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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19-90主编部门:水利部财务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实行日期: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19-90)的通知水财199053号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行业管理的需要,提高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质量,我部组织有关专家修订了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SL1990)o经审查,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现予发布,从1991年起施行。施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本规程由水利部财务司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199
2、0年12月31日编制说明基本建设竣工决算报告是总括反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投资使用方向、投资效果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文件,原水电部曾以(87)财基字第170号文颁发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建设竣工决算编制试行办法,对编制竣工决免报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水、电分家以后,新组建的水利部转变职能,加强行业管理的同时,既要治水除害,又要兼顾供水发电,还要结合水利建设大力进行综合开发,水利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原试行办法已不适应水利工程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需要。此外,原试行办法主要注重于火力发电,对水利项目考虑较少,有些水利工程,如分蓄洪工程、堤防工程、灌溉工程等无适用的竣工工程概况表。有些表格及编表说明也过于简略,概
3、况表的格式和某些指标的计量单位不统一,不规范。为加强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的财务管理,为正确核定固定资产价值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提高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质量,使编制的竣工决算报告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更有可比性,我们结合水利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修订了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对于这个规程的修订是认真、慎重的。1989年8月,我部在西安召开了各流域机构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地市水利(水电)厅(局)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讨论了修订规程的必要性和具体修订内容。会后组织了以史瑞和(处长、会计师)、高军(副处长、会计师)同志为组长,长委、湖北省水利厅、吉林
4、省水利厅、四川省水电厅、陕西省水利厅、湖南省衡阳地区水电局等单位的同志参加的调查编写小组。根据西安会议讨论意见,分别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工程进行了调查,起草了规程初稿。初稿完成后,我部又征求了部分专家的意见,修改写成第二、第三稿。第三稿完成后,于1990年5月在长春召集了部内有关司局和部分流域机构、部分省市水利(水电)厅(局)的同志,对规程再次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修改成第四稿。最后,我部又组织部分同志全面整理写成第五稿(即现在这个规程)。本规程的修编工作历时一年多,五易其稿,两次召开专门会议,直接、间接参加修编人数达百人之多。本规程主要作了如下修改:1 .编制办法增加了新内容。如对编制依
5、据、编报内容、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都作了明确要求,使之更加完善,并扩大了适用范围,既适用中央项目,又适用地方项目和有多种资金来源的项目。2 .为满足各类水利工程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的需要,增设了一些表格。如堤防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建水0105表)、分蓄洪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建水0106表)、移交管理单位使用财产一览表(竣建水0302表)、历年转出投资明细表(竣建水0402表)、历年应核销投资明细表(竣建水0403表)、历年应核销其它支出明细表(竣建水0404表)。3 .对大多数表格作了重新设计。格式上注重统一性、实用性和规范化,各表间相关指标名称和计量单位基本上相一致。文字说明更加详细、具体,对各种指标
6、涵义作了较为清楚的解释。同时考虑到水利工程的多样性、复杂性,给建设单位对特殊工程在规范化的基础上留有自行设计概况表的灵活性。4 .增加了对群众投劳的处理内容。地方投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群众投劳,在有关表格中增设了这一指标,有利于如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造价,为正确核定水利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提供了可靠依据。5 .本规程增加了两个附录,即工程造价分排方法和其它费用性质表,为建设单位在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时对其它费用分摊和造价分排提供了参考方法。目次编制说明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总则第四章编制依据编报内容编第五章制要求附则附件一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说附件二明竣工决算报告表格附录一其它费用性质表工程附录二造价分摊方法第
7、一章总则第L0.1条为了适应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水利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考核水利投资经济效益,检查竣工项目设计概(预)算和计划执行情况,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结合水利系统的实际情况,重新修订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续建和加固的水利(包括水利系统所兴建的水电、火电及送变电工程,下同)基本建设项目。凡此范围内的项目,不论投资来源,不论投资主体,不论建设规模大小,工程竣工后都必须按本规程编制竣工决算报告。第1.0.3条竣工决算报告由建设单位负
8、责编制,是建设单位向管理单位移交财产的依据。建设单位应从项目筹建开始就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有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工作,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第1.04条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必须保证质量。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认真做好各项财产、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做到工完帐清,并做好竣工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工作,为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打好基础。第1.0.5条基本建设项目完建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技术、计划、统计、财务和物资等有关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共同完成编制工作。在完成前,有关人员不得调离原岗位。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验收时,应同时为编制竣工决算报告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资料。第1.0.6条竣工决算报告是工
9、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文件。基本建设项目完建后,在竣工验收之前,应该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大中型项目必须在六个月内,小型项目必须在三个月内编制完毕上报。如大型项目在六个月内编制完成有困难,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第1.0.7条竣工决算报告是重要的经济档案,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注意保密,妥善保管,永久保存。第二章编制依据第2.O.1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额,按大、中、小型项目分别编制。1 .水库工程:库容在1亿Db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大型项目;库容在1亿叱以下,100O万m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中型项目:库容在IoOO万叱以下
10、的为小型项目。2 .水电站工程:装机容量在25万kW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大型项目:装机容量在25万kW以下,2.5万kW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中型项目:装机容量在2.5万kW以下的建设项目为小型项目(以上划分也适用于水利系统兴建的火力发电项目)。3 .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在33OkV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大型项目;电压等级在220kV和IIOkV并且线路长度在IoOknl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中型项目;电压等级在IlOkV并且线路长度在IOkm以下的建设项目为小型项目。4 .灌溉工程:受益面积在50万亩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大型项目;受益面积在5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中型项目;受益面积在5万亩以下
11、的建设项目为小型项目。5 .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各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大型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3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为中型项目;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为小型项目。6 2.0.2条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依据为:1 .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工程概(预)算和修正概算;2 .经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历年基本建设投资计划。3 .经上级财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历年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报告;4 .招投标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和投资包干协议及有关文件;5 .历年有关的财务、物资、劳动工资、统计等文件资料;6 .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有关的文件资料等。第2.0.3条凡建设项目按国
12、家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如尚有零星未完工程和费用,可以预计纳入竣工决算,并列出未完工程明细表,同时进行预提帐务处理。但对预计未完工作量应严加控制,不得超过总概(预)算的3%(火电工程项目不超过总概(预)算的5%)。第2.0.4条竣工决算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如遇特殊问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一些重大原则问题应在竣工验收时提交竣工验收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三章编报内容第3.0.1条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包括建设工程前期费和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即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费、其它费用和预备费。第3.0.2条竣工决算报告由以下四部分组成:1 .竣工决算报告的封面及目录;2 .竣工工程的平面示意图
13、及主体工程照片;3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4 .全套竣工决算报表格。第3.0.3条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是总括反映竣工工程建设成果,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资与造价的书面文件,是竣工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一般情况、建设沿革、设计效益、主体建筑物特征及主要设备的特性、工程质量等;2 .概(预)算与工程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概(预)算批复及调整情况、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实物工程量完成、变动情况及原因;3 .投资来源:包括投资主体、投资性质及投资构成分析;4 .投资使用和基建支出情况;5 .工程效益:包括因工程建设发生的直接效益和可预见的间接效益;
14、6 .投资包干和招标投标的执行情况及分析;7 .包干结余资金分配情况;8 .工程费用分配情况和投资分摊情况;9 .交付使用财产情况;10 .移民及库区淹没处理情况;11 .财务管理情况;12 .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13 .其它有关说明。第3.0.4条竣工决算报告表格共分四部分,全部表格共二十种,第一部分竣工工程概况表为专用表,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选用,其余部分各表为通用表。各表名称如下:一、竣工工程概况表1 .竣建水OIol表:水库竣工工程概况表;2 .竣建水0102表:水闸、渠道竣工工程概况表;3 .竣建水0103表:机电排灌站竣工工程概况表;4 .竣建水0104表:河道治
15、理竣工工程概况表;5 .竣建水0105表:堤防竣工工程概况表;6 .竣建水0106表:分蓄洪竣工工程概况表;7,竣建水0107表:水电站竣工工程概况表;8 .竣建水0108表:小火电站竣工工程概况表:9 .竣建水0109表:送电竣工工程概况表;10 .竣建水OllO表:变电竣工工程概况表。二、竣工工程决算表11 竣建水0201表:竣工工程决算一览表;12 竣建水0202表;预计未完工程明细表;13 竣建水0203表:其它费用明细表。三、移交资产、投资及工程表1.竣建水0301表:移交管理单位使用的财产总表;2,竣建水0302表:移交管理单位使用的财产一览表;3.竣建水0303表:移交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及转出工程明细表。四、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1 .竣建水0401表: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2 .竣建水0402表:历年转出投资明细表;3 .竣建水(M03表:历年应核销投资明细表;4 .竣建水0404表:历年应核销其它支出明细表。第四章编制要求第4.0.1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均应按本规程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竣工决算报告,不得随意减少应编报的表格和内容。第4.0.2条竣工决算报告是建设项目重要的经济档案,表格中所填列的数据必须与有关部门分析核实,如实填列。第4.0.3条建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