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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有限公司地下燃气管线探测技术管理规定1总则1.0.1为了规范XX所属各单位地下燃气管线探测工作,明确探查、测量、图件编绘和成果数据管理的技术要求,查明地下管线状况,奠定管线信息数字化管理基础,制定本技术规程。1. 0.2本规程适用于XX所属各单位城镇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备的探测,包括各种压力级别的地下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备。1.0.3地下燃气管线的探测,除应符合本技术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规定。2术语2. 0.1城镇燃气管线citygaspipelines从城镇燃气供气点至用户引入管之间的管道、管道附属设备的总称。2. 0.2管道附属设备PiPelineauxilia
2、ryequipment与管道相连并实现启闭、调压、保护等功能的设备的总称,如阀门、调压器、阴极保护设施等。2. 0.3地下燃气管线探测detectingandSurveyingforundergroundgaspipelines确定地下燃气管道及管道附属设备的属性、空间位置的全过程。2. 0.4管线点SUrVeyingpointofundergroundpipeline地下管线探查过程中,为了准确描述地下管道的走向特征和附属设备信息,在探查或调查工作中设立的测点。分为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明显管线点是管线投影中心位置在实地明显可直接定位的,如阀门井、调压箱;隐蔽管线点是因管线隐蔽需要采用仪器
3、探查或挖探坑的方法探测的,如埋地管道。3基本规定3.1 一般要求3.1.1 燃气管线探测采用的坐标系统应与成员企业从政府部门获取的坐标系一致。3.1. 2城区GNSSRTK一级控制点布设符合国家规范要求。3.1.3 地下管线探测应查明的项目:平面位置、走向、埋深(或高程)、规格、材质等,实地调查并采用全数字化方法探测管线点,按照XX能源要求建立地下管线数据库。3.1.4 燃气管线的平面位置为管线外顶中心位置,埋深为上顶到地面的距离。3.1.5 地下管线探测范围应符合XX能源GIS系统规定,沿线的1:500或1:1000带状地形图根据成员企业需求进行修测。3.1.6聚乙烯(PE)管线主要采取探测
4、仪器探查与开挖探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探测。对于无示踪线的PE管线,利用现有仪器能探测出准确位置的,对管线进行详细标注;不能探测出准确位置的,应在条件许可时采用探棒或陀螺仪设备技术获取管线的准确位置信息。3.1 .7地埋式示踪标识器埋设和地面标志的设置应符合XX能源规定。3.2 精度要求3.2.1地下燃气管线探测的管线点包括管道特征点和附属设备中心点(附属物点),分为明显管线点和隐蔽管线点。明显管线点位置应进行实地调查和量测,隐蔽管线点应采用仪器探查方法或通过挖探坑探测其位置及埋深。对地下管线探测的所有管线点均应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3.2.2 明显管线点的测量精度1明显管线点平面位置中误差:ms不
5、超过5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明显管线点高程测量中误差:Inh不超过3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2明显管线点检查的埋深中误差md不超过2.5Cnb埋深中误差按公式(3.2.2)计算:md=Jcfi2n(3.2.2)式中Adi明显管线点的埋深偏差(cm);n明显管线点检查点数。3.2.3 隐蔽管线点的探查精度1隐蔽管线点的探查限差表3.2.3隐蔽管线点探查限差埋深(Cm)水平位置限差(CeO埋深限差(cm)探查条件h1001015100h2006u=0.IOh6卡0.1Shh2200ta=0.IOh6A=O.15h外部环境不具备应用探棒或FE螺仪设符技术的条件2030外部环境共得应用探”或陀螺
6、仪设备技术的条件2隐蔽管线点检查的平面位置中误差InS和埋深中误差Inh不超过规定限差的0.5倍。1)水平位置中误差计算公式:三.=5.2w(3.2.3-1)式中:ASi隐蔽管线点的平面位置偏差(cm);n隐蔽管线点检查点数;2)埋深中误差计算公式:取=(3.2.3-2)式中:Ahi隐蔽管线点的埋深偏差(cm);n隐蔽管线点检查点数;3)平面位置限差3“和埋深限差8饰计算公式:t=yh.(3.2.3-3)TS2n/-I/=*儿(3-2.3-4)式中:hi各检查点管线中心埋深(Cm),当h小于100厘米时,取h=100厘米;n隐蔽管线点检查点数;3测量精度平面位置中误差ms不超过5cm(相对于邻
7、近控制点),高程测量中误差mh不超过3cm(相对于邻近控制点)。3.2.4管线图测绘精度地下管线与邻近的建筑物、相邻管线以及规划道路中心线的间距中误差me不超过图上0.5mmo4探测作业标准4.1 一般规定4.1.1 燃气管线探测应遵循如下原则:1从已知到未知;2从简单到复杂;3优先采用有效、快捷、轻便的方法;4复杂条件下宜采用多种探查方法互相验证。4.1.2 地下管线探查必须查明的项目按表4.1.2执行。表4.1.2地下管线项目探查项目地下建(构)筑物管级点量注项目测注高程位置特征点附属设备燃气设施穹头、三通、四通、多通、预留口、入土点、出土点、变径点、变材点、变深点、起讫点同门井、检修井、
8、阀门、酸水缸、阴极保护测试桩、调压设备、排气装置、波坡管、收发球简管径、材质、压力管顶及地面高程4.1.3地下管线探查应查清燃气管线的敷设状况,即管线在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和埋深,并在地面上设置地下管线投影中心标志点作为测量的管线点。同时应查明管线材质、管径、压力值、附属设备等。1.1.1 4地下管线点标志一般应设置在管道特征点在地面的投影位置和附属设备的几何中心,在无特征点的直管段上也应设置管线点,设置间距应不大于50米。每个管线点应反复测量3次,取中间值作为最终录入系统数值。4.1.6 管线立体交叉时,应在避开交叉电磁场干扰的条件下,宜靠近交叉点设置管线点。4.1.7 燃气井内的特征点和附属设
9、备均要按实际位置探测,点属性和线属性要据实填写。4.1.8 当地下管线弯曲时,必须增加管线点,在弯曲段至少均匀设置3个管线点,以保证其弯曲特征可辨。4.1.9 1.9管线点的地面标志,用统一规格的钢钉(硬化路面)、木桩(沙、土路面)打入地面至平,用红色油漆以钢钉为中心(或附属设备中心位置)标注记号“”,并在管线点附近明显且能长期保留的建(构)筑物、明显地物上,用红色油漆标注管线点号和拴距。4.2 测量与记录标准4.2.1地下管线测量一般包括:控制测量、已有地下管线测量、测量成果的检查验收。4.2.2进行地下管线测量前,对测区已有的控制测量资料按现行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对
10、缺少控制测量资料的地区,其基本控制网的建立也应按现行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规定执行。4.2.3地下管线测量工作应以探查成果为参照,探查与测量作业密切配合,应保证各工序间顺利衔接。4.2.4地下管线测量应采用解析法,按数字成图的要求,以电子全站仪观测,电子手簿记录坐标和高程。测量精度应符合本规程规定。4.2.5各项测量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检定合格并附合格证。4.2.6测量成果应符合XX能源GIS系统规定的计算机文件数据格式要求。4.3 管线点的编号4.3.1管线点的编号在管线探查时由作业人员现场编排,填入管线探查记录表,并在实地管线点的旁边用红油漆标注。4.3.2管线点的编号宜采用管线代号+
11、管线点自然顺序号二部分组成的符号表示。管线代号按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附录B的规定表示,管线点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4.3.3管线点的编号要保证在全测区内的唯一性。5技术准备及安全事项5.1 技术准备5.1.1 探测前应由公司所属各单位收集以下资料:1测区1:500或1:1000地形图;2测量控制点成果资料;3测区地下管线现状调绘图、施工设计图、竣工图、技术说明资料;4GlS管线数据;5其他相关资料。5.1.2应进行实地调查;5.1.3 应进行仪器一致性校验、方法试验;5.1.4 应编制测区技术设计书及作业计划;5.2仪器、工具准备5.2.1燃气管线探测用到的仪器、工具
12、主要分为探查和测量两类,每一测区开始探测前、新购仪器投入使用前、仪器大修、长期停用重新投入使用前,必须对仪器的性能和各项指标按说明书的要求作全面检查,检查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每天作业前后,应对仪器作常规检查。5. 2.2仪器、工具1卫星定位设备:实时动态定位技术(RTK),厘米级,含天线、对中杆、电子手薄;2全站仪:在卫星定位设备受建筑物、天气等环境影响时使用;3金属管线探测仪:用于探测金属管线或随PE管线敷设的示踪线的设备;4非金属管线探测仪:辅助探测非金属管线的设备,由探地雷达设备或闭磁设备结合进行反复探查以提高精度;5示踪标识器探测仪:用于探测示踪标识器的设备,间接实现对管线的精确定位;6
13、路面打孔机:用于埋设地面标识和地埋式示踪标识器。5.3 人员、车辆配置5 .3.1每3人一个小组,其中1人兼司机,探测工作的最低人员配置应为一个小组。6 .3.2每个小组宜配备机动车一辆,能装载所有人员和设备。5.4 安全事项5.4.1 从事地下管线探测的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工作岗位的安全保护规定,做到安全作业。5.4.2 在市区或道路上进行地下管线探测的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标志服,遵守城市交通法规。5.4.3 打开阀井时,井口应有专人看管,或用设有明显标志的栅栏围起来。夜间作业时,应有安全照明标记。5.4.4 下井量测时应先进行有毒及可燃气体、含氧量测试,确保安全后下井量测。夜间作业时,应有
14、足够的照明。量测后应及时将井盖复原,打开井盖后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5.4.5 在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明火,并应先进行有毒及可燃气体、含氧量测试,避免造成危害。5.4.6 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基础知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品;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看管。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雷电天气,不得进行探测作业。5.4.7在高温和寒冷的气候条件下,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避免作业人员发生中暑或冻伤等事故。5.4.8数据信息处理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病毒破坏和数据流失,确保数据安
15、全。6地下管线探查6.1 一般规定6.1.1 管线探查必须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实地调查与仪器探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仪器必须进行方法试验和一致性校验。在测区开始实施仪器探查作业前,应使用不同的仪器和不同的探查方法,在具有代表性的路段进行方法试验,通过与已有资料数据的比较或有代表性的开挖点验证校核,确定仪器和方法的有效性和精度,选择最佳工作方法、合适的工作频率、最佳收发距离并确定该方法和仪器探查的修正方法和修正系数。6.1.2管线探查应查明地下燃气管线的敷设状况及在地面上的投影位置和埋深,同时应查明管线种类、连接关系、管径、材质、规格、特征及附属设备等,并在成果表的备注栏内注明。绘制探查草图,并在地面上设置管线点标志。6.1 .3在踏勘指认的基础上,根据管线类别和埋设情况分别进行具体调查。对于明显管线点,各种数据应全部实地量测。调查时,使用经检验的钢卷尺、水平尺和钢钎、重锤线等专用工具进行量测,一井多个管道的应逐个方向量取、记录,以便正确连接。6.2 .4管线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