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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优势为处理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2016年我市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充分尊重和遵循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切实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问题,努力营造公平便利的市场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一)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新一届国务院明确提出,本届政府减少三分之一行政审批事项,目前我市此项任务已基本完成。截止2016年年底我市共取消审批项目92项,降低了部分领域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涉及生产经营类审批:如煤炭生产、经营许可,第一类、第二类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印刷企业设立的审核等;企业设立、运行程序类审批:如新建企业筹建审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企业派遣临时出国人员手续审批等;资质资格类审批:如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认定、中级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审核等。(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截止2016年年底,我市共下放至县级政府审批事项78项,涵盖交通运输、餐饮服务、文化广电、农林、机动车驾驶等领域的事项,这些项目量大面广,适宜由县级政府实施。这些措施激发了相关领域的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规范管理中介服务2016年,根据国务院、省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我市将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作为重点改革事项
3、,着力打通行政审批运行过程中的痛点、堵点。2016年4月,召开了全市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动员会和培训会,印发了新乡市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施方案。共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涉及33家审批部门共计234项,其中取消15项,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评审评估的41项,规范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66项,保留112项。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了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四)创新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能在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同时,积极创新审批机制,提高审批效能,着力打破形成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体制、机制藩篱。
4、一是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避免“服务大厅成为领表格的地方目前,127项“应进必进”审批项目全部进驻中心。二是深入开展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对进驻中心的127项行政审批办理程序进行流程再造,将大部分审批项目控制在受理、审核(审查)和办结3个环节以内;项目办理承诺时限由平均22个工作日减少到8个工作日。三是推行联审会力、+联合办理,降低信息不对称成本。市行政服务中心探索设立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和联合审图室,出台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将建设项目全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69个工作日压缩到34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查时限)。四是建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省定分类的基础上,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5、细分为12小类,目前全市共有268项公共服务事项列入清单,其中便民利民事项187项,创业创新事项81项。五是清理繁文缗节和无谓证明。以原有的135项行政审批和151项日常服务事项作为清理对象,取消了申请人需要提供的16项无谓证明和14项繁琐材料。(五)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当前企业融资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国有企业及“三资”企业融资成本较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大中型企业,其他非利息费用有所下降,融资难情况未见好转。针对这些情况,我市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是活用货币政策工具,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落实降准政策,定向下调再贷款利率,细化再贷款使用条件,积极构建“央行再贴直通车制度:二是积极推行主办银行机制,促进银企合作共赢。三是加强窗口指导,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四是大力推动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拓宽企业低成本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