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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日勺安全生产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日勺工作规定,深入依法规范国家电网企业(如下简称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管理长期有效机制,有效防备基建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协议时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日勺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毕日勺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
2、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对应资质等级日勺专业分包商完毕日勺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日勺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对应资质等级日勺劳务分包商完毕的活动。施工承包商可以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所有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专业分包商可以对所承接日勺工程所有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对应资质等级日勺劳务分包商。第三条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需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对应资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具有对应日勺施工企业资质,并与施工承包商通过协议构成承发包关系。第四条企业系统建设工程和所属施工企业承接
3、日勺工程严禁转包或违规分包。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文献和施工承包协议中明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商、专业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分包管理规定,如不容许分包日勺工程项目及范围、分包金额限制、分包商准入条件等,并强调主体工程不得专业分包。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毕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用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他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施工协议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协议中有约定时,在协议容许范围内,施工承包商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对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日勺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协议中无约定日勺,施工承包商必须经建设单位同
4、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第五条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日勺选定应严格执行审批手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商需由施工承包商组织各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由施工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同意并立案。第六条企业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应严格履行工程协议义务,做好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日勺管理工作,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第七条施工承包商对承包协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根据分包协议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日勺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分包商(包括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根据分包协议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应当服从施工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5、理。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日勺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本规定合用于国家电网企业系统投资、控股日勺建设工程以及企业系统所属施工企业日勺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施工企业承接企业系统以外工程项目同步应遵照国家、行业、建设单位有关规定,承接境外工程项目还需遵守我国涉外工程管理和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九条企业基建部负责企业系统电力建设工程和施工企业的施工分包安全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企业系统工程建设分包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系统工程建设和施工企业分包安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评价和考核。企业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对施工分包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十条各
6、区域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及有关直属单位(如下简称“网省企业”)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所投资或控股项目、所属施工企业施工分包安全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在本单位全面贯彻企业有关分包安全管理日勺各项详细规定;负责施工企业分包商准入管理;负责动态掌控分包安全信息和控制分包安全风险;负责对基层单位和在建工程时分包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负责及时上报分包安全信息。各网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按照企业规定对本单位施工分包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一条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全面贯彻贯彻施工分包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审批施工承包商申报的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及分包申请,严格控制施工承包商的分包
7、工程范围;严格审查分包商资质和业绩;对工程项目分包状况进行立案,定期分析上报工程分包管理信息;定期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分包管理检查;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对其分包商日勺安全管理;负责对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分包管理的考核评价。第十二条监理单位根据协议对工程项目分包状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建立分包安全监理制度;审查工程项目分包计划申请;报送工程项目分包状况并立案;审查分包资质、业绩并进行入场验证;通过文献审查、安全检查签证、旁站和巡视等监理手段,实行分包安全监理;动态核查进场分包商的人员配置、施工机具配置、技术管理等施工能力,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规定并实行闭环管理。第十三条施工承包商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日勺
8、重要责任主体,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保证分包安全处在受控状态。施工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覆盖分包商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教育培训、动态考核、资信评价等分包管理制度;配合主管网省企业建立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明确分包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分包商及其人员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组织、督促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记录。企业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管理制度须报网省企业立案。第三章专业分包第十四条企业严禁将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进行专业分包。(一)送电线路工程项目日勺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日勺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变电(包括
9、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日勺主体工程,是指建筑主体工程(上水库、引水系统、地下厂房碉室群、下水库、开关站及中央控制楼等)、金属构造和机电设备工程(发电机组及辅助设备、电气设备等)。(三)火电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主体建筑(主厂房、烟囱、冷却塔等日勺主体构造)及主体安装工程(汽轮发电机、汽机本体、锅炉本体、高压管道、中压管道、电气热工控制等)。(四)其他工程日勺主体工程范围界定:核电常规岛部分、生物质发电站、垃圾焚烧发电站参照火电工程,风电建设项目参照输变电工程,非电力类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专业分包商必须具有国家
10、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满足所分包工程专业和规模施工规定的资质、资格和施工能力。第十六条专业分包商如需对部分施工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应在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协议中明确,并按规定对劳务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履行报批手续,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和安全协议。第四章劳务分包第十七条劳务分包商必须具有对应的专业资质条件,其自身的人员数量及素质应能满足安全施工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规定,并应保持施工人员日勺稳定。第十八条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毕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劳务分包商应组织纯熟工人投入工作,自觉接受施工承包商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日勺管理、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严禁劳务分包人员在没有施工承包
11、商组织、指挥及带领日勺状况下独立承担拆除工程、土石方爆破、设备材料吊装、高处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大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围堰工程、隧道工程、沉井工程、大型模板工程与脚手架(跨越架)工程、大体积混凝土浇筑、钢构造吊装、铁塔组立、受热面组装施工作业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建设单位明确日勺其他危险性大、专业性强日勺施工作业。第二十条有劳务分包人员参与日勺施工作业,施工班组负责人(队长或班组长)、技术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为施工承包商人员,由劳务分包商人员担任时必须经施工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审核承认,其中上款明确日勺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施工承包商人员。第五章分包商准入第
12、二十一条各网省企业应组织所属施工企业制定分包商资质审查、准入制度,在对潜在分包商资质业绩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建立各网省企业统一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并动态调整。在施工承包商选用分包商、监理及业主单位审批分包事项等环节,对于列入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施工分包商,可不再对其资质业绩进行单独审查。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日勺分包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行日勺分包活动进行干预。第二十二条对分包商日勺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动工前进行。重点审查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和类似工程业绩。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日勺分包商,不得继续使用
13、。施工承包商应尽量与分包商建立长期稳定日勺合作关系,防止人员频繁变动。第二十三条分包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日勺有关规定。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日勺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第二十四条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一)具有法人资格日勺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日勺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五)保证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14、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状况;(六)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置;(七)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日勺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的配置;(八)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日勺分包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在工程项目动工之前,由施工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出拟分包内容和类别的分包计划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审批立案。施工承包商根据工程项目分包计划,尽量在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册中择优选择对应资质的分包商。施工承包商应对未在年度分包商名册中选用日勺分包商单独进行资质审查,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取。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
15、招用分包商。施工承包商应将拟选用分包商日勺资质文献和拟签订日勺分包协议、安全协议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同意。协议、安全协议审查内容重要包括分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工程量及分包协议总价,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工程项目质量与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第六章协议管理第二十六条施工承包商在工程分包项目动工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同意日勺分包商签订分包协议。分包协议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日勺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在签订协议的同步,必须按照国家电网企业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根据分包性质,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第二十七条签订分包协议、安全协议时发、承包双方必
16、须是具有对应资质等级日勺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措施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分包协议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协议中约定的劳务分包商承包范围不能包括材料供应等非劳务作业内容。第二十八条施工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日勺协议、安全协议必须遵照施工承包协议日勺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协议中日勺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步应约定:(一)按照国家及国家电网企业有关规定预留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保证金以及扣除安全、质量保证金日勺有关条款。(二)工程款、劳务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结算方式和支付条款。专业分包结算方式采用“工程量义(定额直接费+管理费)”进行协议计价,劳务分包结算方式采用“预算工日X工日单价”或“工程量X综合人工单价”进行协议计价。(三)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支付和办理的责任方。(四)专业分包日勺承包工程范围,劳务分包的作业分包范围以及提供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