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基本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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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是指业主委员会必备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献,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业主共同一致的意思表达。如下是小编提供的业主委员会章程,快来看看吧Q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名称:地址:所辖区域范围:第二条性质和宗旨业主委员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其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发明整洁、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第三条委员会自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核

2、准登记之日起成立,并接受其监督与指导。第四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各类住宅的非住宅房屋及其他各类物业和产权所有人。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前建成的各类房屋或住宅区(包括公有住房发售后的住宅区),按物业管理区域,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原产权单位,在街道办事处配合下组织业主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15日内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委员会组员名单和委员会章程到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3、办理登记手续。第六条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参与,业主人数较多的,应当按栋或单元推选业主代表,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日勺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业主(业主代表)出席才能举行,业主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大会。产权性质单一的写字楼、商场、大厦、居住区、工业区等,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自行产生。第七条第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按下列程序召开:1 .由大会筹办组简介大会筹办状况;2 .由大会筹办组简介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状况;3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I组员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组员。第八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负责在会议召

4、开7日之前将大会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业主(业主代表)。经10%以上业主(业主代表)提议,委员会应在接到提议后15天内,就其提议的内容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大会对提出的议案已作出决定的,业主(业主代表)在六个月内不得以同一内容再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应按栋或按业主人数的一定比例邀请非业主的房屋使用人列席会议。第九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由出席会议的业主(业主代表)投票表决,过半数以上通过。第十条委员会设委员名(根据实际状况设定,不得少于5人),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会中选举产生。第十一条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

5、员可连选连任。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聘任专职或兼职执行秘书一名,负责处理委员会平常事务;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有关部门也可以参与委员会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委员会权利1 .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2 .制定委员会章程,代表业主、使用人,维护其合法权益;3 .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日勺组织或指导下,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选聘或者辞退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协议;4 .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日勺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住宅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项目计划;5 .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6 .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7 .组织换届改

6、选业主委员会;8 .提出修订业主公约、委员会章程的议案;9 .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工作的实行状况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10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利。第十三条委员会义务1 .向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汇报工作;2 .执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决策、决定;3 .接受业主和使用人的监督;4 .听取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提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5 .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贯彻各项管理工作,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缴物业管理的)有关费用;6 .波及全体业主利益的有关事项决定,应书面或口头通告,也可张贴公布。其中重大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7 .建立

7、业主委员会档案制度;8 .自觉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9 .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献,不得违反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第十四条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同意,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获得合适津贴。1 .主任:2 .副主任:3 .执行秘书:第十五条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会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尤其会议。第十六条委员会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7日之前将会议召开日期和内容送达每位委员。如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可以邀

8、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单位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与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当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任承租人代表列席委员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第十七条委员会决定问题,采用少数服从多数日勺原则。第十八条委员会会议必须做好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订后存档。波及重大问题应由与会全体委员签订。第三章委员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2 .可以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献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3 .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可以很好履行业主委员会组员职责;4 .品行端正无劣

9、迹;5 .热心公益事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会委员,己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确认:1 .已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2 .无端缺席委员会会议持续3次以上;3 .因健康原因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4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的;5 .其他原因不合适担任委员的。第二十一条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留的委员会多种资料和财物移交给委员会。第二十二条委员会委员缺额时,应在下一次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召开时予以补选;缺额人数较多时,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予以补选。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1.负责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2 .负

10、责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3 .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订文献;4 .核定维修基金帐目;5 .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四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参与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2)参与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3)具有对委员会的提议和批评权。2 .义务(1)遵守本会章程;(2)执行本会的决策,完毕本会交办的工作;(3)参与本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4)向本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提议。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主任每届期满必须进行一次财务审计和工作述职汇报;离任时应进行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和查处。第四章经费第二十六条委员会经费由费用中支出

11、。第二十七条委员会日勺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有关人员津贴;必要日勺平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帐目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管理,每季度向委员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补充。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构成部分。第二十九条业主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后的章程,应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征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日勺组织,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职能和权力瞭

12、望中国(新闻)网理事中国(新闻)网理事会。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理事会章程范本,欢迎阅读。理事会章程范本一第一条定义在章程内,除非上下文另作规定,发起单位系指北京大学;合作单位系指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协同单位系指以上定义日勺发起单位和合作单位;支持单位系指中心正式成立后,申请加入中心合作计划的机构;中心系指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京津冀系指北京、天津和河北行政边界内的区域。第二条建立、名称与机构性质1、建立和名称根据党中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规定,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主线出发点,建立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团体,更好的服务于国家

13、战略之京津冀协同发展,由北京大学发起,与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于2023年9月16日在北京共同签订谅解备忘录,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该机构日勺中文全名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InnovationConsortiumforJing-Jin-JiCollaborativeDevelopment,英文简称为IeJCD)。2、机构性质中心是以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发展为重要导向,区域发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跨学科、跨院校的)学术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日勺保护下,由合作各方共同举行的、具有独立运行机制

14、和管理制度的协同创新机构。中心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中心的行政管理从属于北京大学,由北京大学管辖。第三条使命、目的与职能1、使命以处理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带有主线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为导向,结合世界学术前沿,开展区域发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探索提高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成为世界一流、中国特色的区域科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发展智库。2、目的中心的重要工作目的为:构建区域发展综合研究的学科体系和研究能力,开展具有前瞻性和政策实效性的区域发展研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提高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决策质量;推进跨机构学术研究联合体的运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增进创新能力要

15、素的有效流动,提高高校创新能力与效率,加紧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重视人才培养,在创新的学术构架和问题导向研究环境中,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京津冀区域可持续发展输送人才。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支持平台,实现信息在利益攸关者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公共资源的运用效率,支持科学决策;通过开展国内和国际区域发展合作研究,增强与国内和国际机构的合作伙伴关系。3、职能为了实现中心的目的,中心具有如下重要职能: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要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活动,其领域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于:世界都市群发展、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区域共同市场与自贸区建设、区域治理与社会政策、区域生态文明、以及区域大数据研究与平台建设;根据政府及其他利益攸关者的需要,开展政策征询、区域发展规划和关键产品的研发工作;设置和执行人才培养计划,包括学历教育项目和委托培训等非学历培训计划,建立企业和政府机构博士后流动站等有效的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数据平台,并提供数据和信息共享服务;在区域协同发展波及时领域,举行地区和国际研讨会、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通过互联网络、出版物等传媒形式,搜集和传播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的信息、知识以及研究成果;鼓励京津冀协同发展各利益攸关者和有爱好的个人和社会团体之间增进交流,加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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