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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准格尔旗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建设单位(盖章):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编制日期:2023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准格尔旗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代码2304-150622-04-01-532561设位系、建单联J徐嘉诚联系方式15908102095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地理坐标道路1:德胜西村德胜西村委至109国道敖包堵通社道路,路线长7.452kmO起点坐标:E1110o35,47.850w,N:3904827.986终点坐标:Ezll0o35,20.155w,N39o521.988w
2、;道路2:水泉沟村巴隆梁社至曹羊线通社道路,路线长1.933km。起点坐标:Ell0o30,51.105w,N:394328.433”终点坐标:Ell0o31,23.264w,N:39434.609”;道路3:榆树壕村店塔社至速机沟社通社道路,包括三条路段,路线长4.122km;起点坐标:E1110o24,54.313%N:39。4743.112终点坐标:Erll0o25,22.116w,N:39。4619.124”;道路4:昌汉不拉村马圈梁社至德萨线通社道路,路线长4.855km;起点坐标:Erll0o34,36.998w,N:395033.439终点坐标:E:Iloo3131.972”,N
3、:3951l1.656;道路5:哈必汉村温家沟社通社道路,路线长3.80km;起点坐标:E1110o330.964w,N:390382L066终点坐标:Erll0o29,10.759w,N39o38z58.279%设目业别建项行类五十二、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其他(配套设施除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除外)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项目道路总长度22.162km(共计5条道路);占地面积为15.047hm2,均为永久性占地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
4、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准发改审批发(2023)83号总投资(万元)2483.05环保投资(万元)337.8环保投资占比)13.60施工工期12个月否工设是开建0否口是:项价置况享评设情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内政发(2016)44号相应内容,项目所在地准格尔旗属于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准格尔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格尔旗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准林草函
5、(2023)328号,见附件),本项目涉及基本草原,依据与准格尔旗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的“三区三线”坐标复核,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存在基本农田。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J30.等级公路,对应的环境敏感区包含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包含基本草原与基本农田。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要求,本项目需编制生态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
6、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沿线影响范围内存在农村居住区,需编制噪声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无划规环影评符分斤规及划境响价合机1、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重点任务要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农村牧区公路网延伸连通,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20户以上)通硬化路和农牧场通硬化路建设,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推动农村牧区骨干路网提档升级,推进乡镇和主要经济
7、节点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实施农村牧区公路提质改造,加快农村牧区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联网路(含林区公路)建设,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改善农村牧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条件,完善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加强安全隐患路段治理,加快农村牧区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着力打造平安农村牧区路、美丽农村牧区路。“十四五”时期,规划建设农村牧区公路1.8万公里。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本次建设项目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本项目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要求。其他符合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本项目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8、)(2021年12月30日修改)“鼓励类”中的第二十四条“公路及道路运输”第12款“农村公路建设”类项目。本项目取得了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准格尔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准格尔旗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准发改审批发(2023)83号)。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根据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等两个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准自然资函(2023)1460号),准格尔旗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拟用地面积15.0470公顷)都属于农村牧区公路项目”。项目均不位于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
9、红线范围内。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06)50号)第十七“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列入农用地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规定执行。以上项目如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均属于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的情形。根据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关于核实准格尔旗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项目用地是否占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复函,本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不涉及重要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迁徙鸟类的重要繁
10、殖地、停歇地、越冬地以及野生动物迁徙通道。本次道路建设占用原有道路用地,工程建设不新增其他临时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用地标准。3,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符合性分析3.1 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暖水乡;根据准格尔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准格尔旗纳日松镇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等两个项目征求意见的复函(准自然资函20231460号),本项目拟用地面积15.0470公顷;项目不位于经自然资源部质检通过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见附件5),项目道路两侧300米范围内无生态保护红线。3.2 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运营后
11、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车辆产生的噪声等,但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3 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重污染类项目。项目营运不消耗水资源,不消耗电力资源,项目占地为原有道路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3.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21)218号。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163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其中准格尔旗共设置环境管控单元21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7
12、个,面积占比27.58%;重点管控单元13个,面积占比57.79%;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占比14.63%。本项目共建设5条自然村通硬化路,其中:昌汉不拉村马圈梁社至德萨线通社道路、德胜西村德胜西村委至109国道敖包墉通社道路涉及优选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为: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单元编码为ZH15062210007O榆树壕村店塔社至速机沟社通社道路、水泉沟村巴隆梁社至曹羊线通社道路涉及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为:准格尔旗一般管控区,管控单元编码为ZH15062230001。哈必汉村温家沟社通社道路涉及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名称为:准格尔旗煤矿重点管控单元2,管控单元编码为ZH15
13、06222(X)11。本项目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IT项目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维度类别名称编码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昌汉不拉村马圈梁社至德萨线通社道路、德胜西村德胜西村委至109国道敖包堪通社道路空间布局约束优先保护区准格尔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域ZH15O622IOOO71 .大力推行节水灌溉和雨水集蓄利用,发展旱作节水农业。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过牧。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实行封山禁牧,恢复退化植被。加强对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建设项目的监管,加大矿山环境整治修复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14、解决农民长远生计,巩固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2 .严格限制区内“两高一资”产业落地,限制土地资源高消耗产业在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发展。本项目为公路 建设项目,不 涉及放牧,不 涉及到能源和 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位于 原有道路上施 工,不占用其 他临时用地, 尽可能减少新 的水土流失; 本项目不属于 “两高一资”项目榆树壕村店塔社至速机沟社通社道路、水泉沟村巴隆粱社至曹羊线通社道路空间布局约束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区ZH15O6O223OO11、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
15、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2、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3、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提高农业用水水平,井灌区配套低压管道输水等措施,大力推广以浅埋滴灌为主、喷灌为辅的节水设备和技术,引进培育优良作物品种、合理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等农业措施。本项目位于原有道路旧址上,项目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运营过程不会造成土壤污染,项目不排放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不涉及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约束重点管控单元准格尔旗煤矿重点管ZH15O6222O本项目不涉及 矿产资源开 采;项目为 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