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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行为,明确技术质量管理责任,促进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是规范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工程技术质量工作行为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工程各参建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3体系构成3.1 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和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及其所属各部室为主线的多级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公司、总部(室)质量职责。第一级:建立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
2、第二级: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第三级:各职能公司、总部(室)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组织机构。3.2 工作界面划分3.2.1 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为公司质量工作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公司全面技术质量管理领导工作。3.2.2 技术质量总部负责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日常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要加强各质量责任主体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公司、总部(室)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质量管理工作。3.2.3 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经理为其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4管理职责1
3、.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贯彻执行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项制度。1.1.2 批准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公司的质量管理目标,决策质量管理重大事项。4.2 副总经理职责4.2.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三通建筑工程公司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审定所负责职能公司、总部(室)的技术质量管理目标。422领导组织编制所主管部门技术质量管理办法,制定年度质量计划,提高技术质量管理水平。4.2.3 组织审定所主管职能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和下属职能部门质量工作职责,并根据岗位质量职责对有关部门及人员
4、进行考核。4.3 总工程师职责4.3.1 确定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管理目标,组织建立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组织编制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文件。4.3.2 指导、监督、检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4.3.3 参加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审核,按管理程序进行技术质量工作决策。4.4 专职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职责4.4.1 认真执行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有关技术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在部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本部门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4.4.2 负责本部门质量信息的发布,对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组织重要的质量管
5、理活动。4.4.3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4.4.4 参与重大、重要及特殊工程的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专项措施的审核。4.4.5 组织并参与质量监督、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监督整改。4.5 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4.5.1 认真贯彻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分析、掌握三通建筑工程公司质量动态,对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进行重大决策。452研究、统筹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制定三通建筑工程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审核重要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质量管理标准。4.5.3 综合管理三通建筑工程公司
6、的技术质量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公司、总部(室)做好质量管理工作。4.6 技术质量总部职责4.6.1 协助总工程师确定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目标,制定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办法与工作程序,明确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质量管理职责,健全公司技术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公司技术质量工作目标的实现。4.6.2 负责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与信息化管理,收集、整理国家、天津市现行法规、规范、规程和相关规定,使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各职能公司、总部(室)的技术质量工作开展有据可依。4.6.3 指导与协助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开展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及时协调其所提出的有关技术质
7、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对其质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4.6.4 负责组织落实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质量问题反馈和重大质量问题备案,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各职能公司、总部(室)工作中所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4.6.5 定期组织对相关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进行联合检查及考核,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4.7 各职能公司、总部(室)职责4.7.1 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根据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质量工作方针、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体系,编制有关技术质量管理文件,规范质量管理行为。4.7.2 组织参建单位按施工图设计
8、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技术质量管理,做好实施全过程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保证工程质量。4.7.3 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经监理单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要签署意见,并检查、督促其执行,重大技术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4.7.4 工程开工前,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向参建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尤其是地质勘察报告和地下管线资料。4.7.5 参与前期方案制定,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重要技术质量问题的方案进行协调落实。4.7.6 配合三通建筑工程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的内容进行审定。
9、4.7.7 具体实施建设工程各阶段的竣工验收,参与工程质量评定,负责将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移交给有关部门。4.7.8 建设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后,在12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要保护好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5制度内容5.1 招标管理5.1.1 企业管理总部应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三通建筑工程公司的有关制度,制定招标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控制建设工程参建单位的整体素质。通过招标方式,从源头控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检测、总控测量、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综合实力。通过全面评审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人员资格、技术力量、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挑
10、选合格的参建单位。5.1.2 规划前期总部配合企业管理总部做好工程勘察、初步设计等前期的招标管理工作;技术质量总部配合企业管理总部做好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管理工作;项目公司配合企业管理总部做好施工、施工监理等招标管理工作。5.2 勘察、设计质量控制5.2.1 规划前期总部、经营开发总部要制定有关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工程前期勘察、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工作,配合技术质量总部开展施工图设计,对前期各项勘察设计成果进行审查,落实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技术标准与技术原则问题。5.2.2 职能公司、总部(室)在工程开工前,督促监理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确保设计质量满
11、足工程要求,不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5.3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必须严格按程序审批。首先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然后报监理单位审定,监理单位必须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仔细审查施工技术方案与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合格后再报地铁相关职能公司、总部(室)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备案。5.4 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对于技术复杂、难度大、特性多的重大技术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如全线控制测量、盾构施工、深基坑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等技术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职能公司、总部(室)对论证专家资格进行审
12、核。使工程中的重点、难点从技术上、质量上把关,论证通过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然后报职能公司、总部(室)备案。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施工单位自行控制三级监督管理机制。职能公司、总部(室)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通过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来控制工程实体质量,并配合质量监督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5.6 试验检测职能公司与总部(室)组织、监督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建筑构件、制品及现场所用的有关建筑材料、设备质量进行试验、检测。监理单位要对试验及监测机构资质进行审核,且监督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要按要求进行抽样、封样、送
13、样,并按天津市有关要求进行平行检验。5.7 验收与备案5.7.1 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重要部位的验收应有职能公司、总部(室)相关人员监督其验收过程,保证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质量。5.7.2 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职能公司、总部(室)相关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5.7.3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分两步进行
14、:即竣工预验收和竣工正式验收。单位工程施工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施工单位应在自检、自评工作完成后,将填写的竣工预验收申请单和全部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预验收,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工程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单,并向职能公司、总部(室)提出质量评估报告,组织竣工预验收。预验收提出的问题整改合格后,总监工程师提交预验收报告。由职能公司、总部(室)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城建档案管、质量监督站等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工程的正式验收。5.7.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工程参建各方在单位工程验
15、收记录上签字,认定工程验收结果。职能公司、总部(室)负责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总部,由技术质量总部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8 工程质量保修工程施工单位在向职能公司、总部(室)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5.9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5.9.1 职能公司、总部(室)应建立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隐瞒不报、擅自处理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5.9.2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监理单位,并在12小时
16、内,报告职能公司、总部(室)主管领导和技术质量总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a)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C)发生原因及初步分析;d)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e)事故报告单位。事故单位不按规定提交书面报告时,职能公司、总部(室)应下发催交事故报告通知书,并限期完成。若仍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可派人进行事故调查或根据己掌握的情况,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对事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5.9.3 事故处理重大质量事故由三通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质量委员会、技术质量总部调查处理,职能公司、总部(室)配合事故调查;一般质量事故由职能公司、总部(室)组织监理单位、事故单位调查处理,并形成调查报告。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