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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按照市司法局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会员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渝两江管发(2017)23号)(简称“23号文件”),因救济渠道告知内容不符合新修订的行政复议规定,须对“23号文件”进行修改。同时,“23号文件”自2017年3月印发以来,大多数政策内容表述上有很多调整,结合实际对“23号文件”进行修改。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分为:明确残疾人工作的指导原则、健全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规范残疾人事务审批的工作程序、加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障四部分。(一)明确残疾人工作的指导原则。明确指导原则及残疾人事业发展
2、目标。(二)健全残疾人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一是保持了“23号文件”的体式,分为保障残疾人生活条件、实施困难残疾人大额临时救助、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加强残疾人维权服务、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等6部分政策措施;二是整体政策标准在原基础上维持不变;三是因23号文件引用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已废止,故对此部分表述进行了调整。四是为方便残疾人申请,对残疾人适用的所有政策内容进行梳理罗列,增加所有残疾人政策包括现行的市级政策、区级政策。(三)规范残疾人事务审批的工作程序。审批程序按照“23号文件”分为困难残疾人大额临时救助审批和其他残疾人政策审批,因残疾人大额临时救助与民政领域大额临时救助审批程序一致,故保留由社保局审批;其他残疾人政策审批修改为区残联办审批。(四)加强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障。组织保障部分在保持“23号文件”基础上(强化工作领导、强化组织建设、强化经费保障、强化协作机制、强化考核督查、明确适用范围6部分)增加了阵地建设部分,将“渝馨(渝康)家园”建设进行了简要明确,同时,强化组织建设部分明确了街道、社区残疾人工作职责和工作经费标准。适用范围部分增加了“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依相关规定享受新区残疾人相应待遇”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