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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2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磐内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
2、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T分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3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o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4 .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
4、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5、租房租金怎么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6、纳税人通过电子模版方式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打印下来让员工签字?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5、第四章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模板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7 .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8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9、个税APP现在可以填报了吗?个人所得税APP从2018年12月31日正式对外开放,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实名认证后,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10、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纳税
6、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11、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
7、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2、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13、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浮氏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第二十条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
8、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二B内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T分由
9、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14、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如何计算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是什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
10、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详见61号公告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11、计算。15、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有哪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16.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17、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后就可以依照规定申报扣除?不是。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完成第七次修法,采取一次修法,两步实施的方式落实税改红利,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执行每月5000元的
12、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税制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纳税人自2019年1月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18、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o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19、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
13、办理扣缴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五条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扣缴义务人应当将
14、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20、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2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计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2、个人出租住房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
15、四条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第五条规定,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第六条规定,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3、如果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那么夫妻双方如何分摊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24.请问个人工资不达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还要不要采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