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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级平台”建设工作标准(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四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新型政务(便民)服务机制,使行政审批更高效、服务群众更便捷,依据GBT244212009服务业组织机构标准体系,特制定此标准。一、硬件建设标准要立足于满足承接国家和省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需要,结合当地辖区人口、财政收入等状况,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1 .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管理和办公设备等硬件设施配套完善,保证部门和进驻事项工作需要,打造全省一流标准。2 .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
2、000平米。2015年底前,全市20个县(区)全部完成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场所的建设和扩容升级。3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平米。并按照“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要求,完善窗口设置,规范进驻事项。4 .农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城市(城镇)社区便民服务站原则上不低于300平米;全市选择人口规模较大、交通区位适中、基础条件较好的100O个中心村建成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的标准化便民服务站。5 .统一名称与标识。市级名称为“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区)级名称统一为“XX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级名称统一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3、农村(社区)级名称统一为“XX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都要按照全省规定的标识设计方案制作并悬挂统一标识。6 .完善内部设施。合理设置服务窗口、综合窗口、收费窗口,应根据服务对象、业务关联度进行合理分区。应设立服务导引台、书表填写区、办事等候区等便民设施,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设立触摸查询机、排队叫号仪、文件查询室和网上审批服务设备等设施。窗口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等,以满足办公需要。二、进驻事项标准按照“两个集中”要求,保证政务服务部门和项目“应进必进,能进全进实现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真正实现“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二1.全面落实“两个集中市、
4、县两级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政府部门审批职能全部向综合审批科(处)室集中、综合审批科(处)室整建制向政务中心集中,确保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和审批授权到位,提高审批服务事项现场办结率和厅内办结率,杜绝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问题的发生,特别是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中心”集中办理。2 .调整进厅事项及目录。按照“管用的坚持、过时的废止、落后的修订、空缺的增补”原则,遵循边制定边实施、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思路,市、县(区)政务服务和进厅部门要根据上级的取消、下放名录及时对进厅事项及目录做出调整,要确保上下衔接到位,杜绝管理真空,不给办事企业和群众
5、造成新的困扰。3 .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全进”。要按照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目录清单,逐项核定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事项,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全进”。4 .强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功能。按照“强镇扩权”和“贴近基层、就近管理”要求,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县(区)有关部门可采取委托授权、设立乡镇(街道)代办点等方式,赋予乡镇(街道)一定的审批服务职能,统一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强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功能,把乡镇(街道)财政、农经、民政、计生、国土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机构相关业务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证照登记、城乡低保、计生服务、土地流转、合作医疗
6、、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法律咨询、农业技术推广以及信访代理服务等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延伸便民服务领域。县(区)要统筹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三、审批流程标准各级各部门可通过出具委托书、审批专用章、明确带班领导等方式,对进驻“中心”的窗口充分授权,最大限度地精简审批程序、缩减审批时限、减少办理环节。1 .编制审批标准流程。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认真梳理、编制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各事项的审批工作流程,逐部门逐项目确定办理环节、步躲,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并对外公布。2 .编制项目办理指南。市、
7、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按即办件、承诺件(含上报件)进行分类,并对外公开各项目的服务主体、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咨询电话、投诉方式等,统一印制“一次告知单”,给办事企业、群众一张明白纸。3 .实行企业(项目)建设全程代办。按照“自愿委托、无偿代办、合法高效、上下联动”原则,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代办服务机构,落实企业(项目)建设全程代办机制,为项目业主提供行政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辟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涉及同级多个部门审批的,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
8、代办服务。4 .实施为民服务全程代办。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便民高效、群众满意”原则,建立乡村两级为民服务代办制度,科学设置代办服务项目,统一规范受理、承办、回复流程,为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做到群众办理一般事项不出村(社区)、出村(社区)有代办、代办不收费。要以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包村干部为骨干,组建村、社区代办工作队伍,落实代办首问责任人和第一承办者,建立轮流值班或定时定点受理制度,集中受理、代办群众申请服务事项。建立健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服务制度。乡级代办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实行一口受理、全程代办,对本级权限内的服务事项限时办结、及时回复;需经上级审批办理的,实行内部报
9、送、归口代办。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要加强代办业务指导,在代办业务衔接、提高代办效率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便利。5 .创新审办模式。推进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详细分类,并按照不同情况设立若干项目审批流程,办事人办理建设项目时,先填写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申请表,根据“中心”建设项目智能配适系统,为所办项目提供最便捷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类审批“一表制”。在企业注册登记过程中,将涉及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窗口所需填写的各类登记申请表格及多个填报项目进行整合,简化成一张表格;对简化后的表格实行一个窗口录入,所有审批窗口通过网络信息共享,实现
10、“一表制”并联审批。四、网上服务标准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指导各县(区)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和技术标准开展网上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1 .推进网上服务。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应建立网上办事平台,全天候提供信息公开、网上查询、网上办理、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动网上服务中心与实体中心的衔接,完善以实体中心为平台,网上审批系统为支撑的政务服务体系。2 .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互联互通。2014年底前完成市级政务服务中心与尚义县、万全县、赤城县、桥东区、下花园区5个试点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互联互通;2015年底前,全市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全部完成与市级政务服务中心
11、的互联互通。3 .健全电子监察系统。试点县(区)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底前全部建成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审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控、投诉处理、预警纠错、风险防控、绩效考核等功能。其他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于2015年底前建成。五、运行管理标准1 .机构设置(1)统一编制性质。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县(区)级政务服务中心明确为正科级,机构性质为行政机构。(2)内部机构设置。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科(股)室设置要综合考虑业务指导、网上服务、内部管理、社会服务(961890服务热线)、纪检监察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指导等各项工作,确保设置科学、协调有序、配合得力。2 .审批管理(1)落实八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12、和完善政务服务系统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基本制度,即: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缺席默认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不予受理书面告知制。(2)规范操作流程。制定行政许可工作流程、窗口工作人员守则、企业(项目)全程代办指导规范、为民服务事项全程代办指导规范,确保审批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3)规范服务行为。公开窗口服务承诺,明确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忌语,使用文明用语,提倡讲普通话。接待服务对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耐心听取、虚心接受,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3 .内部管理(1)明确岗位职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
13、明确各内设科室(处、股)工作职责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2)注重服务仪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按省、市要求统一工作服装(国家统一制服的部门除外),统一配戴工作证上岗,做到亮明身份,举止文明。(3)加强考勤管理。建立并严格实施日常考勤管理,形成连续、完整的考勤记录,分析与汇总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终考核重要依据。(4)规范内部运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完整、顺畅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来文、来电办理、来访接待、召开会议、培训实施、物品采购、公车使用、信访投诉等事项的办理流程及标准。4 .人员管理(1)党员集中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党委,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立
14、党总支,进驻“中心”部门(单位)人员党组织关系转至“中心”党组织,实行集中管理。(2)派驻人员管理。派驻部门的科局长(主任)负责本部门进驻中心后的一切日常行政审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加强部门派驻人员入口管理,明确派驻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资质,对与资质要求不符的派驻人员派驻部门须及时更换;建立窗口工作人员档案,根据进驻部门人员调整情况实施动态管理。(3)建立沟通机制。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日常效能和年终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建立与派驻部门定期联系沟通制度,确保形成管理合力。(4)形成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对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评价、考核机制,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要适当高于当年的规定指标,年度考核结果由政务服务中心评定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调配、晋升要征求政务服务中心的意见,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