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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环保设备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6-371423-89-03-92758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渤海东路1777号地理坐标东经117度24分11.3分秒,北纬37度47分9.05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2-70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庆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6-37142
2、3-89-03-927581总投资(万元)3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占比()3.3施工工期(月)3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庆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审批机关:庆云县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庆云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召集审查,形成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2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位于庆云县城东北部,始建于19
3、99年6月,前身为庆云县渤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同时更名为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审核面积4k11)2,东至中石官堂村,南至东周村,西至开元大街,北至杨习武村。开发区规划面积为21kn东至东外环路以东70Onb南至河滨路,西至商城大街一利民街一漳马河一线,北至寇家村北。开发区批复的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不锈钢制品和机床附件。规划的主导产业在省政府批复的产业定位基础上,延伸发展机械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和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控制发展化工行业,鼓励发展为三大主导产业配套的商贸物流业。开发区规划为“一轴、三带、十区”,以205国道为园区发展主轴,沿清水河、玉水
4、河、甄家洼干沟三条生态绿化景观带,在开发区内规划建设管件机械制造区、纺织服装加工区、加工制造区、化工区、综合加工区、洼于居住区、民营创业园区、商贸市场北区、商贸市场中区、商贸市场南区共十大功能区。本项目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业,属于机械制造业,符合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规划产业定位的要求。根据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分类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关于调 整规划 的建议(一)开发区周边区域已建成海岛金山寺、北海公园、 石佛寺等环境敏感点,因此开发区在项目准入应依据 省政府批复的产业定位严格把关,在产业选择和产业 布局上充分考虑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严禁引进
5、 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严格限制三类工业,控制二类 工业,鼓励发展无污染的一类工业,将已规划的三类 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制造业,属于机械加 工,符合开发区规划产业定 位,且周围敏感点只有距离 495m的杜树刘社区,废气排 放量较小,不属于废气污染 严重的项目,不属于三类工 业,符合。(二)鉴于开发区无地表水环境容量的情况,要严格 控制耗水量大、废水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入区。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由 庆云县供水管网提供,用水 量较小,不属于耗水量大的 工业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 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 网,由庆云纯源水务有限公 司深度处理,符合。关于环 境管理所有
6、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 和环保准入条件,符合。表1项目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与德州市“三线一单”相关符合性分析如
7、下。1、与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规划要求的符合性(1)项目附近区域共有4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情况见下表。表2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媪)YS3714231110009德州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庆云县4.34YS371423U10010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周边区域庆云县0.15YS3714231IlOOll马颊河庆云县2.19YS3714231110012庆云水库庆云县2.21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渤海东路1777号,距离上述生态保护红线区均较远,不涉及占用或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区。(2)一般生态空间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上,按照“应划则划”
8、的原则划定生态空间,德州市一般生态空间总面积574.60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55%,包括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以及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公园绿地、公益林,除此之外还包括评价确定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重要区及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敏感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渤海东路1777号,不在规划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与区域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3与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类别目置项位控别管级管控要求项目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庆云经济开发区工气境排重大环高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
9、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该区域为大气环境存量污染源重点治理和新增污染源严格管控区域,根据区域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重点控制区”标准,符合。业区点管控区实施重点减排。控制工业园及产业聚集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按照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名录确定),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原则上实施二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持续降低园区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为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颗粒物和VOCS实施二倍量替代,符合。新
10、上天然气锅炉配套低氮燃烧设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和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本项目不设锅炉,大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并严格落实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无需安装在线监测,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渤海路街道控制单元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禁止新建、改扩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禁止建设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量较小,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产能以及加剧环境质量超标的建设项
11、目,符合。对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产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行业,符合。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区和建制镇应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同时,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新区建设全部按照雨污分流实施,推进老城区旧有市政雨污管网的雨污分流城镇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封盖导流、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由庆云县纯源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土壤环
12、境风险防控底线建设用地设地般控元建用一管单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企业承诺建立一企一档,标注地块内的风险源,标明企业的特征污染物,符合。3、与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本项目与区域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4与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类别项目符合性分析能源资源本项目用电由庆云县供电系统提供,项目用电量较小,且无需设置锅炉,不使利用上线用煤炭等燃料,能源资源消耗量较小,不会触及区域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水资源利本项目用水为生活用水,由庆云县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水资源消耗用上线量较小,不会触及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土地资源利用
13、上线本项目租赁现有闲置车间进行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符合。岸线资源管控本项目位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距离徒骇河、马颊河及德惠新河岸线较远,不涉及岸线开发等活动,符合。4、与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根据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表4.2T,本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5本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的符合性分析控度管维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
14、含压延加工)。间局束空布约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穆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屈板玻璃、水泥7音熟料后丽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
15、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开发类建设项目,符合要求。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略)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01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进行管理。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本项目选址不属敏感区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