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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支撑引领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作用,近年来,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坚持以最严格保护为总基调,切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发生在市区、栖霞区的一审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积极发挥跨区域管辖职能作用,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优化创新创造创业法治环境,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创新型城市
2、中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基本概况(一)收、结案总体情况20202022年,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692件(含民事2629件、刑事62件、行政1件),新收2616件(含民事2560件、刑事55件、行政1件),审结2555件(含民事2497件、刑事58件),结收案比为97.67%,结案率为94.91%o从近三年收、结案整体运行情况来看,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案数持续增长,2021年之后攀升速度明显加快,2022年的收结案规模已超过2020年的两倍。为推动繁简分流改革,法院建立复杂案件专业审判庭审理,简单案件速裁团队审理的分案模式,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简单民商事一审案件直接分配给速裁团
3、队,知产庭组建专业团队对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从审判质效数据分析,全院2020年审结知产案件507件,简易、小额程序适用率63.51%,平均审理天数88.47天,审判团队组建后,全院2021年审结知产案件984件,简易、小额程序适用率74.70%,平均审理天数66.53天。通过繁简分流改革和组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团队,全院知识产权案件简易、小额程序适用率大幅增加,平均审理天数大幅减少,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二)民事案件收案情况法院2020-2022年知识产权案件收案类型表收案案由CZ020年CZ021年CZ022年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总数N9844C20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
4、纷CN2862r16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10E926特许经营合同纠纷U1.99f工0技术合同纠纷E乙29著作权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LL侵害商业秘密纠纷NL(其他(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新收案件的类型看,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商标权权属及侵权纠纷以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主要案由。著作权权属及侵权纠纷中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呈现爆发式增长特征,2022年的新收案件规模已超过2020年的三倍。除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外,其他知识产权案件收案类型构成稳定,总体数量变化不大。(三)刑事案件收案情况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8件165人(含
5、2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案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量最多,占结案总数的八成以上。其中涉及单位犯罪的5件,占比8.62%,涉及共同犯罪的有30件,占比51.72%。(四)民事案件调解情况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为45.45%,涉及著作权纠纷的案件调撤率为43.91%,涉及商标权纠纷的案件调撤率为56.55%,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的案件调撤率为30.86%o法院吸收了鑫律联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中心调解中心、市栖霞区法润公益法律服务事务所作为特邀调解组织,与徐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签订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合作备忘
6、录,共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做前期协调工作。调解组织打破信息和平台壁垒,利用信息化平台,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诉前调解,有力助推审判效能的提升。从2020年到2022年,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从5.31%提升到34.90圾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助推纠纷多元化解。2020年2021年2022年诉前调解51513491836收案数诉前调解结案数47112501911诉前调解成功数25259667二、案件特点(一)民事案件1.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频发。随着网络传播媒介的广泛运用,网站/公众号运营者需要长期稳定且频繁的内容更新以满足受众需要,擅自转载他人作品成
7、为吸取流量的捷径,侵权现象频繁发生,而因该类案件侵权事实简单、取证成本较低、回报收益较高,权利主体产生了较强的维权意愿,导致该类案件呈爆发式增长态势。比如,2020年,法院受理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为228件,2021年则快速增长至662件,2022年增长至716件。2 .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呈现维权主体集中、诉讼标的额小、侵权类型相似的特征。法院受理的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多为批量诉讼,维权对象以终端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为主。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侵权类型主要表现为未经授权使用KTV音乐、文字和摄影作品,商标权纠纷案件的侵权类型主要表现为个体工商户、零售超市销售侵害商标权的产品。从
8、标的额分析,著作权纠纷案件平均立案标的数额38691元,平均结案标的数额21374元,商标权纠纷案件平均立案标的数额211829元,平均结案标的数额147665元。3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领域集中且具有群体性特点。法院受理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多集中在餐饮、游乐项目、快递等领域,较为典型的有涉及儿童VR游乐项目的捷特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案件17件,涉及餐饮项目的炯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案件9件,涉及汽车智能柜项目的小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案件7件。该类案件中的特许人一般采用提供运营指导收取指导费、收取品牌加盟费的方式开展特许经营,原告多为加盟商,常以特许人不具备“两店一年”条件、未履行披露义
9、务、未履行指导义务等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二)刑事案件1.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从法院2020年至2022年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分析,上述两类犯罪的数量占比达96.36%o该类犯罪的犯罪手法基本为假冒或销售假冒的名牌化妆品、饰品、服装、箱包、汽车配件、白酒等,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多名被告人在犯罪活动中分别负责运输、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长期共谋实施犯罪,具备较为明确的犯罪产业链。2 .适用缓刑比例较高。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中,往往因产销分离而难以追溯上游抓获幕后老板,能够被抓获归案的被告人多数为犯罪产业链中某一环节的辅助人
10、员或网络售假人员,这些犯罪主体多具备认罪认罚等从宽处罚情节,同时又因相关证据难以查证,犯罪数额尤其是违法所得数额认定难度较大,故在量刑时适用缓刑的比例较高。从法院2020年至2022年审结的58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分析,被告人人数总数为165人,其中被判处适用缓刑的被告人人数为122人,占比73.94%。3 .罚金金额较大。涉及知识产权的七种刑事犯罪均有罚金刑,从法院2020年至2022年审结的58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分析,单位犯罪5件,罚金金额总计为745万元,平均149万元;被告人165人总计被判处罚金金额达10673.6万元,人均达64.6885万元;被判处罚金的最高金额为2000万元,被判
11、处罚金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有5人(含单位)。4 案件审理难度较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与普通知识产权侵权民事案件存在审查要素上的交叉,同时又区别于民事侵权案件的审查标准,在罪与非罪的事实认定上本身难度较大,在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体制后对承办法官的裁判思路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之近年来涉及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更新迭代,法律适用难度增大。三、典型问题(一)维权对象扩大化正常的维权应当是以源头治理为重点,而目前大量知识产权维权案件的维权对象却以终端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为主,对于上流生产商、供应商关注不够。典型代表如以KTV经营者为被告的著作权侵权批量诉讼案件中,已有大量被告举证证明其系
12、从VoD设备生产商处购得播放设备,被诉侵权作品均由VOD设备生产商直接预装,但原告在获取赔偿后并未向VOD设备生产商维权,而是继续起诉其他KTV经营者。某些商标权侵权案件中,被诉侵权产品包装上已经明确标注了生产商,权利主体却仅仅对于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零售店、小超市、个体工商户提起批量诉讼,甚至在针对线上销售行为进行诉讼并获得惩罚性赔偿后,又针对线下销售行为再提起诉讼。维权案件中不乏取证后不立即通知侵权人停止侵权,而是等待几个月或一年后直接提起诉讼的情形,维权主体想通过拉长侵权期限从而获取更高的侵权赔偿,这种维权模式有违权利保护初衷之嫌。(二)精细化裁判思维和标准欠缺知识产权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
13、标的额较小,权利人主张的合理费用可能远高于侵权赔偿数额,故通常采取批量取证、打包委托代理、分次起诉的维权方式。由于批量案件与单个案件的维权成本差异明显,权利人往往先通过个案诉讼以获取判决确定的相对较高的赔偿标准,随后按此标准在不同法院提起批量诉讼,不同法院往往会有不同的考量因素,缺乏统一的精细化裁判思维和裁判标准,最终造成裁判结果差异较大,进而导致裁判结果合理性不强,权威性不足。(三)侵权风险防范意识欠缺被告大多系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实施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随意转载他人发布在网络平台的文章图片、擅自使用他人商标、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等,他们从侵权行为中获取的经济利益较低,
14、往往还达不到法定赔偿最低标准。因欠缺风险防范意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能养成及时留存产品来源、交易单据等相关凭证的习惯,销售者在发生侵权诉讼时难以举证其有合法来源,造成源头追责困难的局面。四、经验做法(一)适用裁判新标准,践行最严格司法保护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通过加大惩罚力度,显著提升侵权成本,有效遏制和震慑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在“鱼无双”案件中,依法认定被告在经营过程中通过注册类似商标的方式大量许可案外人使用“鱼无双”、“嘿鱼无双”等标识,造成市餐饮市场上大量冒牌的鱼无双餐饮店横行,导致普通消费者难以甄别品牌真伪,严重扰乱了市场
15、秩序,侵权性质恶劣,判决全额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6万元的诉讼请求。该案通过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惩罚性赔偿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相关规定,严厉打击了假冒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普通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和企业创建自主品牌的积极性,营造了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在蔡某某侵犯著作权案中,判决有力打击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维护了版权市场的交易秩序,该案承办人因办理该案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21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二)调研民企新需求,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实地走访先声药业有限公司、先声医学诊断有限公司等新医药公司以及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省广播电视总台等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大量需求的企业,了解企业当前维权困境难题,提供针对性司法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专题调研报告。联合市场管理部门在徐庄共同举办“宁品汇企业家下午茶”主题沙龙活动,邀请辖区内多家科技创新企业代表互动交流、分享经验,以主题报告形式分析介绍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规避知识产权风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主体参加座谈会,共同研讨如何多方联动,守护创新,共同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