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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郑县人民政府南郑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六月第一章总则1一、规划调整目的1二、规划调整任务1三、规划调整依据2四、规划调整原则5五、规划调整范围6六、规划调整期限6第二章规划背景7第一节县域概况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9第三节本轮规划中期评估13第四节规划调整完善面临的机遇与挑战18第三章规划目标20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20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20第三节规划目标2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4第一节农用地24第二节建设用地25第三节其他土地27第五章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29第一节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29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31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34第四节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35第
2、五节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用地36第六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37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40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40第二节一般农地区41第三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2第四节独立工矿区42第五节风景旅游用地区43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4第七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4第八节林业用地区45第九节牧业用地区46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7第一节允许建设区47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48第三节限制建设区49第四节禁止建设区49第八章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51第一节实施方案基本情况51第二节实施方案调整情况52第三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衔接情况54第九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55第一节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5
3、5第二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56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7第四节土地整治60第十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63第一节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63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65第十一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6第一节能源项目66第二节交通项目66第三节水利项目66第四节电力项目66第五节环保项目67第六节旅游项目67第七节其他项目67第十二章规划调整完善实施措施68第一节法律措施68第二节行政措施68第三节经济措施70第四节公众参与措施70第五节技术措施71第十三章附则72附表1南郑县规划目标指标表73附表2南郑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74附表3南郑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75附表4南郑县各乡(镇)土地用途分
4、区面积表76附表5南郑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77附表6南郑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78附表7南郑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81附表8南郑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82附表9南郑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83附表10南郑县各乡(镇)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84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目的通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决策要求,依据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和本轮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调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保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建设用
5、地布局;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现建设用地总量和质量双控,保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项目落地;进一步突出规划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科学保障生态用地,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依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及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的相关要求,编制南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完善o二、规划调整任务(一)开展本轮规划中期评估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
6、划批准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及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按照汉中市下达的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评估成果、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以及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调整完善并下达各乡(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和其他指标。(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在落实全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南郑县“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
7、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协调,科学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四)推进“三线”划定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等“三线”划定成果纳入各用地布局调整成果,上图入库。三、规划调整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6、陕西省实施V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
8、法(2010年);(二)政策依据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2、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3、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陕西省陕南地区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有关政策措施的函(国土资函(2013)837号);4、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1号);5、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陕办发(2014)10号);6、关于做好全省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374号);7、陕西省
9、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三)技术规程1、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2、陕西省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2016年);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4、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5、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划(TD/T1021-2009)0(三)相关规划1、汉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2、南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南
10、郑县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实施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14年);4、南郑县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2008-2011年);5、南郑县移民搬迁安置规划(2011-2020年);6、南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2014年);7、南郑县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2013年);8、南郑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2014年);9、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0、南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11、南郑县住建、交通等其他相关部门与行业的发展规划。四、规划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在本轮规划总体格局不变的前提下,根据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
11、护目标要求,适当调整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促进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坚持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积极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进一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规划建设用地优先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
12、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园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加强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涉及规划目标、规划布局重大调整和“三线”划定的,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共同开展工作。加强上下级规划衔接协调,主动做好与城乡规划、园区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的衔接协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五、规划调整范围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南
13、郑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2809.03平方公里。全县下辖22个镇,包括汉山镇、圣水镇、大河坎镇、协税镇、梁山镇、阳春镇、高台镇、新集镇、濂水镇、黄官镇、青树镇、红庙镇、牟家坝镇、法镇、湘水镇、小南海镇、碑坝镇、黎坪镇、福成镇、胡家营镇、两河镇、福成镇。六、规划调整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基准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南郑县位于陕南汉中盆地西南部,地处东经106o30W,-107o22r2,北纬32。24,31”33。700”之间,东连城固、西乡县,南临四川省旺苍县、南江县、通江县
14、,西与宁强、勉县交界,北与汉台区隔江相望。东西宽约83公里,南北长约79公里,土地总面积为2809.03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42%o二、自然条件1、地形地貌县域南倚巴山,北临汉江,从巴山中低山、丘陵,逐渐过渡到汉江平原,地势南高北低。南部山高坡陡,海拔多在100o米以上,铁船山海拔2468米,为本境最高峰。北部地形平坦,土地肥沃,渠系甚多,海拔多在600米以下。南部山区与北部盆地之间为低山丘陵区,海拔在600-850米之间。山区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5.7%,丘陵占22.5%,盆地占11.8%o2、气象气候县域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属凉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性气候区。气温空间分布受地形地
15、貌影响,各地差异明显,米仓山区气温低,平原区及碑坝河谷区等气温较高,年平均气温14.2C,极端最高气温38.5C(2002年7月13日),极端最低气温8(1969年1月30日)。年平均降雨量909.8mm,降雨主要集中在7、8、9月份。年均无霜期252天。3、土壤条件县域土壤类型以黄棕壤、水稻土为主,分布具有明显的水平地带性和垂直地带性规律。黄棕壤主要分布在海拔800-2000米的丘陵中山区,其中普通黄褐土分布最广;水稻土主要分布在海拔800米以下的平原和河谷,海拔2000米以上的山地主要为棕壤、潮土。4、生物资源县域地处暖温带和北亚热带两个典型的植物区系的接壤地带,植被类型兼有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和中亚热带常绿阔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