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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为了确保急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我们制定了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提供快速、有序、安全的服务,尽最大可能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一、建立优先处置通道对于符合条件的急诊患者,我们将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这些患者主要包括: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以及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1 .急诊科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为所有急诊病人提供服务。2 .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可进入“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将立即接受抢救,无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3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将获得全程服务,各科室必须优先诊治、简化手续,并密切配合。4 .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并随后补办住院手续。5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规定。对于推诿病人、呼叫不应或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将根据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度进行处理。三、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对于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上报院总值班及医务科。通过这一制度,我们希望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更加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让人们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