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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诉黄金口诀100:1、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显时特告死1)显著轻微2)已过时效3)特赦免刑4)告诉撤回5)已经死亡6)其他规定2、诉讼参与人: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被害人、自诉人)、要钱(附民原告人、附民被告人)。3、刑诉法中的近亲属范围:上下左右上,父母;下,子女;左,配偶;右,同胞兄弟姐妹。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4、被害人:不能撤诉,不让上诉,不报食宿。5、单位犯罪:代扣变同。代:诉讼代表人问题。扣:查、冻、扣问题。变:单位消灭或分立合并问题。同:诉讼权利、义务相同问题。6、检察院自侦案件:拘搜逼暴虐;失溢玩徇私。公安不敢管。1 .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
2、)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2 .妨害司法公正犯罪:(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枉法罪;(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5)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6)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7)私放在押人员罪;(8)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7、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侮暴虐侵),轻微案,公转自。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3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人死亡的除外);4 .虐待案(1)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2)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
3、告诉的除外);5 .侵占案(纯自诉案件,不可转为公诉;不含职务侵占)8、检与监竞合:与监沟通,或全监,或分管。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经沟通,认为全案由监察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案件和相应职务犯罪线索一并移送监察机关;认为由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察机关管辖的相应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对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犯罪案件继续侦查9、回避的理由:身份不当要回避、违法违规要回避、跨越阶段要回避。10、申请回避、申请复议的主体:当法辩诉(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
4、讼代理人),不包括近亲属。11回避决定主体:组织决老大,老大决其他。12、值班律师:(1)可以:会见、阅卷、申请、见证。(2)不可:不能出庭,不能上门,不能取证,不带助理,不转委托。13、应当法援:盲精未,无死缺。1)盲、聋、哑(具备一样即可)2)精神病(间歇式,行为时处于正常状态)3)(可能被判)无期、死刑4)未成年(公、检、法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分别判断)5)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14、绝对不得担任辩护人:刑罚、自由、能力;相对不得担任辩护人:现陪利外离开。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
5、能力的人15、调查取证(狭义):一般人,直接去。被害人,经准许。(1)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取证,无需经过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2)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调查取证。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签发准许调查书16、法定情形告知无罪: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法定情形及时告知无罪事由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17、法定情形揭发检举:准备、正
6、在,国公人。法定情形及时告知违法行为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为反映有关情况的辩护律师保密18、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需要排除的证据:(1)供述:暴力痛苦;威胁痛苦;非法拘禁;重复供述。(2)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暴力,威胁,非法拘禁。(3)物证、书证:违反程序、影响公正、不能补正。19、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
7、人员而未提供的。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20、被告人供述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大人。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1)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2)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3)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4)讯问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21、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昏暗见个猪。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调查、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8、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认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22、取保候审条件:管制拘役附加刑,有期病孕无危险,期限届满未办结。D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23、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义务:离变传扰灭。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司法
9、解释增加,还需要决定机关同意),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24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24、取保候审酌情遵守的义务:禁止+证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25、监视居住条件:本应逮捕,但病孕唯特届;本可取保,但没人又没钱。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10、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疾病;(2)怀孕、哺乳;(3)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4)特殊情况;(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2)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3)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4)对于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义务的,可以监视居住26、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家在家,没家指家。国恐侦批,有家指家。1)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11、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27、公安机关先行拘留条件:实指边、自毁身、流多结(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8、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建议:清白,轻微,超期,取监。1)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2)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
12、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3)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4)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29、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逮面重认盲精未。(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4)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5)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6)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7)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30、逮捕的变更:免处罚、非监禁、超期限,放或变。应当立
13、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被告人在押(2)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在押(3)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4)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5)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6)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31、逮捕后,24小时内要:送看、讯问、通知(1)送看(虽然发生于24小时内,但要求“立即”,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拖延;这一点与拘留不同,拘留虽然也要求立即送看,但可将24小时用尽);(2)讯问;(3)通知家属(无法通知除外)o逮捕后不通知家属只有
14、一种情况,“无法通知”,不包含“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32、附民被告人:被共监继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 .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 .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 .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重要提示(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属、朋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2)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
15、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33、附民当事人不出庭的处理:原告不来,应当撤诉;被告不来:故意不来,可以缺席。下落不明,告知另诉。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2.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公告送达以外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可能导致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的,可以不将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34、期限重算:另有重罪,补充侦查,发回重审,改变管辖。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后,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者审理期限(注意:移送后重算)。3)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4)对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公诉案件,从改变后的办案机关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