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927711 上传时间:2024-03-01 格式:DOCX 页数:51 大小:293.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1页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1页
亲,该文档总共5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5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徐州迈润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0吨可降解塑料包装及纸制品包装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307-320322-89-01-272618建设单位联系人李玉江联系方式18263802108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安国镇张双楼工业园区188号地理坐标(EU6度50分28.757秒,N34度48分25.32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

2、复制业23;39印刷231*其他(激光印刷除外;年用低VoCS含量油墨10吨以下的印刷除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Gl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Gl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沛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沛行审备(2023)307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666.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

3、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1“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省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苏政发202082号),取消了沛县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D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文件,与本项目有关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主要是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具体情况见表I-U表14与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名称类型地理位置区域面积(平方公里)本项目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

4、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体规划中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范国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50m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安国镇张双楼工业园区188号,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区沛县安国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的距离是150m,不在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规划的范围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文件的要求。2)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安国镇张双楼工业园区188号,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与本项目相关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主

5、要为沛县安国重要湿地,具体情况见表l-2o表12与项目相关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生态空间朝区域名称县(市、区)主导生态功能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相对本项目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国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总面积方位距离(m)沛县安国重要湿地沛县地态统护湿生系保/安国湿地水域及其周围陆域部分/10.9910.99S150(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大气环境根据江苏省沛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2021年沛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0天,优良率为79.5%。2021年徐州市沛县环境空气质量PM心PM”存在超标现象,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

6、单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提出以下措施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突出治理重点,将压煤减排、全面达标、淘汰落后和扬尘控制作为主攻方向和突破点,以停促治、以停促减、以停促搬、以停促关,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多领域和多部门齐抓共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责,加大宣传引导,通过综合协同治理,保障大气环境质量。狠抓燃煤污染控制、加快推进“煤改气”工程。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散煤整治力度,查处取缔城区煤炭加工、经营点。取缔禁燃区内各类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逐步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根据徐州市新制定的钢铁、焦化、火电、水泥等重点

7、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加强工业烟包污染治理,推进电力企业“除湿脱白”、焦化企业烟气脱硫和干熄焦改造工程。根据市政府制定的全市火电、钢铁、焦化等行业集聚与提档升级行动计划。主城区禁止审批建设各类污染工业项目,全县范围内不得新增火电、钢铁、焦化、水泥产能。预测本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等级。采取上述措施后,徐州市沛县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持续改善。地表水环境项目所在地河流主要为丰沛运河和大沙河,水质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标准。根据江苏省沛县环境质量报告书(2021年度):2021年度沛县地表水评价断面中,主要河流3个,为大沙河铁路桥、杨屯河洪福桥和鹿

8、口河孟楼;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控制断面1个,为沿河李集桥。所有参评断面均达到或好于地表水HI类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项目用水来源于区域市政管网;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所供给,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经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修改条目,项目产品、所用设备及工艺均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为允许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

9、目目录(2012年本)中,也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中。该项目已取得沛县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备案证,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表1-3与(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关性分析河段利用与岸线开发(一)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

10、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

11、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防治条例,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四)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办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

12、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本项目不属于围湖造田、南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且非挖沙、采矿作业(五)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

13、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六)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区域活动(七)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开展生产线捕捞。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长江口、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他禁渔水域(八)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14、、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九)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十)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十一)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在沿江地区(十二)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

15、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十三)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十四)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产业发展(十五)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钺、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十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环保行业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