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933814 上传时间:2024-03-01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39.0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docx(1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WF-2014-05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造价咨询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O2 .工程地点:o3 .工程规模:o二、咨询业务范围三、咨询期限计划开始日期:年月So计划结束日期:年月日。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标准。五、咨询酬金人民币(大写)(元)o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造价咨询合同文件:(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

2、果有);(3) 通用合同条款;(4)专用合同条款。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一份,咨询人一份。委托人:(公章)咨询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

3、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委托人:是指与咨询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 咨询人:是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3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4 工程造价咨询:是指咨询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运用工

4、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等各个阶段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的有偿服务。1.1.5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是指咨询人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为委托人出具的具有法律责任,反映各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成果的文件。包括: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书、竣工结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索赔、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等文件。1.1.6 综合误差率: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审查出的编制错误的累计金额与最终修正后造价总额的比率。1.1.7 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8 费用:是指不包含在酬金之内应

5、由委托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9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 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本省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 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

6、,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6 联络1.6.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6.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6.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

7、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7 守法诚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1.8 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 .委托人2.1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委托人代表经委托人授权后

8、代表委托人履行合同。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咨询人。2.2 提供资料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资料名称及提供时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需要委托人和第三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最新资料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尽其努力在相应咨询工作开展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咨询人的正常咨询工作为限。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咨询人提供咨询资料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2.3 提供工作条件2.3.1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

9、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2 咨询人接受委托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的,委托人应当在施工现场为咨询人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办公家具,供咨询人使用。2.4 答复2.4.1 委托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委托人逾期未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2.4.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第三人作出决定的事宜,由委托人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未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咨询期限。2.5 支付酬金委托人应按合

10、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 .咨询人3.1 咨询人的一般义务3.1.1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任命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等。3.1.2 踏勘现场,了解情况,收集、整理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进行有效性、合规性核对,保证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3.1.3 按照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编制、审核、审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3.1.4 组织咨询服务回访,听取委托人对

11、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3.1.5 收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形成的工程造价咨询过程文件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整理立卷后建立档案。3.2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咨询人正式聘用,并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咨询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任命的咨询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咨询人授权后代表咨询人履行合同。3.3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3.3.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的7天内,提交任命的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注册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

12、,供委托人核验。咨询人违反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更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时,应提7天书面通知委托人,并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擅自更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咨询人擅自更换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3 咨询人承担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业务的,应安排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征得委托人同意。咨询人违反约定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

13、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 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咨询人应当撤换。咨询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咨询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4.1咨询业务范围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选择下列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的一项或数项业务,并可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其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1)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2)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3)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或审核;(4)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5)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6)投标报价的编制;(7)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8)竣工决算的编制或审核;(9)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

14、管理咨询;(10)工程造价鉴定。4.2咨询工作内容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5 .咨询期限5.1 咨询期限开始咨询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展咨询工作,因委托人提供咨询资料延后等原因,导致咨询工作未能按照计划开始日期开展的,咨询开始日期和结束曰期相应顺延。5.2 咨询期限延误5.2.1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咨询期限延误和费用增加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延误的期限和增加的费用:(1)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资料或所提供咨询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工作条件,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

15、展的;(3)委托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4)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分段支付酬金的;(5)工程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6)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5.2.2 因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因咨询人原因造成咨询期限延误的,咨询人应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合同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的上限。咨询人支付逾期完成咨询业务违约金后,不免除咨询人继续完成咨询业务的义务。5.2.3 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咨询期限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咨询期限延误和费用增加的,由委托人承担由此延误的期限和增加的费用:(1)第三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所需要的资料或所提供咨询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第三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影响咨询工作正常开展的;(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5.3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造价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