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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合作中心建议书征询文件范本(含合同)-复杂版本中文咨询服务建议书征询文件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和行动框架一机构加强与能力建设优先项目结合气候变化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提升与能力建设社区试点并服务优先区管理工作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2014年K)月年日第一章邀请函尊敬的先生/女士:1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对外合作中心”)已经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获得了针对全球环境基金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和行动框架一机构加强与能力建设优先项目(以下简称“能力建设项目”)的资助。对外合作中心将使用部分赠款资金用于本建议书征询文件项下所签合同的支付。2 .贵单
2、位被邀请为环境影响评价中生物多样性评价技术规范编制及其应用示范子项目提交建议书。咨询服务的细节详见任务大纲。3 .对外合作中心将按照本咨询服务建议书征询文件所述的选择方法和程序选择一家咨询机构。本咨询服务建议书征询文件包括以下文件:第一章邀请函第二章一投标人须知(包括资料表)第三章技术建议书一编制向导第四章一财务建议书一编制向导第五章一任务大纲第六章一标准合同文本4 .如果贵单位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我们将尽可能并尽快提供。但如果该信息不能及时提供,不能成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底投标人被邀请为资料表中所述的咨询任务提交一份技术建议书和一份财务建
3、议书。对外合作中心将通过评审建议书的方式从投标人中选择出一家咨询单位(中标人)。投标人的建议书将作为合同谈判的基础和最终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的基础。对外合作中心并不一定要接受递交的任何建议书,并且保留在合同授予前的任何时候废除本选择过程的权力,而不对投标人承担任何义务。投标人之间的联合如果资料表有规定,投标人互相之间可以通过联合体的形式联合起来,以便对各自的专业领域进行相互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技术建议书的响应性,扩大专家的来源,提供更好的方法和技术,和在某些情况下提供低的报价。在联合体的情况下,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署一份声明,并与建议书一起提交给对外合作中心。该声明应宣布彼此的联合、承诺共
4、同和分别对整个咨询任务承担责任、并指明谁是联合体的领导方。对外合作中心提供的设施对外合作中心将及时免费为投标人提供资料表中说明的投入与设施,帮助中标人获得咨询服务所需的证明和许可,并使投标人可以得到与项目有关的数据和报告。建议书及合同谈判的费用投标人应该承担编写和递交建议书和合同谈判的全部费用。利益冲突投标人应该提供专业的、客观的和公正的建议,并一直保持对外合作中心的利益至上。1.1.1 在不限制前述通用性的前提下,投标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在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即被认为存在着利益冲突,并不应被聘请:(1) 活动冲突一个已被对外合作中心聘请为项目提供货物、土建工程或非咨询服务之服务的公司及其任
5、何附属机构,均无资格提供与那些货物、土建工程或非咨询服务之服务有关的咨询服务。相反,一个已被聘请为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资格为此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与该咨询服务有因果或直接关系的货物、土建工程或非咨询服务之服务。(ii)任务冲突投标人(包括其人员)或他们的任何附属机构,均不能被聘请为对外合作中心从事任何在性质上可能与投标人的另一项任务有冲突的咨询工作。例如,受聘编制任务大纲的单位不得为该任务提供咨询服务。(iii)关系冲突投标人(包括其人员与分包单位)与对外合作中心的人员之间存在着商业上或家庭上的联系,而这些人员又直接地或间接地参与了该咨询工作任务大纲的准备工
6、作,(ii)该咨询工作的选择过程,或(iii)咨询工作的监督工作,这时,该投标人将不能获得这份合同。1.1.2 披露义务投标人有义务披露对其为对外合作中心的最大利益提供服务的能力有实际或潜在影响的冲突情况,或者可以合理地预见到的冲突情况。不披露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投标人不合格,或者终止其咨询服务合同。1.6 欺诈和腐败参与对外合作中心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在选择过程中和执行合同时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在执行这项政策时,对外合作中心:1.6.1 为本段而定义以下术语:(i) “腐败活动”意指直接地或间接地提供、给予、收受或要求任何有价财物来影响公务人员在采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ii) “欺诈活动”意指
7、通过歪曲或隐瞒事实来影响采购进程或合同的执行;(iii) “串通”指两个或多个投标人之间的计划或安排,以谋划使投标价设定在人为制造的、非竞争的水平上:(iv) “施加压力”意指直接地或间接地损害或威胁损害人身或财产,以影响其采购活动或影响合同的实施。1.6.2 将拒绝该授标建议,如果确定被推荐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在为该合同进行的竞争中直接或通过代理参与了腐败、欺诈、串通或施加压力的活动。1.6.3 将处罚投标人,包括宣布无限期地、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资格参与对外合作中心组织的招标,如果对外合作中心在任何时候确定投标人直接或通过其代理在竞争或执行对外合作中心的合同的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欺诈、串通或施加
8、压力的活动。1.7 投标人需满足的资质条件1.7.1 投标人、和其联合体成员不应是被对外合作中心根据上述第1.6款的规定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宣布为不合格的投标人。1.7.2 资料表中记载的其他条件。1.8 只提交一份建议书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建议书。如果投标人递交或参与递交一份以上的建议书,这些建议书均视为不合格。1.9 建议书有效期资料表指明了投标人的建议书在递交之后必须保持有效的时期。在这段时期内,投标人应该保持其建议书中提名的专业人员随时可以到位。对外合作中心将尽最大努力在有效期内完成合同谈判。但是,如果需要,对外合作中心可能会要求投标人延长其建议书的有效期。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应该确认保
9、持其建议书中提名的专业人员随时可以到位。或者,在确认延长有效期的同时提出新的替代人员,在最终的合同授予评审中将考虑这些替代人员。不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利终止其建议书的有效期。2 .建议书征询文件2.1 建议书征询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可以在资料表中指明的递交建议书Fl期的前段时间,要求澄清咨询服务建议书征询文件中的任何文件。任何澄清要求都应该用书面形式送达至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对外合作中心将用书面形式回答这些澄清要求,并将回答(包括对问题的解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抄送所有的投标人。如果对外合作中心认为澄清的结果将导致需要修改建议书征询文件,则会按照第2.2款的程序操作。2.2 建议书征询文件的
10、修改在提交建议书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对外合作中心可以通过书面补遗的形式修改咨询服务建议书征询文件。补遗应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均产生约束。投标人收到该补遗通知后,应立即向对外合作中心回函确认。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补遗通知I,并受其约束。如果修改是实质性的,对外合作中心可延长递交建议书的截止期,以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在其建议书中考虑和反映这些修改。3 .建议书的准备3.1 一般原则在编制其建议书时,希望投标人能够详细地审阅咨询服务建议书征询文件的组成文件。提供所要求的信息不全的材料可能导致拒绝建议书。3.2 语言建议书以及投标人与对外合作中心间往来的信函应使用资
11、料表中说明的语言书写。3.3 技术建议书的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编制技术建议书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i)技术建议书不应包含任何财务信息。包含有财务信息的技术建议书可能会被宣布为不响应。(ii)不应提供备选专业人员。每一个职位只应递交一份人员简历。3.4 技术建议书的内容技术建议书应提供以下几部分信息。每部分的具体要求参见本建议书征询文件第三章。(i)技术建议书递交函(ii)投标人简要介绍(iii)建议的方法(iv)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3.5 财务建议书的内容财务建议书应当包括一份提交函和分项报价。建议书应根据编制导则(见第四章)进行编制,并使用随附的标准格式。它应列出与咨询任务有关的全部费用。技术
12、建议书中所述的全部活动和项目都必须分开单独报价。技术建议书中所述的活动和项目如果没有报价,其费用将被认为已经包含在其他的活动和项目中。3.6 报价货币投标人应采用资料表中规定的货币表示其服务的价格。4 .建议书递交、接收和开封4.1 递交地址和截止期建议书应递交到资料表所规定的地址,并由对外合作中心在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日期之前收到,或在根据第2.2款的规定所延长的截止Fl期之前收到。递交建议书截止期之后收到的建议书将被原封退回。4.2 建议书的更正建议书原件(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不应有行间插写和覆盖的情况,除非更正投标人自己造成的错误。签署建议书的人必须小签这些更正。截止期之后,任何建议书
13、均不能再作修改。4.3 建议书的撤回投标人可以在递交建议书后撤回其建议书,前提是其书面的撤回通知书在建议书截止期(参见第4. 1款)之前送达到对外合作中心。投标人的撤回通知书应密封、标注并递送到资料表所规定的地址(参见第4.1款)。撤回通知书也可先采用传真方式发送,但随后应递交一份投标人签署的确认正本。建议书截止口之后到建议书有效期截止之前,所有建议书均不得撤回。4.4 递交函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的递交函应该分别使用第三章中TECH-I和第四章中FIN-I的格式。4.5 投标授权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在技术建议书原件和财务建议书原件的每一页上小签。没有逐页小签将可能导致建议书被拒绝1授权应使用
14、书面授权书并附在建议书中,或其他格式的授权,说明授权代表已被充分授权签署文件。签字的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应标注为“原件”。4.6 建议书的密封和标注4.6.1 每一份技术建议书上均应标注“原件”或“副本”字样。技术建议书应按照资料表所要求的份数送到笫4.1款所述的地址。全部建议书的副本都应从原件复制。如果技术建议书的原件与副本间存在不一致之处,则以原件为准。4.6.2 技术建议书的原件和全部副本应该全部封装在一个清楚地标注有“技术建议书”字样的密封信封内。同样,财务建议书,其原件也应该封装在一个清楚地标注有“财务建议书”的密封的信封内,随后再注明“不要与技术建议书同时开启”的警句。4.6.3
15、 技术建议书信封和财务建议书信封应再装入一个外信封中并加以密封。在外信封上应标注递交地址、资料表中规定的咨询任务名称(参见第1.1款)。如果外信封没有按照规定密封和/或标记,对外合作中心不承担该建议书放置错误、遗失和提前开启的责任。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建议书被拒绝。如果财务建议书信封没有按照上述要求分别封装和标记,可能会导致建议书被宣布为不响应。4.7 建议书的开封对外合作中心将在建议书递交截止期之后开启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则应保持原封并安全地保存。5 .建议书评审5.1 一般原则建议书的评审采用两阶段的程序进行,技术建议书评审完成后,才对财务建议书开封和比选。从建议书开启至合同授予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应与对外合作中心就技术建议书和/或财务建议书的有关事宜进行接触。投标人任何影响对外合作中心对建议书进行检查、评审、排序和对合同授予的活动均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建议书被拒绝。5.2 建议书的澄清为了更好评审、评估和比选建议书,对外合作中心可能会依据其判断,要求投标人对建议书进行澄清。澄清的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且不能寻求、提供和允许报价的变更和建议书的替换。5.3 技术建议书的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资料表所述的评审标准、子标准及打分方法,对技术建议书对工作大纲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每一份响应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