2、同附件7大气现状检测报告附件8声明附件9承诺书附件10报批申请附件H现场勘查照片附件12总量申请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00吨尼龙隔热条项目代码2303-320357-89-01-640066建设单位联系人吴定益联系方式13902270411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杨屯镇沛北经济开发区江龙路21-1#B区地理坐标(E116度53分9.477秒,N34度51分45.43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3、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杨行备发(2023)20号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6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45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规戈IJ环境影响F价情况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1、本工(1)失规划时年,远期20发展范支线,北至(2)r产业定页目与规划相符性分析见划范围与规划时段段:规划期限为2022-20
4、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近期2022-202728-2030o围:东至沛龙公路,南至沛县西北绕城公路,西至沛屯-姚桥铁路孟店村,规划面积:269.9公顷。文业定位、发展目标位:发挥沛县杨屯镇及周边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高新技合性分析术产业、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以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为辅助,通过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期末力争使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建成为徐州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目标:以沛北一体化的实施和杨屯新镇区搬迁为发展机遇,发挥杨屯镇及周边地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物流优势,依托杨屯镇现有产业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完善开发区基
5、础设施,创新开发区发展理念、服务功能,提升产业的配套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现代物流业的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开发区发展水平和产业层次,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配套发展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同时注重与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县其他工业集中区的联动协作发展,规划期末力争将开发区建成为徐州一流l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位于沛县杨屯镇沛北经济开发区江龙路211#B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主要生产尼龙隔热条,属于沛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中“新材料”类项目,因此,建设项目符合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要求。2、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定位为“发挥沛县杨屯镇
6、及周边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以高新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以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为辅助,通过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规划期末力争使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建成为徐州一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项目主要为尼龙隔热条生产,为新材料产业项目,符合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产业定位。本项目与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表1-1与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别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鼓励引入符合产业定位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产业政策文件中“鼓励类”、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的项目;鼓励发展科技先导型、高附加、低能耗
7、、绿色安全环保低碳的高新技术产业本项目为尼龙隔热条生产,属新材料项目,符合产业定位,项目用电、用水耗能低,产污量小,属低能耗、绿色环保的产业项目保护区域一般农田-般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发利用。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用地证明见附件5其他本轮规划的水域、绿地均不得占用。本项目不占用水域、绿地点控域重管区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制革、印染、化工、酿造、电镀、铅蓄电池制造等污染严重的、与开发区主导产业不相符项目;废气、废水无法实现达标排放,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对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的项
8、目,或未取得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项目;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大,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与园区定位冲突,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明令限制、禁止、淘汰类项目,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准入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为尼龙隔热条生产,不属于污染严重且与开发区主导产业不符合的项目;本项目废气、废水经处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已取得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指标申请;本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污染量小,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准入要求。生态防护空间要求建议园区边界外设置15m空间防护距
9、离。空间防护距离内不得有环境敏感目标,建议适当建设一定绿化隔离带。入区项目在具体的项目环评中防护距离超过上述防护距离边界时,以项目设置要求为准。本项目设置从车间边界起50米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现有不完全符合产业定位的非禁止类项目,限制其发展规模不新扩,确保污染物只降不增;现有与规划定位冲突的散乱污企业,限期关停。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染排管空污物放手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现有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应限期开展提标升级改造,其废水排放应逐步达到各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
10、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重金属总量平衡实施减量替代,各入区项目应在各自项目环评中落实总量替代,明确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来源本项目新增废气污染物均执行了倍量替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污染物:废水量144.63万m3a,COD排放量为121.88t/a、氨氮排放量为lL9042ta;总磷0.997ta大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VOCs、格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分别为30.37t/a、69.344a、44.86ta.9.16ta4.74tao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已进行倍量替代环境总体要求: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编制风险防控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11、,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实行全过程环境监管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涉重企业、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建立健全重金属预警监测体系,对重金属特征污染物实施在线监控,提高重金属风险防控和和应急处理能力;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环境风险隐患自查,并对涉重金属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及整改;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有毒
12、有害物质排放,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等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沛北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规划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项目已取得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备案,备案文号为:杨行备发(2023)20号(项目代码:2303-320357-89-01-640066)o另外,项目的建设可以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发展地方经济,不仅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还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
13、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杨屯镇沛北经济开发区江龙路21-1#B区,租赁标准厂房进行建设,根据沛县杨屯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沛县杨屯镇总体规划。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苏国土资发2013323号)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综上,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规划的要求,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及禁止用地项目的范围。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1)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14、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杨屯镇沛北经济开发区江龙路21-1#B区,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与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西南侧,约5.6km),具体见表1-2。表L2本项目最近生态红线区域情况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km2)本项目距离/位置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护区和恢复重建区范围4.195.6kmSW根据表1-2,本项目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2)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与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京杭运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护区(东侧,约4.4km),具体见表表13本项目最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情况线域称红区名导态能主生功县(市、区)红线区域范围面积(km2)本项目距离/位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态间控域生空管区总面积A-LA-乐机运河(沛县)清水通道维源质护水水保沛县/京杭运河水体及两岸各IOoo米范围,其中,洪福寺区块东侧至顺堤河西岸,湖西农场区块东侧至顺堤/95.3095.304.4kmE护区河西岸,南侧至鹿口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