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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外实习管理制度一、校外实习计划的管理(一)校外实习应制订生产实习教学实施计划,计划由各系根据上级部门颁发或审定的教学计划制定,经教务处审核、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二)各系要根据招生就业部和教务处的安排,选好校外实习对口企业,指派有实践经验、有组织能力的教师作为实习带队教师。(三)各系应加强与企业的密切联系,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校外实习基地以我区各地石化行业企业为主、石化行业外的企业为辅。(四)各系必须与校外实习企业签订生产实习协议书,做到有计划、定课题、定课时、定岗位、定时轮换,确保校外实习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有序进行。(五)校外实习必须依照生产实习成绩考核与评定办法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与评
2、定工作。二、校外实习带队教师的管理(一)各系必须在实习前12周确定好带队教师,并通知教师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二)带队教师负责与企业沟通,可与企业协商制定具体的学生管理办法,做好实习学生的实习岗位安排工作。(二)带队教师应严格管理学生,经常对学生进行思想、纪律、安全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三)在校外实习期间,带队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及时报送学生实习情况。有事离开实习企业,需与企业和学校教学系联系,同意后方能离开。(四)带队教师要按照生产实习教学实施计划与工人师傅一起做好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和成绩考核与评定工作。(五)带队教师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遵守学校和企业一切
3、规章制度,严禁与学生拉扯吃喝、无原则迁就学生。(六)实习结束时,带队教师要带回企业对带队教师的综合鉴定交到系里存档。(七)回校后及时报送实习学生的实习报告和实习成绩。三、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一)实习安排1、学生实习单位,一般由招生就业部协调联系,教务处协调、各系具体安排落实。特殊情况需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供接收实习单位出具的证明,经所在系和招生就业部审批。2、根据学校提供的实习单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自由选择,在规定的时限内不选择的由各系统一指派。3、外出实习前,由各系统一进行岗前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社会生活教育。由班主任组织签定学生实习安全协议并办理有关保险。(二)
4、实习岗位管理1、自觉服从实习单位的岗位安排和工作安排。2、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按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中途溜号、擅自离开岗位。4、上岗实习时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或专用劳动保护用品)。5、严格遵守各项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要求,服从师傅或班组长的工作安排和指导,未经指导师傅允许不能独立操作。严禁操作与自己岗位无关的设备。6、如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班组长或值班领导,并严格按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处理。7、学生上岗实习时,要自觉遵守岗位规章制度,做到八不准:(1)不准在岗位看与实习无关的课外书;(2)不准闲谈打闹、影响他人操作;(3)不准私自夹带工具或
5、物品出实习车间;(4)不准乱放工件、工具,保持岗位清洁、整齐;(5)不准乱拿别人的物件、工具、材料;(6)不准在岗位玩火、抽烟;(7)不准在岗位上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事情;(8)不准顶撞实习指导师傅和班组长、车间领导。8、上岗实习时,应积极主动配合指导师傅工作,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按时交班,并做好每天交接班的记录。9、虚心请教,勤于思考,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掌握操作技能。10、在岗实习期间做到文明礼貌、诚实待人、作风正派、思想端正,尊敬工人师傅、尊重领导,虚心向工人师傅学习。11、在岗位就餐时要注意岗位环境卫生,不得乱倒饭菜及杂物。(三)实习班外管理1、遵守国家法令,遵守企业所在地的法
6、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2、仪容仪表端庄大方,举止文明礼貌,注意维护学校形象。3、按照实习单位的安排统一住宿,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宿舍管理和生活制度,不得留宿外单位人员。4、保持宿舍整齐清洁,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不能随地乱丢废物,严禁向楼下丢杂物和倒水。5、严禁私接电源、烧电炉及其它电热器,如有发现,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6、严禁在宿舍内打麻将、吸烟、喝酒、猜码、赌博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7、未经请假批准,不得离开实习单位,不得无故在朋友、亲戚家留宿或在外过夜。在外发生违法乱纪或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8、如遇特殊情况一定要请假外出或回家的,须在请假条上注明
7、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经实习单位班组长、车间领导和带队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实习单位。9、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人身安全。10、在外实习期间应严格要求自己,禁止涉足与学生身份不相符的娱乐场所,不看黄色小说、录像、光碟,不谈恋爱。(四)违规处理1、对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拒不服从的按旷课论处,旷课节数从其它学生下厂实习之日起计算,每天按6节计算旷课。2、对实习单位安排的实习岗位拒不服从的,按旷课论,从安排岗位的第二天起计算,每天按6节计算,该学期的实习成绩不合格。3、实习期间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除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再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4、未经实习单
8、位和学校同意,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按旷课论处,从离开岗位之日起,每天按6节计算旷课,视情节轻重延长毕业时间三个月以上,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能毕业。5、未经批准在外住宿的按学校规定处理,在外发生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6、实习期间,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及正常秩序,如起哄闹事、打架斗殴或参与违法乱纪的行为等,视情节轻重延长毕业时间三个月以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开除学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7、实习期间学生违纪的按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处理和学校学生违纪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五)实习成绩评定实习结束,学生写出实习报告和自我鉴定,由实习单位和带队教师(无带队教师时,由班主任负责)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等综合情况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档次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成绩不合格的重新实习,仍不合格的不能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