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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住房城镇建设部2023年9月目录1总则11. 1目的11.2 编制根据11.3 合用范围22行为准则22. 1基本规定22.2 质量行为规定42.3 安全行为规定73工程实体质量控制93. 1地基基础工程93.2 钢筋工程103.3 混凝土工程103.4 钢构造工程113.5 装配式混凝土工程123. 6砌体工程133.2 装饰装修工程143.3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143. 10通风与空调工程154. 11建筑电气工程155. 12智能建筑工程163. 13市政工程164安全生产现场控制174. 1基坑工程174. 2脚手架工程176. 3起重机械194.4模板支撑体系2
2、14. 5临时用电215. 6安全防护216. 7其他215质量管理资料226.1 建筑材料进场检查资料226.2 施工试验检测资料235. 3施工记录247. 4质量验收记录256安全管理资料258.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资料258.1 脚手架工程资料268.2 起重机械资料268.3 模板支撑体系资料268.4 临时用电资料266. 7安全防护资料277附则271总则6.1 目a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贯彻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6.2 编制根据1.2.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3、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9)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等。1.2.2部门规章。(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献审查管理措施(住房城镇建设部令第13号);(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措施(住房城镇建设部令第18号);(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措施(建设部令第141号);(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城镇建设部令第5号);(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立案
4、管理措施(住房城镇建设部令第2号);(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措施(建设部令第80号);(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9)建筑施工企业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镇建设部令第17号);(10)危险性较大日勺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镇建设部令第37号)等。1.2.3有关规范性文献,有关工程建设原则、规范。6.3 合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行为准则2.1基本规定2.1.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2.1.2勘
5、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获得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施工单位应当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1.3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日勺法定代表人应当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各自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签订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对应责任。2.1.4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注册许可范围和聘任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业,对签订技术文献的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依法承担质量安全责任。2.1.5 1.5施工企业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下简称“安管人员”)应当获得安全生产考核
6、合格证书。工程一线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行业职业原则和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应当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一线作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危险性较大日勺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责任制,贯彻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管理、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现场安全管理等制度。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隐患承担对应责任。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1 .2质量行为规定2 .2.1建设单位。(1)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不得肢解发包工程。(3)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4)按规定委托具有对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工作。(5)对施工图设计文献报审图机构审查,审查合格方可使用。(6)对有重大修改、变动的施工图设计文献应当重新进行报审,审查合格方可使用。(7)提供应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8)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9)按协议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日勺质量应符合规定。(10)不得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日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三)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勘察、设计单位。(1)在工程施工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献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作出详细阐明。(2)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现日勺勘察、设计问题,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并对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提出对应日勺技术处理方案。(3)按规定参与施工验槽。3 .2.3施工单位。(1)不得违法分包、转包工程。(2)项目经理资格符合规定,并到岗履职。(3)设置项目质量管理机构,配置质量管理人员。(4)编制并实行施工组织设计。(5)编制并实行施工方案。(6)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7)配置齐全该项目波及到时设计图集、施工规范及有关原则。(8)由建设单位委托见证取样检测的建筑材
9、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未经监理单位见证取样并经检查合格时,不得私自使用。(9)按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进场检查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报监理单位审查,未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的不得私自使用。(10)严格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献进行施工,不得私自修改设计文献。(三)严格按施工技术原则进行施工。(12)做好各类施工记录,实时记录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日勺内容。(13)按规定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14)按规定做好检查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报验工作。(15)按规定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做好记录。(16)实行样板引路制度,设置实体样板和工序样板。(17)按规定处置不合格试验汇报。4
10、 .2.4监理单位。(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符合规定,并到岗履职。(2)配置足够的具有资格的监理人员,并到岗履职。(3)编制并实行监理规划。(4)编制并实行监理实行细则。(5)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6)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7)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8)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9)对施工质量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10)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查,做好平行检查记录。(11)对陞蔽工程进行验收。(12)对检查批工程进行验收。(13)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14)签发质量问题告知单,复查质量问题整
11、改成果。5 .2.5检测单位。(1)不得转包检测业务。(2)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3)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4)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有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5)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进行检测。(6)应当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汇报日勺真实性和精确性负责。(7)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的状况,以及波及构造安全检测成果的不合格状况,及时汇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镇建设主管部门。(8)应
12、当单独建立检测成果不合格项目台账。(9)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协议、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汇报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持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建设单位。(1)按规定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2)与参建各方签订日勺协议中应当明确安全责任,并加强履约管理。(3)按规定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日勺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告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4)在组织编制工程概算时,按规定单独列支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并按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5)在动工前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精确、完整。勘察、设计单位。(1)勘察单位按规定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献应当真实、精确。
13、(2)勘察单位按规定在勘察文献中阐明地质条件也许导致的工程风险。(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时发生。(4)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设计文献中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对防备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5)设计单位应当按规定在设计文献中提出特殊状况下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提议。施工单位。(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资料一致。(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4)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4、(5)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加强履约管理。(6)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7)在有较大危险原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8)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9)按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按规定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三)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习。(12)按规定及时、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监理单位。(1)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行细则。(2)按规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题施工方案。(3)按规定审核各
15、有关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并做好记录。(4)按规定对现场实行安全监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严重且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监测单位。(1)按规定编制监测方案并进行审核。(2)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3工程实体质量控制3. 1地基基础工程3. 1.1按照设计和规范规定进行基槽验收。3. 1.2按照设计和规范规定进行轻型动力触探。3.1.3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查成果符合设计规定。3. 1.4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检查成果符合设计规定。6 .1.5桩基础承载力检查成果符合设计规定。3.1.6对于不满足设计规定的地基,应有经设计单位确认的地基处理方案,并有处理记录。3.1.7填方工程的施工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规定。3. 2钢筋工程3.1.1 1确定细部做法并在技术交底中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