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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校本研修制度第一章总则1、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机制,营造学习型学校,培养和发展研究型、创新型教师,构建“阳光小学、质量小学”,特制定本制度。2、校长是校本研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确立研究的方向,为教师搭建研究平台,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并督促和评价学校教研工作。3、活动形式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为主要。全校性活动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科组、备课组活动时间为:双周三下午第三节课。4、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研究经费到位,供购买出版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聘请专家讲座及相关活动经费,保证校本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章学习交流制度
2、1、每位教师要积极参与“阳光读书”活动;通过读书、反思、写读书笔记,总结经验,提升、发展自我。2、教师间要加强合作、交流,互相学习。积极参与学校“阳光教育”论坛、“读书交流”等活动,进行信息的交换、经验的交流、专题研讨,博采众长。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评课15节以上;教龄不满3年,或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教师,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得少于20节。3、每位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习,聆听教育专家讲座或报告,领会精神,并结合教学实际,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运用到教学实践中,从中不断提升我们的教育品位。4、学校加强年轻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好师徒结对,切实开展互助活动。第三章常规教研制度1、校长全面负责“两
3、个常规”管理工作,指导主管部门开展、落实常规管理,组织行政听“推门课”,参与、督促和评价学校常规教研工作。2、副校长协助校长落实“两个常规”管理,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参与教研活动,每学期听30节课以上。3、教科室和教导处负责人要在本专业的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和指导作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4、教导处负责各部门及教师的常规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开展理论学习、教研活动、教学练兵、竞赛、校本课程(第二课堂)等活动,并做好指导、检查、评比工作。5、各学科组、备课组要积极配合教导处抓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制定、落实科组、备课组工作计划,并做好工作总结。6、每位教师要依参加教研活动,根据新课标要
4、求,认真备好课,上好课,努力提高课堂效率;参与校本课程建设,培养有特长的学生,做好“潜能生”的转化工作。第四章课题研究制度1、学校实行课题研究全员参与制,每位教师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觉参与课题研究,依时参加各项活动,做出成效,努力做个有思想的教师。2、学校教科室负责校本教研具体策划,明确课题组成员的研究任务;组织课题组成员定期学习、培训,举办“阳光教育”论坛、“阳光读书”交流会、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等,并做好总结工作。3、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课题研究各项活动,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注重过程管理,掌握课题研究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4、各课题组每学期认真制定研究计划,积极
5、开展课题研究活动,做到每次活动有主题、有活动记录,讲求实效,做出特色;并定期向学校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等。5、各课题组要做好课题研究资料管理,并及时做好总结、宣传、推广工作。第五章资料管理制度1、各部门认真做好校本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移交学校资料室,做好登记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2、各部门、各课题组每学期要依时上交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及工作总结。3、各位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实行汇报制度,并及时上交有关资料(复印件)。4、每位教师每学期要上交的校本研究主要资料有:读书笔记、听课本、教案、一份教学设计(含课件或一份心理和德育渗透教案),一篇以上较高质量的课改论文。第六章奖罚制度1、教师参加
6、校本研究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对无故不参与校本研究活动,或不完成研究任务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2、每学期开展“优秀教研组”和“优秀学习教师”的评比活动,并给予表彰奖励。3、对积极参加校本研究教师、先进个人,优先派出参加各级培训、参观学习等。4、各类教研成果奖,将按照学校的奖励制度执行;对获特别荣誉:如获国家专利证书者等,届时由行政会议研究给予重奖。5、参与课题研究,将按有关规定折算学时计算继续教育学分,报主管部门登记。第七章附则1、为加强管理,确保本制度落实,特成立学校“校本研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2、本制度是在原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如与上级规定有冲突,以上级为准。3、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