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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使公证工作更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XX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办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尽快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证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公证机构活力,大力提升公证服务效能,促进公证事业创新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
2、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改革目标把公证机构改为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仅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纳税、留足发展基金、实行绩效工资、自收自支的备案制事业单位。三、改革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公证事业的正确发展方向。(一)坚持公益属性。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司法部、省、市关于公证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属性定位,依法依规推进改革。(三)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公证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法人治理
3、、内部管理、服务民生等方面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公证机构活力,增强公证事业发展后劲。(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需求,突出公证服务和职能特性,不断拓展公证领域,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四、主要任务(一)公证机构体制转换1 .实现性质整体转换。重新组建XX省XX县公证处(以下简称县公证处),不再纳入机构编制、人事和财政预算管理,不再明确机构规格和领导职数,不再核定事业编制数额,实行备案制,仅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仍由县司法局主管。公证处依法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收自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开展业务。2 .开展资产清算、划转工作。原
4、XX县公证处办公设施、设备,由县司法局结合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好资产登记,无偿划拨给改革后的县公证处使用,由县公证处妥善使用、保管,并不得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完善公证机构管理体制机制1 .人员安置方面。原有的3名公证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采取自愿原则进行安置。自愿留在县公证处工作的人员,个人签订承诺书后,退出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终止事业人员聘用合同;选择继续保留事业编制的人员,安置到县司法局所属其他事业单位。2 .财务管理方面。改制后的县公证处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财务制度,不再纳入财政预算。每年1月31日前,县公证处应在核实收支的基础上,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向县司法局报告。县司法局应当每年对其进
5、行财务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3 .收入分配方面。改革后的公证机构财政无拨款,依据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性质运行,按照“依法纳税、留足发展基金,实行绩效工资”模式运行。从公证收费税后收入中提取10%,用于需上缴的公证赔偿风险基金、会费等;绩效工资实行限高考核分配原则,在完成基本收费任务数的基础上,公证处根据每个人的工作绩效、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综合考核,自主制定绩效工资的内部分配方案,绩效工资总额不超过其档案工资的3倍,报县司法局审核同意后执行。参照事业单位相关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及绩效收入增长机制。剩余收费,经主管机关同意,可以用于添置固定资产、工作人员培训、正常办公运行、社
6、会公益事业等,固定资产配置参照党政机关标准执行。4 .债权债务方面。原公证处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公证处承接,改制前原公证处已经上缴财政的公证收入不再交接。5 .档案移交方面。改制后,原公证处的公证档案等,由改制后的公证处负责管理保存,移交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原公证机构清理、清点、归档后,由原公证处负责人与新组建的公证处负责人签字办理移交手续。6 .“五险一金”方面。改制后的县公证处,应依法依规为本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相关待遇。(三)建设高素质公证服务队伍1 .确保人员平稳过渡。为保证改制后的XX县公证处达到法定执业人数(有2名以上
7、公证员),设立3年改制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果出现执业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情况,由县司法局指派其他所属事业单位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到改制后的县公证处工作。公证处主任原则上应从现有的执业公证员中产生,由县司法局任命。过渡期内,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主任人选,县司法局可指派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临时负责,并登记为公证处法人代表。被指派人员可以维持身份及人事关系不变,但是不得兼职取酬,在财政全供工资和公证处自收自支工资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领取薪酬。过渡期满且公证机构达到法定执业公证员人数后,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被指派人员可选择继续留在公证处工作,也可以选择返回原事业单位工作。2
8、 .加快发展公证队伍。过渡期内,在县司法局指导下,县公证处具体负责,在严格落实公证机构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和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聘用人员采用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档案报县司法局备案。3 .加强公证行风建设。积极培育和弘扬公信为民的良好行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方式,履职尽责、廉洁执业、恪守诚信,不断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证行业行风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证执业活动的社会监督,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五、实施时间2023年8月31日前,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资产清算划转、档案移交、机构新设、人员安置等工
9、作。从2023年9月1日开始,按改革后的新体制运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县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司法行政、组织、人社、编制、财政、审计、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有关事宜。(二)稳步推进改革。县司法局和县公证处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财经和国有资产管理纪律,在改革期间公证处要正常开展业务,不得给群众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