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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线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现结合教育线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量化考核目标通过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科学的党员评价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量化考核对象教育线全体党员及在本系统、本支部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持有党员有关证明材料的流动党员,原则
2、上均需纳入党员积分评定管理范围。因年老或长期生病等客观原因,导致行动不便以及离开本单位长期在外工作的党员,经党支部讨论并报教育线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预备党员实行预备党员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级。三、量化积分考核标准党员教育管理积分由日常积分、民主测评分、重大事项积分三部分构成,在党员管理考核实时质量图上及时更新公示公开,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时综合运用。各党(总)支部要具体抓好落实,明确宣传委员为积分管理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由专人负责考核。(一)日常积分。以党员管理实时质量图贴星为基础计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参加“1号活动”及组织生活的情况
3、,是对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日常积分初始分为100分,在初始分上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位党员进行扣分项和加分项核算。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按年度进行,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公示,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1)加分事项:星级评定被定为五星党员的加5分,被评定为四星党员的加3分。(2)扣分事项:无故不参加或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会议活动的,每次扣3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月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3分;无故不参加党员志愿服务的,每次扣3分;党员星级评定被定为二星党员的扣1分,被评定为一星党员的,扣2分;每接到一次黄色预警扣5分,每接到一次红色预警扣10分。流动党员无正当
4、理由未在流动党员微信群或相关平台发言的,每次扣1分;每季度无正当理由不向组织提交思想汇报的,每次扣3分。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其他扣分事项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工作研究决定。扣分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现实表现和相关记录每月据实扣除,及时反馈党员本人,并在下次党员大会上通报,按照党务公开相关要求按月进行公开。党员在全系统范围转接党组织关系,本人携带党员积分制管理个人积分表随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交转入党支部,由转入党支部继续实施积分管理。(二)年度民主测评分。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支部党员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党员的民主测评分
5、。(三)重大事项加减分。加分事项由党支部掌握的事实依据或由党员本人提交佐证材料,经支委会审核同意后,在年末时给予相应加分。(1)加分事项:响应党组织号召、积极参加爱心捐助、交纳特殊党费、进行社会救助、扶危救困、矛盾纠纷调解等活动,每次加15分;积极参加教育扶贫、送教下乡、手拉手“1+2”帮建等活动,每次加1分;积极参与、主持省、市、区级组织的示范课教学、教学研讨、课题研究等活动,且影响、成果明显的,每次分别加3分、2分、1分;党员在学科教学、业务引领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分别建立省、市级学科工作坊的,每项分别加5分、3分;党员分别受省、市、区邀请外出讲党课、作辅导报告、先进事迹报告等,每项分别加3
6、分、2分、1分;党员年度内受到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分别加10分、8分、5分、3分,党员被局党工委表彰为优秀党组织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扶贫工作先进个人等加1分,同一内容受不同级别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有关体现教学实绩的重大加分事项由支部结合质量检测自行确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2)扣分事项:组织观念淡薄、不服从党组织决定、不支持党组织工作或擅自散布同党组织决定精神相悖言论的,视情节每次扣5-10分;党员受到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诚勉谈话一次扣5分,警告处分一次扣10分。(四)作出等次评价。由党支部按7:3的比例计算党员教育管理年度积分,即党员教育管理年度
7、积分二年度日常平均积分义70%+民主测评分X30%+重大事项加减分。重大事项加减分不设上限,但年度积分总分值不超过K)O分。党员教育管理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依据,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局党工委备案。总分在90分及以上的,按照积分高低顺序作出“优秀”等次评价(一般“优秀”等次占比不超过支部党员数的三分之一,超出部分党员应作出“合格”等次评价);总分为80-89分的,作出“合格”等次评价;总分为60-79分的,作出“基本合格”等次评价;总分低于60分的,作出“不合格”等次评价。对于党员违反党的纪律、法律法规等行为,受到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或受到记过、记大过、降级、
8、撤职、开除等政纪处分的和连续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积分为零,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一票否决”情况由支委会研究认定报局党工委备案,并在党员大会上据实通报。四、量化积分考核办法(一)星级评定以考核积分60分为基础分,对照日常积分、民主测评分、重大事项积分三部分计算总分后,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按照积分评定星级,评定标准如下:党员积分星级评定表类别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积分60-69分70-79分80-89分90-95分96分及以上(一)考核结果公布各党支部在次年年初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张榜公布各党员积分及星级评定情况。(三)考核结果奖惩1.奖
9、励。对三星、四星、五星党员,由党支部给予精神奖励(其他奖励方式及内容由党支部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另行确定)。2.惩戒。对二星级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党性觉悟;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参与星级党员评定,并列为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慎重稳妥作出组织处置。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党组织依据党纪党规予以相应处理。预备党员年度积分未达到80分,需延长预备期,介绍人找其谈心谈话,分析原因,党支部要落实帮教措施;无正当理由年度积分未达到70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般情况下3年内不得重新发展
10、。五、量化积分保障措施1.组织领导。各支部成立积分制管理工作小组,支部书记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和监督,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帐,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2 .强化检查。局党组将对各支部落实此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检查结果列入单位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各支部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3 .严格奖惩。学校党总支对发挥作用明显的支部将作为典型给予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此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六、量化积分其他情况1.党员积分一年为一个周期。4 .针对同一积分项目,管理
11、积分取最高分,不累计。5 .对有正面或负面影响的重大情况,调查核实后提交教育线党委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视情况加分或扣分。6 ,因正当理由的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经党支部填注备案意见,报教育线党委审批后,方可不参与积分管理。7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教育线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每年年底,各单位就落实积分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上报,同时上报年度所有党员的定级和表彰情况。七、下一步工作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将切实运用好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及时更新、完善党员积分情况。通过“党员积分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组织纪律和宗旨意识,提高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