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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格管理程序1目的对测量管理体系内的不合格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和交付,确保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不合格的控制。本程序对不合格的分类、确认、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及改进做出规定。3职责3.1技术部为测量体系不合格、测量过程不合格、测量设备不合格控制的归口管理,并组织重大不合格的评审,报管代批准后实施,并负责对不合格做出处置决定。3.2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的标识、记录和隔离,将不合格的信息反馈给技术部,按不合格评审后的处置要求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3.3技术部负责对测量设备不合格的标识、记录、
2、隔离,并负责进行评审和处理。4不合格控制管理要求4.1 过程的输入是:不合格测量管理体系、不合格测量过程、不合格测量设备;4.2 过程的输出是:对不合格进行处置和控制,采取措施。4.3 过程的活动是:确认、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处置(让步、返工和返修检验)、实施改进、有效性评价。5控制程序5.1 不合格的分类5.1.1 根据不合格的性质,不合格主要分为不合格测量管理体系、不合格测量过程、不合格测量设备三类。5.1.2 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可认为不合格的测量管理体系;5. 1.2.1在测量管理体系中发现任何不合格项;5.1. 2.2应纳入测量管理体系但没有纳入的;5.1.3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
3、格,可以认为是不合格的测量过程:5.1.3.1任何测量过程产生不正确的测量结果;5.1. 3.2任何测量过程怀疑不正确的测量结果;5.1 .3.3由于不合格而修改一个测量过程但没有验证。5.2 .4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可认为不合格的测量设备:5.1.4.1新购进测量设备无出厂合格证明,或无国家认可的测量设备制造许可证标志(CMC),或附件不齐全;新购进测量设备经入库检定(校准)全部或某一项不符合校准规范或检定规程要求的;5.1.4.2在用测量设备有影响使用的外观损坏(包括铝封完整性被破坏),运转不灵活或无合格标识,合格证超期;5.1.4.3在用测量设备经校准(检定)某一项超出校准规范或检定规
4、程要求;5.1.4.4国家明令淘汰或公司明确规定更新换代的测量设备;5.1 .4.5在用测量设备无法达到预期用途。5.2 不合格的有效性确认、标识、记录和隔离5.2.1应依据计量要求、检验规范、试验规范,在进行测量过程和计量确认过程中,对发现的不合格要进行有效性确认,经确认的不合格,应加以标识,进行隔离,并做好记录。5.2.2外购测量设备不合格经确认后,进行标识、记录、隔离。5.2.3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测量过程不合格及测量设备不合格,由技术部的管理人员及测量人员进行标识、隔离。5. 2.4计量检定、校准中出现的不合格,由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确认、标识、隔离和记录。5.3 不合格的评审5. 3.1各单
5、位根据不合格性质,按不合格类别实施分类管理。6. 3.2对一般不合格由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由计量管理人员组织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意见后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实施。7. 3.3对重大不合格由责任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报技术部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管代批准后实施。5.4 不合格的处置5.4.1不合格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处置,按以下方法进行:5.4.1.1进行纠正以达到规定要求;5.4.1.2进行返修或复测;5.4.1.3降低或改作他用;5.4.1.4拒收或报废。5.4.2纠正、返修的验证经纠正或经返修后必须经再次进行有效性验证,包括重新检(校准)。经验证合格后才允许做出处置意见。5.4.3
6、不合格测量设备的处理5. 4.3.1对调整、修理合格的或可做出降级,以及改变用途的,其降级或改变用途使用时,放行或接收应由计量部门填报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6. 4.3.2降级或改变用途要十分慎重;对经批准的使用和放行,要做好批准的处理记录并做出明显标志和限制使用说明。7. 4.3.3不合格测量设备未修复前应隔离存放,不能隔离的应粘贴“禁用”标记。8. 4.3.4经返修或不经返修的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测量设备,应保存不合格记录,属新进采购测量设备,由采购部门进行联络退货。属于在用测量设备应作报废处理,开出“测量设备报废申请单”,由计量技术人员复核,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同时将报废测量设
7、备隔离处理。无法隔离处理的测量设备,应贴上“禁用”标识。9. 4.3.5C类管理的测量设备,使用部门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不合格及时更换。10. .3.6计量人员必须认真作好有关不合格测量设备、测量过程和测量体系处置及采取任何措施的记录。5.4.4体系不合格的处理当通过内外部审核、管理评审发现的体系不合格,应按纠正措施管理程序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实施纠正和预防。5.5实施改进1.1.1 5.1当出现不合格时,责任部门应认真做好记录,并进行自查,及时进行纠正。应对不合格的标识、记录、隔离、处置、改进进行监督检查。1.1.2 对出现一般或重大不合格时,应视具体情况及时向责任部门发出纠正措施要求,责任部门
8、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负责跟踪验证,以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1.1.3 在测量设备使用后发现不合格时,使用部门应根据不合格影响或潜在的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重新测量等措施,防止因不合格造成风险。1.1.4 应根据不合格的情况加强统计分析,不断实施质量改进。发现潜在的不合格时,必须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措施。5.6有效性评价和改进5. 6.1不合格控制过程应确定监视点,“不合格的处置”和“重大不合格的处置”应成为监视点,对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点应为过程的测量点,责任部门应负责严格加以控制。6. 6.2技术部应视具体情况召开会议,及时开展不合格过程控制有效性分析,按规定的计量目标进行考核,实施持续改进。6相关文件计量记录管理程序测量设备管理程序外部供方管理程序测量设备计量确认管理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7记录不合格报告附录A不合格测量管理体系管理流程图附录B不合格测过程管理过程图附录C不合格测设备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