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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准建筑基桩检测规程范本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14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14,经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2014年*月*日以号文批准、公布。本规程是在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0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参编单位是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深圳分院、铁道部科学研究院深圳研究设计院、深圳市福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罗湖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深圳市盐田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深圳市龙岗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要紧起草人为高泉、刘南渊、杨
2、立、肖兵、陈泽广、蔡巧灵、王耀禧、程庆阳、何维新、范少峰、裴晓文、张臣琪、刘学、江辉煌、袁广州、张玉霞。本次修订的要紧技术内容是:1.按预制桩与灌注桩,对基桩抽样检测方法及数量表进行了分类、加强与完善了部分检测要求;2.强调了抗拔桩的检测要求;3.加强了中小直径灌注桩的检测要求,在原先低应变法与静载法的基础上增加了钻芯法;4.在国内首次提出界面取芯,以补充超长桩传统钻芯法难以钻至桩底的不足;5.细化了钻芯法完整性评价表,修改了混凝土芯样试件强度计算公式,完善了桩身完整性类别评定细则,严格了岩样试件的高径比规定;6.在静载法中,补充了试验桩承载力试验的有关规定,补充了特征值取值的有关规定;7.吸
3、纳了省标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08)与行标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中的部分规定。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市基桩检测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建筑基桩检测规程SJG09-2007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出现的问题,同时参考了国内的先进检测技术、方法标准,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对增加与修订的内容进行反复讨论、分析、论证,开展专题研究与工程实例验证等工作,为本次规程修订提供了根据。为便于广大工程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懂得与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基桩检测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
4、、根据与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懂得与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1 总则12 术语与符号22. 1术语23. 2符号43 基本规定73.1 检测目的73.2 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73.3 检测前的准备83.4 检测项目、方法及抽检数量103.5 验证检测与扩大抽检173.6 检测结果与报告19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法221.1 1通常规定-221.2 仪器设备-221.3 检测工作251.4 检测结果-28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法325.1 1通常规定-325.2 仪器设备-325.3 检测工作-345.4 检测结果-356 单
5、桩水平静载法-376.1 1通常规定-376.2 仪器设备-376.3 检测工作-386.4 检测结果-407 高应变法441.1 1通常规定-441.2 仪器设备-451.3 检测工作-461.4 检测结果-508 低应变法628.1通常规定-628.2仪器设备-638.3检测工作一一一-658.4检测结果-689 超声法771.1 1通常规定一一-771.2 仪器设备771.3 检测工作-781.4 检测结果-8110钻芯法8610.1通常规定-8610.2仪器设备-8910.3检测工作-9010.4检测结果-991.0.1本条要紧说明编制本规程的目的与指导思想。近年来,城市建设迅速进展,
6、大量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多使用桩基础,而基桩检测对其安全、可靠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基桩检测的手段与方法也随着工程经验的积存与理论研究而趋于更加成熟与先进。为总结已有经验,提高检测与评价水平,统一检测的技术标准,特别是与现行国家标准相协调,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适时地组织修订本规程。1.0.2本条要紧阐明规程的适用范围。能够从两个方面懂得:1适用于深圳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桩基础。港口、码头、水利等工程的基桩检测可参照使用。2检测对象是工程桩,目的是对工程桩的质量、安全、可靠性进行综合评价,并作为桩基工程设计、验收评定或者处理的根据。1.0.3本条要紧提出基桩检
7、测工作的总要求或者总原则。强调各类检测方法与综合评价都应充分熟悉勘察、设计、施工的全过程,并掌握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环境条件与已有经验。由于桩基工程是隐蔽工程,而每一种方法都具有其特长与不足,因此,因地制宜、因桩制宜、因时制宜选择检测方法、检测对象、检测数量是尤为重要的。1.0.4尚应符合的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是指本规程没有明确规定,而尚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对国家标准要紧指现行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l0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
8、2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lO6、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T93基桩动测仪JG/T3055;对地方标准是指现行的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程DBJl5-60与深圳市标准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SJGOlo2术语、符号2.1 术语2.1.1 基桩的术语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中解释为“桩基础中的单桩”。在深圳市,大量的高层建筑均为一柱一桩形式。2.1.4 承载力检测值是检测中实测、确定或者判定的单桩承载力,其与极限承载力有区别。这是由于受检桩是
9、工程桩,检测的目的是检验是否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或者为工程处理提供根据,静载法只需证实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即可,不一定要达到极限状态,因此单桩承载力检测值有两种情况:等于极限承载力;小于极限承载力。关于情况,试验最大加载量正好与桩的极限荷载相同或者桩达到了极限状态;情况是试验荷载已加至桩的设计极限荷载,能够满足设计要求,但桩土体系的承载力仍有富余,尚未达到极限状态。对高应变法判定的单桩承载力,因其荷载的作用方式、变形特性均与桩的实际工况相差较大,因此判定的单桩承载力也不是真正的极限承载力。因此,本规程提出用承载力检测值以概括之。2.1.6 高应变法是实测桩顶部的力与速度信号,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判定单桩竖
10、向抗压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是间接方法,与静载法直接试桩有区别。因此,在使用时,要有静动对比资料,在无可靠经验的情况下更应注意。2.1.7 通常,低应变法还包含其他多种方法,如机械阻抗法、动力参数法等,本规程低应变法特指反射波法。3基本规定3.1 检测目的3.1.1 基桩检测的结果是验收、设计与质量鉴定与加固的重要根据。按照本规程对基桩进行检测时,仅对受检桩的承载力、桩身完整性等项目做出评价,整个桩基工程的合格判定应按照验收规范的要求在验收阶段进行。就检测实施阶段而言,通常有设计阶段、施工过程与验收阶段,有的时候还有旧基础、质量事故后与加固补强后的基桩检测等。本规程要紧适用于设计、施工与验收阶段
11、,其余用途的检测应根据有关规定可参照本规程执行。3.2 检测机构、人员、仪器设备3.2.1 根据广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下放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事项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858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统一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因此,机构与人员资质、资格除了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3.2.2 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务必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定期检定或者校准,且使用时务必在检定或者校准的有效期内,这是我国计量法的要求,是基桩检测数据准确、可靠与可追溯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某些时候,尽管计量器具在有效计量检定或者校准周期之内,
12、但由于其工作环境较差,使用期间仍可能由于使用不当或者环境恶劣等,造成计量器具受损或者计量参数发生变化。因此,检测前宜对计量器具、配套设备进行检查或者模拟测试。3.2.3 为了保证检测工作安全、顺利的开展,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关于不一致的检测方法,有着不一致的抗干扰要求,通常应注意防止温湿度变化,振动、电源波动等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对静载法检测应有措施应对检测过程中的断电等原因引起的维荷超时、数据丢失等突发事件,还应有防止发生堆载失稳、平台垮塌等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3.3 检测前的准备3.3.1 检测前收集本条所列的资料,有助于正确编制检测方案与选取受检桩,也有助于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符
13、合实际的结论。有条件时,可收集临近桩基工程的资料。3.3.2 检测前应对现场有足够熟悉,应做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检测方案。当有特殊要求时,检测方案还需要与委托方、设计方共同研究制定。本条提出的检测方案包含的内容为通常情况下的内容,某些情况下还需要包含诸如桩头加固、处理方案与场地处理、道路、供电、照明等要求。3.3.3 桩基是隐蔽工程,在工程结构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由于成桩质量难以直观检查,使用过程中再发现质量问题时难于处理。因此,受检桩的选取应坚持偏于安全、按最不利的原则综合确定,应考虑尽量减小对可能有质量隐患桩的漏检概率。同时也应兼顾检测造价与进度因素,抽检数量应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对此,
14、在有限数量的抽检中最大限度地暴露基桩存在的质量隐患是抽样的一个重要原则。本规程使用下列原则综合考虑:施工质量有怀疑的桩;关键与重要部位的桩;因工程地质情况复杂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桩;使用不一致施工工艺施工与由不一致施工单位施作的桩;承载力或者钻芯检测时,侧重桩身完整性、桩长、持力层、沉渣等不利影响因素。最后,还有随机性原则,即同情形桩宜均匀分布。静载法与钻芯法受检桩的选取,宜由设计、勘察、施工、建设、监理与检测等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并形成会议纪要。3.3.4 使用钻芯法仅检测桩身完整性、桩长、桩底沉渣厚度或者桩端持力层,而不对桩身混凝土强度检测时,为加快检测进度,可在28d龄期前开始进行。从桩顶至桩
15、端,分布有不一致的土(岩)层,检测方法的开始时间要紧由对承载力起操纵作用的土(岩)层岩性决定。有经验时,检测开始时间可适当提早。关于泥浆护壁灌注桩的静载法,宜延长休止时间。3.3.5 为了提高检测工作的效率,客观、准确地反映整个桩基工程的质量状况,宜先进行抽检比例大的方法,后进行抽检比例小的方法;宜先普查桩身完整性,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单桩承载力静载法检测或者钻芯法验证。通常各方法的检测先后顺序是,先低应变与超声,后钻芯、高应变与静载。当基础埋深较大时,基坑开挖产生土体侧移将桩身剪断、机械开挖使桩身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故强调桩身完整性检测宜在基坑开挖至基坑底标高后进行。对现场条件限制,只能先进行静载法、后进行低应变法检测的工程项目,为确保基坑开挖不对桩身质量产生影响,应由有关责任主体召开专题会议议定,形成的会议纪要应与竣工资料一同存档。3.4 检测项目、方法与抽检数量3.4.1 工程桩的检测都应包含桩身完整性检测与单桩承载力检测二个方面,应使用很多于两种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应符合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宜先完整性检测后承载力检测。对诸如逆作法现场、内支撑支护形式的基坑等场地不具备进行静载法检测单桩承载力条件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