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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办理202X级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学籍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各学校、民办学校:为了做好202X级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学籍验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时间安排时间小学12月12日12月13日12月14日12月15日12月16日12月19日初中12月20日12月21日12月22日12月23日12月26日12月27日12月28日二、具体要求1、小学(含教学点)、初中以校为单位填写中小学202X级新生学籍花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新生学籍花名册导出方式有三种,但导出的顺序都与“在校生查询”顺序不一致,必须手动调序使学籍花名册与学籍系统中“在校生查询”顺序一致。纸质学籍表中“身份证
2、号”一栏必填,“电子学籍号”一栏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正式学籍号填写,如还是临时学籍号,则暂时不填写,待有正式学籍号后补填。学校办理学籍须提供与电子学籍系统相一致的新生学籍花名册(含纸质、电子稿,花名册统一用Excel格式)。2、学籍表中所有栏目统一用碳素黑色水笔规范填写(用其他笔填写及涂改的学籍表无效),做到内容填写翔实,栏目齐全,并加盖学校公章(家庭住址、就读学校要填全称,不得填简称)。学籍表都要贴好学生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蓝底照片,照片头部要占规格的2/3,头发不能遮掩耳朵和眉毛。照片格式及栏目内容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三、其他事项1、因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比对不一
3、致产生的问题学籍,学校仍未处理的,请按照问题学籍的处理方式(删除、变更、佐证)进行处理,使学籍状态恢复为正常在校生。2、各校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及时认真做好招生录取、转学、休(复学)、关键数据变更等学生学籍异动工作。学生转学是学籍管理的一项日常业务工作,各校要认真耐心做好本校转出、转入学生家长服务工作,为转出学生家长提供教育部下发的全国电子学籍号(一般情况下,临时学籍号L开头,正式学籍号G开头),随时跟进转入学生的转学进度。例如跨省转入的转学进度查看方法:跨省转学查询一一是否转学完毕选择下拉菜单中的“未完成、异常结束、正常结束”其中一项点击查询点击明细,“异常结束”表示学生的
4、学籍信息有误或不属于正常在校生状态,学校再核实学生的学籍信息,并通知学生家长与转出学校联系提供正确的学籍信息,学校重新发起转学申请。各校应在规定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办电子学籍系统中学籍异动申请,适时进行数据维护、关键数据变更业务。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留(跳)级,对于违反规定将学生留(跳)级的,县局将严肃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3、学籍纸质档案具体内容见X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同时于12月31日底完成学籍纸质档案入档案袋的工作,学籍档案袋的管理将列入年终综合评估检查内容。4、各校要以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为契机,对全校各班学生学籍管理进行全面的梳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5、学校不得以办理学籍为由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附:中小学202X级新生学籍花名册(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