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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强化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建立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共同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研究拟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集中整治工
2、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总结各地各部门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组成人员联席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市城建文旅集团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可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请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出席,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参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