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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部住院药房24小时开放服务夜间取药规定及流程一、夜间取药时间为每日17:00-8:00。在此时间段内,住院药房的操作系统更换为“夜间住院药房模块”,药师只能打印病房的即刻医嘱领药单。二、毒性、麻醉及二类精神药品在17:00-8:00时间段内不予调配发放。三、医生开具的长期及取药医嘱只能在8:00-17:00时间段内进行取药工作,17:00-8:00内如临床有急需药品只可开具即刻医嘱方能至住院药房取药。四、夜间即刻医嘱中,针剂医嘱的接收科室为“住院药房”,片剂医嘱的接收科室为“口服药摆药室”,夜间片剂取用除开具即刻医嘱外,取药人员还应到住院药房填写纸质“借药单”一份。五、夜间取药前,护士应先电话通知住院药房(6604),告知值班药师来取药的病房名称和取药人员姓名,以此作为取药时的信息凭证。六、取药人员来取药时,应逐一核对药品,确认无误后在统领单上签字确认。针剂根据开具的即刻医嘱取走,片剂除开具即刻医嘱外,临床还需在住院药房填写纸质借药单,否则住院药房不予调配发放片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