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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洲中心小学地下室风管防火包裹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无锡梁溪建设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日期:2023年03月目录一、投标须知二、开标、定标三、合同条款及附件四、附件一、投标须知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1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2工程规模:见招标公告;1.3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计划开工日期:见招标公告,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如承包人不能在上述工期内完成,则每拖延一天,按不低于中标价的万分之八支付发包人违约金,无限额。2 .4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5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
2、格。如本工程达不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承包人须维修至合格并按中标价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2 .工程明标总价见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招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以及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对该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开标、定标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2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3 .其他有关事项:见招标公告。4 .开标程序(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主持;(2)所有到会投标人代表签到,并在开标会议期间关闭所有通讯工具;(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众宣布投标截止前参加投标的所有投
3、标人名单;(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工作小组成员;(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资格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符合性审查(未按要求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均不得进入抽签程序);(6)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由投标人代表按签到顺序抽取第一轮代码球;(7)投标人代表根据第一轮代码球顺序号进行第二轮中标号的抽取,抽到1、2、3号的企业分别为本项目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8)招标人、监督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签字确认;(9)招标人将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及相关情况录入前洲街道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5 .符合性检查:投标人应携带授权代理人的
4、身份证原件,将授权委托书、投标(明标明投)承诺书、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年12月-2023年02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一个封袋中一起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符合性检查资料的或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均不得进入抽签程序)6 .定标:(1)公示结束后,第一候选人在3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一式三份),交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逾期未提交,则作自动放弃中标处
5、理,由第二候选人替补,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如累计三次逾期未提交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将作退出企业名录库处理。(2)项目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中标候选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或实施方案)审核工作(逾期认定为认可)。通过的,向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通过的,则告知未通过原因,并通知下一候选人替补。(3)招标人在30天内与确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三、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工程名称:前洲中心小学地下室风管防火包裹工程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前洲中心小学地下室风管防火包裹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前洲中心小学地下室风管防火包裹工程。2 .工程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 .资金来源:自筹5 .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地下室排烟风管耐火包覆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地下室排烟风管耐火包覆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一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
7、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单价按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审计总价让利12%作为最终结算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O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
8、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
9、,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前洲街道办事处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O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灵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
10、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5)投标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图纸。1.1.2合同
11、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 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1. 1.3工程和设备1.1. 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 1.3.9永久占地包括:o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不提供临时占地。承包人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合同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安排场外临时工程用地或施工用地。如果需要,除非合同中或双方另有约定,承包人应自行安排且相应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
12、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无锡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本合同中所提及各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如已经终止、失效或被更新,双方在适用时,均应自动适用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本。1.4标准和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设计
13、图纸引用或参照的标准、规范、规程等。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如有涉及,双方另行协商。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按发包人提出的施工技术要求和工艺及行业标准或行业通用习惯执行。1.4.4 .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1.4.1、L4.2项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1.4.5 .2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发包人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监督下按发包人的
14、决定执行。采用新标准、规范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4 .3.3对于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时,承包人应在天前报监理人,经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应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任何责任。1.5 .3.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人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a.1.4.1、1.4.2项标准与规范中最新和最严格的。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有关部门标准与规范。1.6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
15、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补充协议;(2)合同协议书;(3)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补充、专用合同条款附件;(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人澄清函及其相应回函(如果有);(6)招标补充文件及答疑(如果有);(7)通用合同条款;(8)招标文件;(9)技术标准和要求;(1。图纸;(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2)投标文件;(13)其他合同文件:施工界面划分表、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协议书、建设工程廉洁责任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廉洁从业告知书等;(14)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签证、变更,双方往来文件等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优先顺序按照上述约定执行,并进步约定如下:如果在同一顺序的不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同一个合同文件的不同部分之间或任何合同本身出现模糊、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