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非住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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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非住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二。一九年H一月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签署时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2 .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与承租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证明其享有出租权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房屋受他人委托代管出租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房屋系转租的,转租人需向次承租人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材料。(2)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3 .本合同文本口

2、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口中选择内容,以划J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4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在附件一补充条款中加以约定。5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各当事人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6 .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面积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7 .本合同当事人

3、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充分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并自愿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8 .产业用房对外出租的,应当严格遵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若干措施(试行)(深府规(2019)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特别提示: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要事项对承租人尽到提示义务。承租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风险。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护照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号码:房屋信息编码卡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口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口居民

4、身份证口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护照E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口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口居民身份证口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赁价格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第

5、一条租赁房屋基本情况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于深圳市,租赁形式:口整租/因部分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房屋编码:。1.2 房屋权属状况:不动产权利人或合法使用人为,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口房屋买卖合同/口房屋租赁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编号:,房屋(口是/口否)设定了抵押。1.3 房屋装修情况:(装修具体情况可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补充列明)。1.4 房屋内附属设施情况:口房屋内无任何设施设备,是空房。口房屋内安装有设施设备,详见附件三房屋交付确认书。第二条租赁期限2.1 乙方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6、,共计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长期限,单个产业用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1年)。2.2 免租期:乙方享有月/口日的免租期(含在租期内),具体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该期间,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需承担除租金外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免租期满,不论乙方是否使用租赁房屋,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团乙方不享有免租期,自甲方交付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第三条租金3.1租赁房屋按口套内建筑面积/口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3.2 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月支付,乙方应当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甲方在收取乙方租金时,应当向乙方

7、开具收款凭证。3.3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支付租金日期前以回现金支付/口银行转账/口其他方式将租金交付于甲方。以转账方式支付时,乙方应当将租金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帐户:户名:开户行:账号:3.4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3.5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内租金自第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口调增/口调减,具体如下:(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整)。(2)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整)。(3)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月(大写:元整)。(4) o第四条租赁押金4.1 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

8、于月(不超过两个月)租金的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取乙方押金时,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4.2 乙方支付的押金并非乙方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甲方不得无故扣留乙方押金,拒不退还。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5日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应当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租金、费用以及违约赔偿金后,将租赁押金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如有租金余额一并予以退还):(1)乙方未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坏或已经将损坏的房屋修复;(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将租赁房屋(包括附属设施)交还给甲方;(3)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的,已将工商注册地址迁移,并办理完毕法律及政府规

9、定的其他手续。第五条其他费用5.1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交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5.2 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口水费/口电费/口燃气费/口物业管理费/电视费/口电话费/口网络费用/口等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计费标准如下(如公用事业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调整收费标准的,随其调整):水费:元/吨;电费:元/度;燃气费:元/立方米;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其他:。5.3 乙方应当自收到缴费通知或甲方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交费用,否则因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第六条房屋的交付与验收6.1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

10、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合格(含空气质量)。6.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入内检查租赁房屋的现有设备及设施,双方应当共同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见附件三)完成交付。6.3 双方特别确认:未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但乙方已进场装修的,视为租赁房屋交付已完成。第七条装饰装修7.1 口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口甲方/口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装饰装修物口由乙方拆除并恢复原状/口折价归甲方所有/口无偿归甲方所有/其他。口甲方不同意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7.2 装修押金:符合本合同7.1

11、条下的装修,乙方需在施工开始之日前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交纳装修押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装修完成且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向乙方无息返还装修押金。第八条房屋使用及维护8.1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用水、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8.2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5日内进行维修。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逾期不维修的,或者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有权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12、。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包括乙方对房屋的装饰装修和增加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在租赁期内,因甲方或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义务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8.3 发生需紧急维修但又无法通知乙方或虽通知但乙方不能在场的情形时,甲方可在物业管理等部门的协助下,进入租赁房屋进行紧急维修施工作业,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第九条转租、续租及优先权9.1转租口乙方不得转租。口租赁房屋系产业用房,且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土地供应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允许转租的,甲方同意乙方按规定

13、或约定转租,但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口租赁房屋系产业用房以外的其他房屋的,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但乙方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剩余租赁期限,并应负责约束次承租人履行租赁义务,对次承租人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9.2 续租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的,应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或者签订租赁期限变更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9.3 优先权甲方在租赁期间出售租赁房屋,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价格、付款方式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甲方出售的是连同租赁房屋在内的整栋房屋或与其他房屋连为

14、一体的整体房屋,乙方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第十条房屋返还10.1 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当及时清空搬离租赁房屋,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还甲方。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清空、搬离房屋,且无法联系上乙方的,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 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内遗留的所有物品作为废弃物处理。 乙方提供紧急联系人,乙方紧急联系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未清空房屋的,甲方有权将租赁房屋内遗留的所有物品作为废弃物处理。 甲方委托第三方保管公司代为保管遗留物,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采取拍卖/口变卖的方式处置遗留物,代乙方保管所得价款。口其他。10.2 乙方返还房屋后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

15、将其作为废弃物处理。甲方因处理乙方遗留废弃物产生的费用,有权要求乙方承担。10.3 房屋返还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气等使用情况进行交验,并在房屋交还确认书(见附件四)中签字或盖章。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1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11.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达30日;(2)租赁房屋符合约定交付标准前提下,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3)擅自拆改变动房屋主体结构;(4)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5)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6)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11.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I)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房屋达7日;(2)甲方无权出租房屋或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或者危及乙方安全或健康;(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交纳应当由甲方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11.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1)租赁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因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拆除在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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