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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7篇)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渐渐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估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本店铺为您带来了7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希望能够足够亲的需求。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一一、医疗废弃物必需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医疗废弃物专用的密封贮存室,标明标志并加锁,防止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三、由门诊指定专人对输液管和注射器类(经过消毒、毁形)、玻璃器皿类、组织血液样本、试管或其它类进行分类,分别用易燃无毒的软包装袋密封装好,并贴上分类标识卡。四、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弃物由清洁工人送至存放医疗废弃物的贮存室的专用密封桶中。
2、五、定期由后勤人员将医疗废物送至县卫生局指定地点,针头等类物品定期焚烧处理。并照实填写收运交接时间、种类、数量的,医疗废弃物转移联单和经办人签名。六、医疗废弃物贮存室每天由清洁工人清洗,并用2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七、对有关接触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人员定期进行学问培训。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二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发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顺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依法持证执业。2、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处。每年定时申请校验一次。如机构地点、诊疗科目发生变动,应提前申请更改。3、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到处为病人着想,热诚接待每一位患者,认真诊治
3、每一个病人。4、认真、规范、精准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登记、处方。5、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6、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发觉传染病适时向疾病掌控中心报告,不截留传染病人。7、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订立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正规合法的票据。8、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扬卫生防病学问。1、自发遵守执业医师法,依法持证开展相应的医疗服务工作,不从事注册范围以外的业务项目。2、努力研讨业务技术,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对待病人态度温和,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对诊断不明和危、急、重症病人进行必需的处置并适时提出转诊。3、认真书写病历、处方和各种记录,发觉传染病应
4、按规定适时报告。4、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5、参加开展健康教育,积极宣扬卫生防病学问。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三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卫生室实际情况,特订立以下制度:一、卫生室应使用专用垃圾桶储存医疗垃圾,不得任意丢弃。二、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封的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三、医疗废物的短时间贮存设备设施,应当定期清洗和消毒。四、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简单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五、严禁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短时间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六、医疗废物应适时由专人
5、负责送到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七、对超过有效期的全部药水、药物、医用器材一律登记备案,妥当存放,不能再用于医疗服务,并定期向卫生管理部门申报销毁。八、卫生室负责人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含种类,数量、去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四一、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方法订立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实在工作。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含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后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管5年Q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短时间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六、对
6、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觉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适时上报。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管5年。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短时间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需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五立刻停用或清除引起过敏的物质。病人就地平卧,吸氧,针刺人中、十宣、内关穴。肾上腺素0.5Img皮下注射(小儿0.020.025mgkg),必需时1015min后重复注射。地塞,米松10-20mg或氢化可的松10020O
7、nIg加入5%葡萄糖液2040ml内静注。扩充血溶量:5%GSlOOOinl静滴。血管活性药:多巴胺40-80mg加入5%GS500ml静滴。可与间羟胺联合应用。必需时予以去甲肾上腺素14mg加入5%GS静滴。抗组织胺药物:肌注异丙嗪2550mg,扑尔敏IOnlg。10%葡萄糖酸钙1020ml缓慢静注。察看24小时,以防过敏性休克再次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篇六第36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已于2023年8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觉布之日起施行。部长XX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防备和掌控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依据医疗废
8、物管理条例,订立本方法。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方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第三条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订立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
9、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含:(一)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短时间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输至短时间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三)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输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四)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特别操作程序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五)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短时间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引导、检查医疗废物分
10、类收集、运输、短时间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负责引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短时间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六)负责适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
11、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月逐级上报至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半年汇总后报卫生部。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妥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供给医疗救助和现场救援的重点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逐级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部报告。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
12、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实行相应措施。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短时间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学问等,订立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三章分类收集、运输与短时间贮存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照以下要求,适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依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
13、、渗漏和其它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育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管液等高不安全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
14、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适时密封;(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第十三条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第十四条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添一层包装。第十五条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
15、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殊说明等。第十六条运输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依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输至内部指定的短时间贮存地点。第十七条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输至短时间贮存地点。第十八条运输人员在运输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第十九条运输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锋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输工具。每天运输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输工具适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短时间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短时间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短时间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一)阔别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便利医疗废物运输人员及运输工具、车辆的出入;(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螳螂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