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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1 .一般规定1.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1.2 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1.3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1.4 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1.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
2、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1.6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备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应设置充足的照明。1.7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1.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19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1
3、.10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转运中发现不正常,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1.11 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方可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刑事责任。1.12 变配电所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1.13 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1.14 机械使用的润滑油,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种类和牌号,并应时、按季、按质更换。1.15 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各级领导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4、1.16 从事电、气焊作业的电、气焊工人必须戴电、气焊手套、穿绝缘鞋和使用护目镜及防护面罩。从事有尘、有毒、噪声等有害作业的劳动者,需要配置防尘、防毒口罩和防噪音耳塞等防护用品。1.17 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腿紧)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2 .动力与电气装置2.1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并应符合下列要求:2.1.1 保护接地: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4Q。2.1.2 保护接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2.2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
5、得将一部分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而将另一部分电气设备作保护接零。2.3 在保护接零的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2.4 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2.5 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2.6 电气设备的额定工作电压必须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2.7 电气装置遇跳闸时,不得强行合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合闸。2.8 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
6、负责。2.9 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内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2.10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之前与触电者相接触。2.11 电气设备或线路发生火警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使身体接触导线和电气设备。也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机进行灭火。3 .电动机3.1 长期停用或可能受潮的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得小于0.5MQo3.2 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动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4 .
7、IOKV以下配电装置4.1 低压电气设备和器材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0.5Q。4.2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4.3 施工现场低压供电线路的干线和分支线的终端,以及沿线每Ikm处的保护零线应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4.4 施工现场低压电力线路网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系统,即第一的总电源(总配电箱)保护和第二级的分电源(分配电箱或开关箱)保护,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并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士的功能。4.5 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
8、流动作保护器)(GB6929)要求,并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使用和定期检查,确保动作灵敏,运行可靠、保护有效。4.6 配电箱或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o4.7 施工现场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载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橡套软电缆(GB1169)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可用作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线。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选用。严禁
9、在现场利用铁丝、铅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4.8 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设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0.61.5m4.9 每台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应设在机械设备附近。4.10 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4.11 配电箱电力容量在15KWN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开关。4.5KW以上电动机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各种刀型开关应采用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4.12 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4.12
10、.1 一般场所为220V;4.12.2 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不大于36Vo4.12.3 在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不在大于24Vo4.12.4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KV。4.13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5 .手持电动工具5.1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5.2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5.3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
11、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5.4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电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5.5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5.5.1 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磨损;5.5.2 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55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5.6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5.7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5.8 作业中,
12、不得用手触摸刃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5.9 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不管。5.10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以下列要求:5.10.1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5.10.2 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5.10.3 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5.10.4 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的平台,周围应设有栏杆。5.11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以要求:5.11.1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
13、入电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5.11.2 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5.12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12.1 砂轮应选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5.12.2 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面保持1530。的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5.13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13.1 作业前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5.13.2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
14、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5.14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5.14.1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5.14.2 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后,再退出射钉弹;5.14.3 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匀不得装有射钉弹。5.15 使用拉钾枪应符合下列要求:5.15.1 被钾接物体上的钾钉孔应与钾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5.15.2 钾接时,当钾钉枪轴未拉断,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5.15.3 当作业时,接卸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6 .塔吊6.1 塔吊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全技
15、术措施。且装拆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6.2 塔吊必须具有以下可靠的安全装置:1)起重量限制器2)力矩限制器3)高度限制器4)行程限制器5)幅度限制器6)吊钩保险装置7)卷筒保险装置6.3 起重机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6.4 拆装作业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6.4.1 路基和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6.4.2 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6.4.3 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项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6.4.4 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6.4.5 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6.4.6 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6.4.7 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6.5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