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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有关企业:现将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吴忠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实行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吴安委发(2020)2号)精神,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进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
2、一步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狠抓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效能。以气瓶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结合部门工作职能,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涉及市场监管领域工作职责的具体监管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企业注册登记、信用体系建设等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掌握体系。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作,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发挥监管职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工作局面。不断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体制机制,为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3、作出积极贡献。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2020年底前: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研究实行措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生命重于泰ft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争辩。各县(市、区)局、分局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深入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自治区、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相关制度规定,将学习教育状况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2021年底前:健全完善企业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推动理论学习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延长,深入
4、企业、社区、乡镇等单位和场所,大力宣传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22年底前:健全完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加强基层单位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局组织人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进展与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各县(市、区)局、分局)(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20年底前: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内部管理、预防掌握、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基本管理制度。2021年底前: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和专项督
5、查力度,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全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状况,并全力督促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对未完成制度建设任务和不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照旧不落实的,依法严厉惩罚。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监管措施,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作,对存在严峻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2022年底前:总结前两年制度建设和工作成效、问题与不足,不断改进完善、巩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加以改进提升。树立典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指导帮扶
6、力度,促进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进展与安全监管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化妆品监管科、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信用监管与信息化建设科,各县(市、区)局、分局)(三)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企业证后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2021年2022年底前:联合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危险化学品获证企
7、业“专家会诊”,对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无证生产、超出许可范围生产以及获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整治。一是重点杳处无证生产和超出许可证范围的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对检查中发明不符合发证条件或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理;三是重点检查获证企业是否依法制定关键质量掌握点操作掌握程序,掌握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要求开展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严格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性标准,不断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质量进展与安全监管科、标准化与计量认证监管科、各县(市、区)局、分局)(四)全面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开展气瓶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
8、业开展气瓶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落实整改方案。组织对气瓶充装、检验企业专项监督检查,推动气瓶充装单位建立气瓶(易燃有毒气体)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2021年底前:以问题为导向,落实难点问题隐患治理措施,实现闭环管理。指导示范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气瓶安全预防掌握体系,巩固和提高气瓶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气瓶追溯体系建设。联合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查中心对辖区内气瓶检验企业开展集中检查,不断规范全市气瓶检验检测行为。2022年底前:强化气瓶安全充装源头治理,建立完善企业为主导的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企业气瓶安全管理水平和气瓶安
9、全。全面总结气瓶安全专项整治,补充完善气瓶安全监管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县(市、区)局、分局)(五)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2020年2022年底前:以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煤改气”“煤改电”锅炉、移动式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设备为重点,以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商场、旅游景区、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共博物馆、体育馆等场所区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预案、一检验”的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通过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电子监管系统,使用企业端口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加强管理,开展隐患排查,实行网上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和
10、申报检验等业务。(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县(市、区)局、分局)(六)全面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监察。2020年一2022年底前:严格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的要求,依法开展长输油气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企业依法开展油气管道检验检测,对企业新建管道实施安装告知和监督检验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对在役管道实施定期检验。(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县(市、区)局、分局)(七)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2020年2022年底前:以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对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品零售店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非法从
11、事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严厉查处销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要求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全面推行“明厨亮灶”,提高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掩盖率,鼓舞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进行可视化监督。加强校内医务室药品安全监管,重点检查药械购进渠道及供货方资质审查等方面,建立健全药械管理制度,完善药械购进验收记录,确保药械保存条件,保证学校医务室的药械使用安全有效和宽敞师生用药、用械质量安全。(责任单位: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县(市、区)局、分局)三、进度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
1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及时传达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推动落实。各县(市、区)局、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或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着力在解决深层次冲突和问题,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边建边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13、。(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两个清单”开展“回头看”,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掌握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持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治理,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各局要及时报送专项整治过程工作动态信息,查找问题与不足,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与措施。2022年10月底前,做好迎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总结评估预备工作。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局各科室和相关企业单位要从增加“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
14、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上来,抓好组织实施。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查找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吴忠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局、分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专项整治期间联络协调、方案编制、材料收集、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15、三)加强执法,履职尽责。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严谨、规范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检查过程记录,对检查发明的问题按时复查,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发明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委办报告,并采取坚决措施,坚决消退隐患。(四)强化督查,推动落实。各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市场监管业务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加强与应急管理、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协作。市局将适时对各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状况进行指导督办,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安全隐患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落实措施不力、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当完成。(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样,可用记事本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