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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单位负有支出员工劳动酬劳、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调配权、依法订立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聘用员工实
2、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负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
3、成立并生效定。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全都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的内容,包含更改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点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被劳动教养的;(5)单位依法订立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6)女职工在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出员工经济弥补金。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布置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点更改,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
5、本省、市有关规定支出员工经济弥补金。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依据
6、季节时间相应调整)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篇4:公司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4条?单位负有支出员工劳动酬劳、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
7、工资调配权、依法订立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负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单位法
8、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全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全都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的内容,包含更改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点损害的;(3)被依法
9、追究刑事责任的;(4)被劳动教养的;(5)单位依法订立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出员工经济弥补金。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布置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点更改,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10、,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出员工经济弥补金。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依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