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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22年11月29日目录1总则31.1 编制目的3编制依据31.3事件概述31.4 预案适用31.5 预案体系31.6 工作原则4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42.1 镇级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52.2 村(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92.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急组织及职责103分析预判103.1 分析梳理103.2 火灾防控103.3 预警信息104信息报告104.1 共享信息104.2 特殊信息114.3 报告内容115初期处置126应急响应126.1 响应级别126.2 响应启动及应对处置136.3 专业处置186.4 扩大应急196.5 应急结束197后期处置
2、208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209综合保障209.1 装备保障209.2 队伍保障209.3 交通保障219.4 医疗保障219.5 治安保障229.6 物资保障229.7 安全保障229.8 经费保障2210监督管理2210.1 预案管理2210.2 责任与奖惩231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落实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形成科学定位、分工合理、协同一体的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3、理条例江苏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3事件概述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主要指发生在周市镇区域内,对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和损失的各类火灾事件。1.4 预案适用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主要指我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火灾事件后,需要镇政府参与处置的火灾事件,即跨村(社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处置能力的火灾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5 预案体系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镇、村(社区)、单位三级预案构成。(1)昆山市周市镇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镇级政府应对处置火灾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2)村(社区)属地可参照昆山市周市镇消防
4、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村(社区)消防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消防预案。1.6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2)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坚持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火灾预防与扑救相结合,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准备。(3)属地管理,分级响应。按照“属地村(社区)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消防安全事件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加强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指挥、调度
5、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强化预案演练,确保快速有效开展应急救援。(5)依靠科技,科学应对。加强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处置消防安全事件的科技水平,提升公众科学自救、互救和应对消防安全事件的综合能力。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镇级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ZLl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镇政府设立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周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消安委)的专项指挥部。指挥长:镇主要领导;第一副指挥长:镇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副指挥长:周市消防救援中队中队长、周市派出所所长、新镇派出所所长、镇消委办主任。成员单位:镇集成指挥中心、
6、周市消防救援中队、党群工作局(宣传)、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局周市分局、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周市交警中队、新镇交警中队、各村(社区)、周市供水公司、周市供电所、环卫所等单位。办公室:设在镇集成指挥中心,按镇应急值班计划,24小时值班驻守。2.L2职责任务1.1 .2.1指挥部职责指挥部在镇党委、镇政府和镇消防安全委会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指挥全镇消防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规定启动火灾应急响应、救援处置工作,负责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和善后工作。2.122 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向指挥部提请重要灭火救援工作建议,具体组织、协调、指导
7、、监督全市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123 成员单位职责(1)镇集成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各机构开展火灾事件灭火救援行动。(2)周市消防救援中队:负责火灾事件的接警调度,调集消防救援力量赶赴火灾现场开展救援;根据火警响应等级,成立灭火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各单位救援力量的作战行动;负责收集、汇总火情和具体灭火工作情况,及时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负责宣布火警各个响应等级之间的转换;负责为信息发布机关提供火灾事件有关信息,必要时按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指示接受媒体的专访。(3)镇党群工作局(宣传):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火灾事件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网络舆情监测和引导工作。(
8、4)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商贸):负责指导、督促商贸行业做好火灾事件应对处置工作。(5)镇财政和经济发展局(环保):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研判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关处置意见和建议。(6)镇建设局: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建筑结构、燃气设施安全评估;负责指导城市燃气、居民住宅、市政设施、公共客运、风景园林等城镇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建立建设应急消防队伍,切实履行物业消防管理责任。(7)镇社会事业局(教育):负责组织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火灾逃生教育和演练,做好受火灾事件影响学生的安置工作。(8)镇社会事业局(卫健):负责火灾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调度与伤员病情跟踪。(9
9、)市场监管局周市分局:负责依法对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查处流通领域消防救援产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消防救援相关产品质量认证监督管理工作。(10)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事件现场的警戒和人员疏散;负责各单位救援车辆的交通保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秩序维护,控制事故责任人员;参与火灾事件的舆情管控;根据灭火作战需要,对火灾现场及周边进行必要的管控。(Il)周市交警中队、新镇交警中队:负责协调联系挖掘机、装载车、吊车等大型设备参与作战行动,调度运输车辆转运、疏散现场被困人员和重要物资。(12)各村(社区):依托“全网融合”体系对辖区内出租房(群租房)、九小场所、工业企业等场所单
10、位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积极开展“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工作,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上报职能部门处置,并负责跟踪闭环。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培训活动,在辖区内公共场所、电子屏、公告栏等地点设置专栏宣传消防安全。建立健全村(社区)微型消防站与应急消防志愿者队伍,进行初期火灾处理(13)周市供水公司:负责市政供水管网运行监管,保持市政供水管网消防水源满足要求;负责市政消防栓、消防井盖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灭火救援现场市政管网的供水保障工作。(14)周市供电所:负责做好火灾现场电路安全处置工作;负责公共电路巡检,降低电路火灾事故风险。(15)镇环卫所:紧急情况下,
11、负责调度洒水车辆为灭火救援现场供水。2 .L3应急联动镇消防救援中队根据警情描述,协调110、120到场参与救援,并视处置需要,报请昆山市应急机构调派相关部门单位到场参与救援处置。3 .1.4现场指挥及工作分组发生火灾事件后,根据火灾事件等级和抢险救援需要,可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赶往现场的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各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主要领导或镇消防安全事件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灭火指挥员由现场消防救援队伍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可设如下工作组:(1)灭火指挥组: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灭火救援方案,指挥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救援力量;负责各参战力量之间的通信畅通。
12、(2)社会面控制组:由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周市交警中队、新镇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力量维护现场周边社会面秩序。(3)医疗救护组:由卫健部门负责,组织指挥医疗救援队伍进入灭火现场,对伤病人员实施医疗救治。(4)新闻发布组:协调有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火灾事件信息。(5)后勤保障组:由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紧急调运灭火救援所需专业装备和灭火剂等物资,落实灭火救援人员的物资保障。(6)善后工作组:由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属地村(社区),负责开展伤亡人员及家属善后各项工作。(7)事件调查组: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封闭火灾现场,周市派出所、新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调
13、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为事故调查提供依据。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可增设其他工作组2.2 村(社区)应急组织队伍及职责各村(社区)参照本预案建立健全消防志愿队伍,负责辖区内火灾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2.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场所应急组织及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消防法定职责和义务,制定本单位消防预案,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消防人员和消防装备、灭火器具,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按规定及时报告火灾信息;组织本单位人员在第
14、一时间开展火灾自救。3分析预判3.1 分析梳理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就每个月的火灾发生情况进行研究分析,梳理全镇火灾发生的规律、趋势和特点,形成预警通报。3.2 火灾防控各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火灾发生的规律、趋势和特点,切实做好本辖区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3.3 预警信息各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时发布季节性、时段性、阶段性的火灾预警信息。4信息报告4.1 共享信息镇各消委会成员单位要建立火灾事件信息共享机制。(1)周市消防救援中队发出2级以上火警信息,以及发生在重点部位、敏感区域和特殊时段的1级火警信息应及时报告镇政府、镇应急部门。(2)镇社会事业局(卫
15、健)将开展火灾伤员救治信息应报告镇政府。(3)火灾事件发生单位应将火灾信息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村(社区)要建立辖区火灾事件信息上报机制,并按规定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火灾事件及应对处置信息。4.2 特殊信息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外国公民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通报昆山市政府外办、台办、侨办。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火灾事件时,有关部门应及时通报消防救援机构、应急部门。消防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以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等发生火灾事件,应立即向镇应急部门通报。4.3 报告内容火灾事件信息内容包括:火警等级;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概况(包括建筑体量及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质、物资储存等情况);人员被困及伤亡初步情况;应对处置救援等情况。5初期处置火灾事件发生后,火灾发生单位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初期火灾开展灭火自救;属地村(社区)应立即组织就近微型消防站赶赴现场对火灾进行先期扑救,抢救被困人员,及时将现场情况报镇政府及应急部门。扑救困难或无法应对的火灾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快速撤离避险、划定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