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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协助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函各区政府、市住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轨道办、建筑工务署:近期,部分工地为赶工期,违法超时施工,导致噪声扰民投诉剧增。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批示:“请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区高度重视,需严查严办。请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查督办J在全国两会召开、市两会筹备、临近中高考及特区建立四十周年等多个重要时间节点叠加的情况下,缓解噪声扰民问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十分重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切实加强在管工地管理:一、将施工噪声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化各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督促施工工地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方案,严格要求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和
2、混凝土浇筑桩、静压桩等低噪声工艺,并通过吸声、阻尼和隔振等声学处理方法有效降低施工噪声污染。二、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等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严格查处施工扰民行为的十条措施(深建质安(2020)1号)。三、鼓励有条件的施工单位采取全封闭施工,减轻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四、各区住建、水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联动。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噪声处罚信息,对防治措施不到位、屡次超标违法、投诉集中的工程项目,请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五、充分发挥社区调解纠纷基础作用。各街道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社区发挥纠纷调解基础作用,防范化解施工噪声引发的各类纠纷,宣讲各市政工程、旧改和城市更新等项目的建设意义,引导居民正确处理纠纷。此函。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5月26日(联系人:马思捷,联系电话:23911875)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